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政治庇护 关于政治庇护的问题求解答

作者&投稿:邰享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办政治庇护其实不用找律师的,律师费根据所办的时间长短和经历的阶段不同,需要3000到6000美元不等,甚至更多。
申请政治庇护分为两个阶段:行政程序和移民法庭。第一阶段律师收费3000美元,翻译费另计。如果在第一阶段获得通过,也就不用再进行以后的阶段了。
第一阶段的工作:填写I-589申请表,撰写自白书并翻译,准备照片,复印护照的每一页。都弄好了就按照移民局划片规则,寄到相应的移民服务中心。
其实第一阶段根本不需要律师的,如果你英文好,甚至连翻译都不需要。但由于除非有特殊情况,庇护申请规定必须是在进入美国一年之内提出申请,对于初来乍到的人来讲,很对规则都不甚清楚,因此找个所谓移民顾问咨询、帮助一下是有必要的,而这个费用也就三、四百美元。所谓移民顾问就是以前帮人办过,一般是在律师楼工作过,熟悉办理流程的人。
如果英文不好,你还要找个翻译,笔译你的自白书,并作声明签字(笔译费用每页A4纸译文收费50美元。
申请要用 Certified Mail 寄出,这种信件的好处是美国邮政在送达此邮件时,会要收件人填写一张已送达的回卡,并将此回卡回寄到你的信箱里。
按移民局的规定,你会在自寄出之日起21天内收到移民局的受理回执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去指定的当地移民局机构打手印。
面谈一般会在自申请寄出之日起43天内进行,除非你住的地方比较偏僻,须单独安排时间(有些地方每年的固定月份面谈)。
如果你英文不好,面谈时要自带翻译口译,一般收费是50美元一小时。

第一阶段费用基本就这些啦,1000美元以内搞定。

面谈结束,当时一般不会告诉你结果,等待20天到2月,你会收到移民局给你寄来的信件,告诉你通过了或者没通过,如果没通过,信中告诉你这不是最后的决定,你的申请将被转送到移民法庭,由法庭来裁决,这样就进入了第二阶段。

祝你好运,一把通过。

进一步的可以e-mail问我:hyjyd@yahoo.com.cn

从四千到八千美元不等。但价钱不应当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关键是要找一个能帮你办成的律师楼。办不成,一块钱也没有意思。详情可电626-288-9987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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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政治庇护!~

政治庇护是指国家对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本国的通缉或追诉,而请求政治避难的外国人,允许其入境、居留并予以保护,并拒绝其本国政府引渡要求的行为。

