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的正文内容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的基本情况

作者&投稿:羽浦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 国家建委 财政部文件 计〖1978〗234号公布)
(一)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二)凡属于一个总体设计中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附属配套工程、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供水、供电工程,以及水库的干渠配套工程等,只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凡是不属于一总体设计,经济上分别核算,工艺流程上商有直接关联的几个独立工程,应分别列为几个建设项目,不能捆在一起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为了贯彻挖潜、革新、改造和按专业化协作改组工业的原则,实现老厂挖潜和其他特定任务,根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要求,在一个省(市、区)的范围内组织老企业协作,为增中同一产品的生产能力而建设的各项工程,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作为一个建设项目,但应分别列出主要单项工程。
大型联合企业(如冶金、化工等)和资源开发(如煤炭矿区、油田、林区)等施工周期长的大型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未完,一般不应同时进行二期工程的建设。如确有必要,经过国家批准,两期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在项目中分别列出。
(三)为了正确反映基本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效益,下列情况虽有一定的建筑施工活动,但不作为国家计划基本建设项目:
用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和维护费等安排的现有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更新改造工程,以及用共他各种专项资金,按规定安排的专项用途,均不属于基本建设范围;
经过批准的筹建项目,在未正式开工时进行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如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
为了缩短基本建设战线,经计划机关批准的停、缓建项目进行必要的维持工程;
建设项目建成后经验收鉴定,已移交生产、在设计范围内进行的零星收尾工程,不作为大中型项目。
(四)建设项目分为新建、改扩建和续建项目。
新建项目,是指在计划期内,从无到“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项目。
改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扩大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或增加新效益、在计划期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
续建项目,是指过去年度已正式开工,在计划期内继续进行施工的项目。
(五)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是反映基本建设的成果,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标志。
全部建成投产,是指整个建设项目的所有生产性车间以信相应的辅助设施,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验收鉴定,移交生产的项目。
建成投产的单项工程,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尚未建成,其中某一主要单项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成,经负荷证运转证明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验收鉴定,移交生产的工程。
(六)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新建项目按一个项目的全部设计能力或所需的全部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的生产能力。
凡是产品为全国服务,或者对生产新产品、采用新技术等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以及边远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的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对发展地区经济有重大作用的建设项目,其设计规模和总投资虽不够规定的标准,经国家计委批准,也可以按大中型建设项目管理。
附:基本建设项目中大中型划分标准
附1 工业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划分标准 部门、项目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钢铁工业 钢铁联合企业 年产钢万吨 100以上 10~100(不包括100万吨,下同) 10以下(不包括10万吨,下同) 特殊钢厂 年产钢万吨 50以上 10~50 10以下 独立炼铁厂 年产铁万吨 100以上 20~100 20以下 独立铁矿山 年产铁矿万吨 200以上 60~200 60以下 其他黑色金属工业 总投资万元 5000以上 2000~5000 2000以下 有色金属工业 有色联合企业 镍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镍万吨 3以上 0.5~3 0.5以下 其他重金属联合企业 年产金属万吨 2以上 0.8~2 0.8以下 采选厂 砂矿 年采选矿石万吨 200以上 100~200 100以下 脉矿 年采选矿石万吨 100以上 20~100 20以下 氧化铝厂 年产氧化铝万吨 20以上 5~20 5以下 常用金属治炼、电解厂 年产金属万吨 3以上 1~3 1以下 常用金属加厂 重金属 年产加工材万吨 3以上 0.5~3 0.5以下 轻金属 年产加工材万吨 2以上 0.3~2 0.3以下 其他有色金属工业 总投资万吨 5000以上 1000~5000 1000以下 