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委托加工后用于连续加工 非应税消费品的已交消费税为什么计入材料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为什么不能...

作者&投稿:除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因为材料委托加工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产生的消费税不得抵扣。如果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之前产生的应交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

下列项目中,应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有( ) A.材料委托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缴的消费税 。。。。~

  只说答案,不见详解,没用的。到头来还是不懂。
  A.材料委托加工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缴的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缴消费税,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但由加工厂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是计入成本的,支付消费税时的会计分录是这样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由以上分录可知,消费税进入了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之中,最后必然进入存货成本之中。
  但如果收回加工物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话,已缴纳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分录是这样的: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由以上分录可知,消费税不进入存货成本,所以A选项不符合题意


  B.一般纳税企业购入材料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外购材料所缴纳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的,一般情况下不会进入企业的成本系统。只有非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增值税销项,从而直接进入成本。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选项B不符合题意


  C.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而应缴纳的资源税
  先看以下分录,
  如果正常销售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税税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由以上分录可知,直接销售的话,资源税进入了税金科目,属于税金成本而不是存货的成本,但如果自用的话,请看以下分录(用盐来做个假设):
  借:精制盐(假设是这个项目)
  贷:原材料——液体盐(假设是这个原料)
  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液体盐应纳的资源税税额)
  将自产资源税产品用于非资源税项目,视为销售资源税产品,应纳资源税。由以上分录可知,资源税直接进入了项目的成本,也即是存货的成本。
  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原材料已缴的增值税

  本人对B选项的解说已经说明小规模纳税人外购材料的增值税是直接进入成本的,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

  综合,正确答案是 C D

因为增值税价外税,进项税可以抵扣,如果放到成本里去,既增大成本又不能抵扣,两方面都不利。如果收回的物资继续加工,消费税可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出接出售,消费税不可抵扣,这说明消费税只交一次,不重复交纳。

扩展资料: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那么消费税如何计算,这就需要对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计税价格予以确定。
首先,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和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列入。如果当月无销售的,应按同类消费品上个月或最接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
其次,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委托加工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