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办家庭式养老服务业,能吸引退休人员来农村养老吗? 农村退伍军人想在农村办个敬老院国家支持吗?老人好可怜

作者&投稿:惠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啊,现在的农村生活水平比以前好的多,而且农村空气环境好。农村老年人口多,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差距明显,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一直是养老服务的重点和难点。能否实现政策目标,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不仅对中国意义重大,而且对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首先要根据基层的自主功能发展互助养老服务。乡镇敬老院从“三不”的具体目标出发,在设施建设、功能完善、人员配备等方面扩大职能,成为当地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辐射服务的作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三项措施。


一是引导和推动各地加强社区日托设施建设,使老年人能在社区附近接受各种服务;第二是用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和私营机构开展进入社区和家庭的养老金服务;三是依托“互联网+”鼓励在特定地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无墙养老院,让老年人通过信息平台对接,享受从生活护理到各种贡献的全方位社会服务。


据当地估计,机构主要为残疾、半残疾、老年公民和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占老年人总数的3%至4%。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在家养老,也就是说,老年人住在家里,但社会服务进入家庭。鼓励和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包括养老服务提供者,在内地省份,特别是广东和福建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根据非营利养老机构的性质,香港的养老服务提供者也可以享受发展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



这个是可以的啊感觉的现在的农村是很好的啊

当然是可以的,毕竟农村的环境非常好,山清水秀的,很适合养老。

我觉得挺有吸引力的。农村的环境还是很适合养老。

怀远县对农村七十岁老人有什么福利政策?~

  12.安徽老年福利政策文件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皖政办〔2006〕68号)

