债权抵偿债务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抵销有哪些?

作者&投稿:都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清偿债务的方式: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清偿、本人清偿和代为清偿、一次性清偿和分期清偿等。抵偿债务有以下方式: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固定资产抵、股票、债券等财产进行抵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何清偿债务,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一、如何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失。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三)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四)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二、抵偿债务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一)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但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二)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同时,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三)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债务可以抵消的条件有两种,一是不需要协商一致的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债的抵销,二是协商一致的抵销,即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农村的土地可以抵债吗
答:法律主观:土地抵债是指承包方用已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偿个人债务。这里的债务不仅指金钱债务也应包括可用金钱表示的其它财产。,债权人与债务人虽然从法律角度上地位是平等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双方地位上并不平等,债务人处于较弱的地位,如果法律允许以土地抵债,则往往会出现大量的债权人逼着无力还钱的...

以物抵债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
答:以物抵债的基本条件是,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物是可以抵押的;以及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并订立抵押合同。不能抵押的物体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以及公益的教育设施等物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

以物抵债有哪些情形?
答:以物抵债有下列几种情形:债务人单方面承担债务,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一方提出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的;或者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

债权债务的抵销的要件有哪些
答:法律主观:债权债务的抵销的要件有:双方互负债务;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

债务人有权处分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答:法律分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留地的使用权能抵偿债务吗
答:法律分析:自留地、自留山是不可以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

分公司有权利将房屋抵债吗
答:分公司既然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就不是不动产权利人,不能由其作为不动产权利人提出登记申请。三、抵押权的行使条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何时能以物抵债,方式有哪些
答:当事人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的更改,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成立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基于保护债权的理念,债的更改一般需有当事人明确消灭旧债的合意,否则,当事人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性质一般应为新债清偿。最高人民...

...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哪些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答:农村信用社有优先受偿权的资产除外);(7)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8)法律禁止转让和转让成本高的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9)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10)土地所有权;(11)无形资产不得作为抵债资产;(12)其他无法变现的资产;(13)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公司股权抵债要交税吗
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