煤炭工业 煤炭矿区 年产原煤万吨 500以上 200~500 200以下 独立洗煤厂 年产洗精煤万吨 120以上 30~120 30以下 其他煤炭工业 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 800~2000 800以下 石油工业 油气田开发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0以下 炼油厂 年加工原油万吨 250以上 50~250 跨省长距离输油(气)管线   (均为大中型项目) 化学工业 合成氨厂 年产合成氨万吨 15以上 4.5~15 4.5以下 硫酸厂 年产硫酸万吨 16以上 8~16 8以下 烧碱厂 年产烧碱万吨 3以上 0.75~3 0.75以下 纯碱厂 年产纯碱万吨 40以上 4~40 4以下 磷肥厂 年产磷肥万吨 50以上 20~50 20以下 乙烯厂 年产量万吨 4以上 2~4 2以下 化学纤维单体 年产单体万吨 4以上 0.5~4 0.5以下 合成橡胶厂 年产量万吨 3以上 0.5~3 0.5以下 塑料厂 年产量万吨 3以上 1~3 1以下 橡胶轮胎加工厂 年产量万套 100以上 20~100 20以下 农药厂 年产量万吨 3以上 0.3~3 0.3以下 磷矿 年产磷矿万吨 100以上 30~100 30以下 硫铁矿 年产硫铁矿万吨 100以上 20~100 20以下 化工联合企业   (三个品种都达到中型标准即为大型) 其他化学工业 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 800~2000 800以下 电力工业 电站
送变电工程* 装机容量万千瓦 25以上电压
33万伏以上 2.5~25电压22万伏和11万伏并线路长250公里以上的 2.5以下电压11万伏并线路长250公里以下的 机械工业 冶金矿山设备 年产量万吨 2以上 0.5~2 0.5以上 石油化工设备 年产量万吨 2以上 0.5~2 0.5以下 工程机械 年产量万吨 2以上 0.5~2 0.5以下 发电设备、大电机厂 年产量万千瓦 100以上 30~100 30以下 通用设备厂 总投资万元 3000以上 800~3000 800以下 汽车厂 年产量万辆 一般汽车5以上,重型汽车0.3以上 0.1~0.3 0.1以下 拖拉机厂 年产量万台 轮胎式2以上,履带式1以上 0.1~1 0.1以下 柴油机厂 年产量万马力 100以上 30~100 30以下 其他机械工业 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 800~2000 800以下 森林工业 木材采运林区 年产木材万立方米 (均为大中型) 独立森工局 年产木材万立方米 30以上 15~30 15以下 其他森林工业 总投资万元 1500以上 800~1500 800以下 建材工业 水泥厂 年产量万吨 100以上 20~100
(特种水泥5以上) 20以下
(特种水泥5以下) 平板玻璃厂 年产量万箱 100以上 50~100 50以下 玻璃纤维厂 年产量吨 5000以上 1000~5000 1000以下 石灰石矿 年产量万吨 100以上 50~100 50以下 石棉矿 年产量万吨 1以上 0.1~1 0.1以下 石墨矿 年产量万吨 1以上 0.3~1 0.3以下 石膏矿 年产量万吨 30以上 10~30 10以下 其他建材工业 总投资万元 2000以上 800~2000 800以下 轻工业 化学纤维厂 年产量万吨 单体4以上长丝0.8以上短丝4以上 0.5~4
0.3~0.8
0.6~4 0.5以下
0.6以下 棉纺织厂 棉纺锭万枚 10以上 5~10 5以下 印染厂 年产量亿米 1以上 0.5~1 0.5以下 造纸厂 年产量万吨 3以上 1~3 1以下 制糖厂 日处理原料吨 1000以上 500~1000 500以下 盐场 年产量万吨 海盐100以上,井、矿卤30以上 20~100
10~30 20以下
10以下 毛纺、麻纺、绢纺 纺锭万枚 1以上 0.5~1 0.5以下 合成脂肪酸 年产量万吨 2以下 0.5~2 0.5以下 手表(新建) 年产量万只 100以上 40~100 40以下 缝纫机(新建) 年产量万架 50以下 15~50 15以下 自行车(新建) 年产量万辆 100以上 30~100 30以下 塑料制品 年产量万吨 1以上 0.5~1 0.5以下 其他轻工业(包括医疗机械) 总投资万元 800以上 *送变电工程,大型提高压工程单独列项目,中型的凡是直接配合发电的作为电站的单项工程,凡是公用的,不论几条都按地区或电网作为一个项目。
注:国防工业和国防科研的矿山项目可参考冶金矿标准,其他工厂建设暂按其他机械工业标准试行。
附2 非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
一、农、林、水利、水产建设:
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
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
渔业基地: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
水产冷库:储藏能力5000吨以上。
其他农、林、水产建设:总投资800万元以上。
二、交通、邮电建设:
铁路:新建的干线、支线、地下铁道和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的原有干线、枢纽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
地方铁路长度100公里以上,货运量50万吨以上的项目。
公路:新建、改建长度200公里以上的国防、连防公路和跨省区的重要干结以及总投资800万元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
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的新建、扩建港口;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修船厂(指有船坞、滑道的)。
邮电:跨省区的电缆、微波通信干线和重要通信枢纽或总投资800万元(事业单位为500万元)以上的其他邮电建设。
民航: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建机场。
三、商业、外贸、粮食、物资等仓库建设: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火药库、库容5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油库、储藏能力1万吨以上的冷库。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其他仓库建设。
五、工业城市和工矿区、新建、扩建的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建设,总投资800万元以上。
上述各部门的工业项目,按工业建设大中小型标准划分。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的补充内容~