 给予庇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即国家在国际法上有给予个人以庇护的权利,个人受到庇护是国家庇护权的产物,个人可以申请庇护,但是否给予庇护,由被申请国家决定。1967年12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领土庇护宣言》认为,对个人予以庇护是国家“行使主权”,“庇护之给予有无理由,应由给予庇护之国酌定之”。给予庇护的权利是国家从它的属地优越权引伸出来的。一国在其本国领土内对所有的人都有管辖和保护的权利。一个被迫诉或追捕的人,一旦进入另一国家的领土,就处于所在国的管辖之下,追诉或追捕他的国家就不能在其所在国领土范围内继续进行追诉或追捕。
申请政治庇护的条件
  要成功地申请政治庇护,申请人应能证明:   1、申请人过去曾受过迫害,或确实恐惧会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   2、所受迫害是基于种族、宗教、国籍、隶属某社会团体或政见。   所谓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争论的焦点。直至1987年最高法院才在INSVCARDOZA-FONSECA一案中对此作出明确的解释,即害怕会受到迫害的恐惧感具有合理性,申请人必须以具体的事实证实过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将来会受到迫害。   至于迫害,则是指迫害者为惩罚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而加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伤害,比如歧视、体罚、因非法离境而加诸的过分处罚,如政府未经司法程序即剥夺一个人的自由、财产则会构成因政见不同而进行的迫害。   应该注意的是,刑事处分不是迫害,骚扰本身也不构成迫害,短期的拘押也比不构成迫害,而屠杀、刑求、长期监禁以及奴役则为迫害,长期的不公平的对待也可构成迫害,经济上的剥夺虽也可构成迫害,但必须证实剥夺的过分与独特。   为了证明“合理的恐惧”,申请人应表明:   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点会招致迫害者的惩罚;   2、迫害者了解或有可能了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点;   3、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能力;   4、迫害者有加诸迫害的意愿。   一般说来,迫害者须是政府,或在迫害发生时政府袖手旁观或拒绝对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还应指出的是,要证实恐惧会受到迫害,必须在主客观两个方面都提出证据。从主观方面讲,申请人的心态的确真的害怕会受到迫害;从客观方面讲,申请人在现实生活中的确会受到迫害,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某一国家的政府迫害横行,但申请人并不害怕会受到迫害,或者虽然申请人极其害怕会受到迫害,但所在国并不对其实施以任何迫害,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都不会得到批准。   最后,迫害必须基于上述的五种原因,即种族、宗教、国籍、某社会团体的成员或政见。
与政治庇护相关的其他事项
  1、自行决定权   即使申请人能够证明本人受过迫害或将会受到迫害,申请也有可能被否决。这是因为移民局可以行使自行决定权。当然,移民局在行使自行决定权的时候,必须考虑正反两个方面的因素。最近的案例要求移民局必须掌握压倒性的事实,才能做出遣返申请人回国的决定。   然而,如果申请人试图以假护照或撕毁户打仗方式“闯关”,或以其他欺骗的方式扰乱难免审查的正常程序,移民局则可行使自行决定权否决申请人的申请。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必须以极其充分的事实证明其申请,才能使移民局作出对申请人有利的决定,这也就是为何非法入境者难以得到政治庇护的原因之一。   2、暂缓递解出境(WITHHOLDING OF DEPORTATION)   即使申请政治庇护被拒绝,申请人还可申请暂缓递解出境。由于暂缓递解出境不属自行决定权范畴之内,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则必须批准。   所谓暂缓递解出境,需要申请人证明如果被递解回原住国,自由或生命会受到威胁。由于要求条件较政治庇护的审理条件较低,往往会在政治庇护被拒绝之后得到批准。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能申请暂缓递解出境。   (1)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者不得同时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须在政治庇护被拒之后,才能提出暂缓递解出境。   (2)只有船员或偷乘人员(符合特定条件的〕才可直接向移民局直接提出申请。   (3)申请人可以向移民法官提出暂缓递解出境的申请。   与政治庇护比较,暂缓递解出境的法律要求较低,如果符合条件,移民法官必须批准。同时,申请政治庇护要求申请人未在第三国有长期停留,而暂缓递解出境不在此限制之内。但应该注意的是,政治庇护一旦得到批准,一年之后申请人可得到绿卡,暂缓递解出境则无法申请绿卡。   3、哪些情况下不能申请   (1)第三国长期停留   如果申请人在进入美国之前曾长期停留在另一个国家,则无法申请政治庇护(但可以申请暂缓递解出境)。长期停留的法律定义是获得长期居住权、公民权或自由出入权。考量的因素包括居住条件(住难民营不算长期停留),工作许可的范围,是否有权拥有土地等不动产,是否拥有该国公民所拥有的权利等。   (2)对他人进行过迫害   迫害过别人的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或暂缓递解出境,即使并非出自个人的意愿或被迫对他人加以迫害也会造成无法提出申请,当然,如果在威逼之下才出迫害之事,则另当别论。   (3)刑事处分   如果申请人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分(即非政治犯),无论是在美国之内或境外,都无法提出申请。
编辑本段政治庇护的对象
  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避难者。庇护与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相联系,但庇护的对象超出通常意义的政治犯,而且庇护不仅是不引渡,还包括不予驱逐和准其在境内安居。
政治庇护国家立法的示例
  庇护的法律根据主要是国内立法,许多国家的宪法中订有庇护条款。   法国1793年宪法首次规定,法国对为了争取自由从本国流亡到法国的外国人给予庇护,同时宣布对专制者不给予庇护。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对于任何由于拥护正义事业、参加和平运动、进行科学工作而受到迫害的外国人,给以居留的权利。1975年和1978年宪法也有同样的规定。1982年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政治庇护对象限定的演变过程
  过去,一国给什么人以庇护,完全由该国自己决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皇威廉二世逃往荷兰,荷兰曾拒绝协约国提出的引渡要求。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一些国际文件中,明确将某类人排除在可以享受庇护的范围以外。例如,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规定,对于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由于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人,不得予以庇护。   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规定,灭种罪不得视为政治性犯罪,而是属于可引渡的罪行。   1967年《领土庇护宣言》中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或危害人类罪的人,不得请求及享受庇护。   联合国大会1973年通过的《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规定,就引渡而言,种族隔离罪不应视为政治犯罪,亦即不得享受庇护。享受庇护的外国人的地位,原则上与一般外国侨民相同。给予庇护的国家对庇护者的活动,有义务加以必要的限制,使他不得在其境内从事危害他国安全及其他违反联合国宗旨与原则的活动。

你好!如果认为在中国酒没享过福,这种说法可能有点绝对,很多生活在中国的人好像都过得蛮幸福的。申请政治庇护唯有相关的政治犯罪才可以申请此种类型的政治庇护,而如果不是政治相关的犯罪,则一般不可以此种类型的政治庇护。其实很多问题如果你能理性客观去分析,则可能没有那么糟糕。社会上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会遇到很多的不如意,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我想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可能会过得好些。此复!

