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我国法院共分几级? A.两级 B.三级 C.四级 D.五级 我国共有几级法院?

作者&投稿:柯狐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我国法院共分4级,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四级。分别是:
1、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以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为己任,秉持司法为民之理念,致力于构筑法治社会基础,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
2、高级法院:
设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一级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并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其上级为最高人民法院,对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中级法院:
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其上级单位是高级人民法院,布局在省、自治区内的地区和自治州,设区的市以及直辖市内的人民法院。
4、基层法院:
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设置的法院。除了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C,我国法院分四级。分别是最高院,省高院,市中院,区法院。部分区法院会在偏远或特殊辖区内设置派出法庭,但这并不是单独一级法院

四级。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

选C,我国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基本上分为(  )A.两级B.三级C.四级D.五~

我国的三级行政区划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县级市)、镇(乡).故选:B.

我国对于人民法院,共分为四个级别:一、低级人民法院,二、中级人民法院,三、高级人民法院,四、最高级人民法院。
我国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铁路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自治洲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
1、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沈阳挂牌

2 、再审处理: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3、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5、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6、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

7、回避制度:当事人如果认为审判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上海浦东调研工作或者其他关系不能公平审判,有权请求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员是否应当回避,由本院院长决定。

8、审判人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需要回避时,应当报告本院院长决定。

9、监督制约: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