国家计委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 1979年12月16日 国家计委为了进一步整顿和加强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正确反映项目规模,明确划分项目的管理权限,以及编制长期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需要,根据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建议,经商得国家建委、财政部同意,现对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1978〕234号文附件三“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的一部分内容,作如下补充、修订:(一)补充一部分按建设规模(或工程效益)划分大中型项目的标准:水产:容纳渔轮50艘以上(含50艘,下同)的 渔业基地;冷藏并制冰能力各5000吨以上的水产冷库(或冷藏1万吨以上)公路:长度1000米以上的独立公路大桥。港口: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沿海 港口;年吞吐量200万吨以上新建、扩建的内河港口。邮电:长度在5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电缆;长度在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区长途通信微波。物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炸药库。粮食:库容1.5亿斤以上的粮食中转库。学校:有3000名学员以上的新建高等院校。卫生:有700张病床以上的新建医院、疗养院。城建:日供水1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日供气30万立米的独立煤气厂(包括液化石油气厂)。(二)调整一部分按总投资划分大中型项目的标准:煤炭、化工、森工、建材、轻工、纺织、机械、邮电、广播、农业、林业、水产、城建等部门,凡按总投资划分大中型项目的部分,由原定8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等部门的一般仓库和文教、卫生、计量、标准、设计、科研等部门,凡按总投资划分大中型项目的部分,由原定500万元以上,调整为1000万元以上;修造船厂大中型项目的标准,与修船厂相同,为3000万元以上。(三)明确一部分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安排的建设:这类建设,多属地区性的一般建筑工程,建成后产、供、销平衡问题不多,协作关系比较简单,可以通过年度计划中确定的投资、材料等指标来综合平衡、控制规模和安排建设,在国家统一下的基建计划中,不作为大中型项目。主要有:(1)由基建投资兴办的分散零星的江河治理、国营农场、植树造林、草原建设等,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原有水库加固,并结合进行加高大坝、扩大溢洪道和增修灌渠配套工程者,列入基建计划,除国家指定者外,不再作为大中型项目。(2)分段整治、施工期长、年度安排有较大伸缩性的航道整治疏浚工程,可按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确定的投资和其他建设条件的可能,分年实施,不作为大中型项目。(3)科研、文教、卫生、广播、体育、出版、计量、标准、设计等事业单位的建设(包括工业、交通和其它部门所属的同类事业单位),新建工程按大中型标准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原有事业单业的改、扩建工程,可以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各项建设条件的可能,分年安排建设,缺什么,补什么,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除国家指定者外,不作为大中型项目(有大型科研装置的工程除外)。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国家批准的计划任务书中规定的近期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这类民用建筑,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来划分大中小型。(4)城市的排水管网、污水处理、道路、立交、桥梁、防洪、环保等工程,应当结合市容整顿、城市维护与改造,在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下,分期、分段建设,不作为大中型项目;城市的一般民用建筑,包括统建和集资建设的住宅群、办公和生活用房等,均由有关部门和省、市、区通过国家计划安排的年度投资,分配的建筑材料,开工和竣工的建筑面积等项指标和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认真审定,加强计划管理,不作为大中型项目。(5)名胜古迹、风景点、旅游区的恢复、修建工程,由各地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分期分批进行,都不作为大中型项目。(6)施工队伍及地质勘探单位等独立的后方基地建设(包括厂矿企业的农副业基地建设),不作为大中型项目。但如果其中安排有工业企业项目时,这个工业项目本身,应按同类工业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四)明确一部分单独审批、单独下达、单独考核的项目,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列大中型项目。必须建设的楼堂馆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单独报批。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外资或国内资金兴建的旅游饭店、旅馆、贸易大楼、展览馆、科教馆等,由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批准的协议、合同和建设内容、规模、进度等,编制建设计划,专项安排,专项下达,专项考核。(五)原有企业改、扩建中几个界限划分问题:(1)凡是利用更新改造资金,按规定内容安排的老企业挖潜、革新、改造、措施工程,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2)凡是利用基建投资安排的老企业扩建工程,只要扩建部分达到或超过同类工业项目大中型标准的,按大中型项目列入国家计划(不包括改、扩建前已经形成的能力或完成的投资),小型项目分别列入部门或地方基建计划。从1980年起,在国家统一下达的计划中,不再单列基本建设大中型措施项目。(六)凡是本通知中没有补充、修订和调整的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一律仍按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1978〕234号文附件三中的各项规定试行。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建设委员会(已变更),财政部发布日期:1978.4.22 实施日期:1978.4.22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建设项目的划分依据有哪些?
答:工程项目名称有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1、工程建设项目:指具有一个设计任务书和总体设计,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管理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工程建设项目。2、单项工程:指在一个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单位工程:指具有...