政治庇护 是指一个给予另一个国家司法援助,但是为什么要这样做?这 ...
答:在符合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情况下,政治庇护是受各国承认的。中国就明确立法给予外国人政治庇护。最早立法政治庇护的是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后来本着人道主义,很多国家都有政治庇护的条款。

您好!您们家是如何做到一胎化政治庇护的?
答:移民局面谈的官员一声冷笑,告诉这对夫妇说,他们显然协助政府当局迫害过他人,无法申请政治庇护。 其次,在接受面谈之前,应和律师、翻译沟通,力求在每个细节以及有关背景方面不出错误。 虽然移民局的工作人员都接受过有关中国国情的培训。但平心而论,他们对中国的情况所知甚少,经常会闹笑话。 例如错...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6月份去美国,想申请政治庇护,我需要再国内准备什么...
答:在 1981 年,透过难民法,庇謢和/或难民身份将发给任何外国人在其本国以外的国家中 (或已经在美国内),而此人由于种族, 宗教, 国籍, 社会团体成员资格,或政治意见的不同而被迫害或有会被迫害的根据的害怕,使其不能或不愿回到自己的国家。难民和政治庇护之间的差别: 两者皆属同一范畴下。最...

关于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一些问题
答:如果申请不过,有4次上庭的机会,在这期间,你可以申请工卡,合法工作。运气好,上挺成功那恭喜你,有绿卡拿。上庭失败,也恭喜你,可以很快回家,只不过名字不好听,递解出境。以后美国就与你无缘了。建议先变成F身份,申请不过,可以回去F身份,不影响你读书,要是B身份的话,身份过期了就不好了。

美国政治庇护申请家属需要多久批准
答: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被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关系是在政治庇护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被批准时而不是在申请时存在。亲属包括配偶和不满21岁的未婚子女。这就是说,婚姻关系在政治庇护申请递件后但在批准前建立的也符合条件。三、关于子女的申请条件 子女一般指在美国移民局收到政治庇护申请人自己的申请表格(I-589...

关于政治庇护移民者所申请的配偶移民问题。
答:普通绿卡可以随时出入境, 只要再一年内返回就可以. 因为你办的是政治庇护, 拿到绿卡后也不建议你立刻回国, 因为此时你仍是中国公民, 回国仍然会受到"政治迫害". 你就这么回去会让领事馆怀疑, 有可能取消绿卡.如果很想回国, 最好等居住满五年以后考了美国公民, 然后你再回去就"没有政治危险".对...

美国政治庇护绿卡好办吗?
答:不是太好办,因为这些人基本都是本国所追捕的对象。美国政治庇护绿卡 美国移民法律中有美国移民政治庇护这个法律,美国每年有用于适合条件的政治庇护申请者几万个移民申请配额,目前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绿卡移民的重要国家来自于中国、苏联、东欧、阿拉伯国家比较多。申请美国政治庇护的主要条件主要有:1、如果你...

留学到美国,办政治庇护好办吗?
答:政治庇护好不好办 这和签证基本上是一样的~~全凭运气 至于时间 不是一到就得办 只是在你入境后的一年里办 通过率会高 因为你是庇护 你来了不马上办理 你之后办 谁还会相信你~~~以后回是能回 只不过你要等到拿到绿卡后才能回 也就是政治庇护通过后的第二年 朱镕基都曾经说过 他们知道有很多...

通过政治庇护取得美国绿卡的人在中国的生活会有影响吗
答:没有办法。向你这样的情况,不管你是真庇护还是欺骗性的假庇护,你都不能回中国旅行。否则移民局会判定你的庇护是欺诈,会吊销你的绿卡,进入遣返程序,这也包括你的家属。你只能是将来入籍美国后有可能有机会回中国,还要看中领馆会不会给你签证。关于bkk5这位朋友回答的探讨:BKK5:您是好心,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