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的内容? 营改增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材料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作者&投稿:俎玛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准予从销项税额当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没有按照规定取得并且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计其它有关事项的;

2、一般纳税人有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或者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额或应税劳务。

5、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的货物中,购买国内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做计入成本处理。

6、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7、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额中予以冲减。

上述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若企业在购进时已结转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一经查实,一律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扩展资料:

进项税额抵扣检查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工程施工单位营改增后进项税抵扣的内容:

增值税数额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建筑施工企业能够提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做进项抵扣。因此,企业所能够提供的进项抵扣部分越高,所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就会越低。建筑施工企业从现在起就需要加强公司管理,注意保管和收集相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营改增”过渡期间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营改增”后不能抵扣的情形
  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
  1.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营改增前建造的工程,施工后营改增后开具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前的属于老项目,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法,不可以抵扣。

营改增后不动产在建工程购进材料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1、营改增首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3、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营改增前建造的工程,施工后营改增后开具发票,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营改增前的属于老项目,如果选择一般计税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如果选择简易计税法,不可以抵扣。

工程进项税和销项税怎么抵扣
答:看下本期销项-(本期进项+上期留抵),如果大于0,也就是要交的增值税,小于0不用交增值税,差额是留抵下期。可以抵扣多少主要看进项专票上的税额是多少;2、简易计税,这种情况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按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常见简易征收小规模,建筑清包工,营改增前老项目。

营改增后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建筑业老项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
答:对于接受方或购买方来说,无论开票方或销售方是如何征收方式,只要是取得的是专票,经认证后都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营改增前的老项目营改增后完工,进项税额能抵扣吗
答:营改增前的老项目营改增以后完工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税的,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如果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适用税率11%计税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

工程增值税如何抵扣?
答:营改增后,或者让单位取得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该支出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的...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工程总包,分包怎样抵扣?
答: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分包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建筑业具有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的特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确保建筑业税制...

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额能够抵扣?
答: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非正常经济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企业相关的劳务和交通安全运输管理服务;3、在产品的非正常损失,产成品消耗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人工和运输服务;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以上的文章主要内容是有关“营改增后哪些问题进项税额能抵扣的问题”。

建筑行业营改增后工程总包,分包怎样抵扣
答:2、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的发票开具技巧由于总包人向分包人收取配合费或协调费是基于总包向分包人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营改增前必须向分包人开具服务业的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后必须向分包人开具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或现代服务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包人是...

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不存在抵扣的是什么
答:营改增后,工程计价中不存在抵扣的是人工成本。一、营改增对工程计价的影响 营改增作为我国税收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建筑业也不例外。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的企业在购进材料、设备等物品时,可以获得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从而降低企业成本。然而,营改增后,这种...

营改增后房屋维修进项税能抵扣吗
答:如果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而发生维修,取得进项税,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