...中型、大型工程怎么定义?是按面积划分还是按造价划分?
答:大型建设项目一般是指投资多、规模大、对国民经济影响深远、且直接由中央审批和管理的项目。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基本建设划分大中小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

建筑法中有没有大中小型房屋建筑划分标准
答: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关于楼堂馆所和一般房屋建筑的界限非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农、林、水利、水产建设:水库(大型):库容一亿立米以上(包括一亿立米,下同)。灌溉工程:受益面积五十万亩以上。其他水利工程(包括江河治理):总投资二千万元以上。渔业基地:总投资一千...

水利工程多少万以上算大型,中型,小型?
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1978年4月23日国家计委 国家建委 财政部文件计计〖1978〗234号公布)附2非工业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 一、农、林、水利、水产建设:水库(大型):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包括1亿立方米,下同)。灌溉工程:受益面积50万亩以上。泵站工程装机1万KW(或流量200方/秒...

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的补充内容
答:1979年12月16日 国家计委为了进一步整顿和加强基本建设的计划管理,正确反映项目规模,明确划分项目的管理权限,以及编制长期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需要,根据有关地区和部门的建议,经商得国家建委、财政部同意,现对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1978〕234号文附件三“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

大、中、小型项目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大型项目:1、路基工程:山岭重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10km,小于15km;平原微丘区一级和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20km,小于25km;市政工程施工里程大于或等于10km,小于15km;或合同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亿元,小于人民币3.5亿元。2、路面工程:一级和高速...

如何理解大型建设工程?依据是什么?
答:中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100000㎡ 小型:建筑群建筑面积3000㎡以下。3,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大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中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小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以下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如下: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

建设项目类型有哪些
答: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

造价超过多少万的建筑工程项目才算大型项目?
答: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按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建设项目,以国家对各行各业的具体规定作为标准。更新改造项目只按投资额标准划分,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项目和其他部门投资额达到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否则为限额以下项目。

工程项目的分类
答:工程项目的分类 工程项目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但通常我们可以从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建设阶段以及行业领域等几个主要维度来划分。首先,按照项目规模来分类,工程项目可以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大型项目通常涉及巨额投资、众多参与方和复杂的技术难题,例如大型水电站、高速公路或城市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