  2)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操作方案(试行)(禹民〔200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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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通知
  皖政办〔2006〕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已翻印下发。为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省是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省份之一。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保障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应对我省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有利于扩大 就业渠道,促进相关行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体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清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发展老年服务业的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养老服务业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为目标,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建立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各类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的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一)加快发展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各级政府要从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把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重视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养老问题。到2010年,所有乡镇至少要建设一所功能齐全的敬老院,每院床位不少于50张、入住率不低于80%;阜阳、宣城、巢湖、亳州4市要各建一所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在内的综合性福利服务中心,其他市级社会福利院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养老服务功能;80%的县(市、区)要有一所综合性老年福利设施,市和县城镇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达到每千人1.5张以上。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老年福利服务为重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和服务质量优质化。
  (二)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在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村)改造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增长和养老需求提高的要求,将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建设纳入规划,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创办养老机构。认真落实税费减免、小额贷款、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补贴等政策,鼓励下岗、失业等人员创办家庭养老院、托老所,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向社区移交退休人员的同时,原有的退休人员活动场所和管理服务设施要一并移交社区或向社会开放,继续用作老年人活动场所。
  (三)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务。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发展老年人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紧急救援以及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和团体兴办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医疗服务机构,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进行医疗服务项目审批。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高龄、空巢、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帮助。
  三、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经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采用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其他性质的用地,以有偿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二)对自建用房、提供社会老人养老的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按核定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及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安置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的,当地财政可将补助给上述人员的生活费转入该养老服务机构,用于支付上述人员生活、照料服务等所需费用。
  (三)养老服务机构用电按当地最低价格收费,用水、用气(天然气、煤气、液化气)按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价格收费,对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电话等电信业务按现行最优惠的资费政策给予照顾。
  (四)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申请,经批准后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对养老服务机构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的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五)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和车船,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捐赠款物的,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四、加强领导,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要从实际出发,加快制定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管理,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和服务行为监督,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加强养老服务行业队伍建设,逐步实施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培养专业人才,提高服务水平。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教育、民政、劳动保障、财政、建设、卫生、人口计生、税务、通信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操作方案
  (试行)
  禹民[2005]19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禹政办[2005]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研究提出如下操作方案。
  一、组建机构
  (一)充分发挥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作用
  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反馈、回访、考评;
  3、组织对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培训、服务经验推广、交流等。
  (二)依法成立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
  其主要职责是:
  1、招募、培训、管理居家护老助理员;
  2、收集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审核确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3、对社区上报的需求服务人员现状、身体状况及家庭情况等组织进行评估;
  4、研究确定服务内容、标准;
  5、审核批准社区拟向服务对象家庭选派的护老助理员;
  6、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依法成立社区老年服务协会
  其主要职责是:
  1、具体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向街道推介拟定的本辖区内护老助理员;
  3、对辖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并上报街道;
  4、建立护老助理员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技能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5)护老助理员申请书;
  (6)家庭低保有关情况。
  5、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4)《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
  6、向服务对象家庭派出护老助理员;
  7、对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四)分级建立评估组织
  1、区民间组织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区老龄委办公室、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区社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
  2、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老龄委、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相关成员。
  3、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社区居委会干部、老年服务协会、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等相关人员,并吸纳提出需求服务的人员所在居民小组组长及2—3名居民参加。
  二、组建工作队伍
  (一)管理队伍。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确定1—2名专(兼)职管理人员,社区老年服务协会确定3—5名专(兼)职管理人员。
  (二)服务队伍。吸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和志愿者队伍及社区老年服务协会部分成员,组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队伍。
  (三)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和护老助理员必须经过系统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确认上岗资格。
  (四)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及护老助理员须统一胸牌、持证上岗。
  三、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为60周岁以上长者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标准暂定为每小时5元。
  (二)对户籍、居住地均在禹会区的60周岁以上社会孤老长者实行无偿服务;对6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生活困难家庭中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长者实行低偿服务;对10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蚌埠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对其家庭进行足额保障的前提下,对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高龄补助。具体办法如下:
  1、申请。长者本人及家属或委托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本人的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2、评估。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小组对提出服务需求的长者家庭情况进行评估,并签名盖章。
  3、核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对社区评估后的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工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签名盖章。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时间进行评估审核,并签名盖章。
  4、复核、审批。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申报的《禹会区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服务申报表》进行全面复核、审批,并签名盖章。
  四、登门服务
  (一)根据申请、评估、审核、批准所确定的服务对象,选派相应的护老助理员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进行服务。
  (二)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护老助理员、服务对象三方签订诚信协议书,经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审定后生效。
  (三)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月向服务对象收发一次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登记表》,对服务情况突出的,及时向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报告,由街道分别情况提出表扬、批评,并提出要求。
  五、监督检查
  (一)反馈。护老助理员登门服务后,服务对象可随时向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反馈护老助理员的服务情况。
  (二)回访。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每周最少回访一次服务对象,随时监督检查护老助理员的服务工作。
  (三)考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根据护老助理员服务质量每月考评一次。
  (四)时限。社区老年服务协会自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在3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审批完毕。
  (五)监督。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对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全面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应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特别要通过有效办法加强对护老助理员的监督管理,确保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
  各街道温馨家园关爱长者联合会要设立公开电话,随时受理来自各方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区民间组织联合会办公室电话:4013326
  六、经费
  对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拨付1千元启动资金。各社区老年服务协会对收到的启动资金、补贴经费等,要设立财务帐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国家对养老事业的扶持主要体现在投融资和税收的优惠上。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民发〔2015〕33号)
五、完善投融资政策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各类财政资金,探索采取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发展面向大众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产业,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建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好的养老项目予以适当扶持。
  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为捐资举办,机构享有对其资产的法人财产权,捐资人(举办者)不拥有对所捐赠财产的所有权。对于举办者没有捐赠而以租赁形式给予组织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及以借款方式投入组织运营的流动资金,允许其收取不高于市场公允水平的租金和利息。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其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并进行必要监管。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停办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剩余资产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以捐赠形式纳入当地政府养老发展专项基金。原始捐资有增值的,经养老机构决策机构同意并经审计符合规定的,可对捐资人(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通过财政贴息、补助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推进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研究以养老服务产业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投资养老服务业。
  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给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营业税。养老机构在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进一步落实国家扶持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养老服务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
  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老人护理等家政服务,在政策有效期内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民办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批准设立的民办养老院内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的场所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民办养老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3〕163号)规定:
  (1)各地要专门设立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窗口,更有针对性为退役士兵提供“一站式”开业指导、注册登记和跟踪服务。退役士兵工商登记注册专门窗口应及时张贴、更新宣传材料,免费发放工商法规、国家政策宣传手册和办事指南。
  (2)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3)引导退役士兵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自主创业。指导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运用商标、广告、合同等手段,实施品牌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加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士兵到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动员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有谁知道福利中心、养老院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怎么编写
答:养老服务业是一个投资回收周期比较长的行业,对此,投资者要有清醒的认识。进行可行性分析要考虑的因素有:目前本地区同行业总量(床位数)及分布情况,本地区老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尽可能了解和收集其他养老机构的入住情况,地理位置的交通和环境情况等。 盈亏的主要因素是入住率和服务成本,这里的服务成本是指为老人服务所必需...

农村那么多养老院,老人为啥不愿意去?
答:心理学家认为,老人不愿意去养老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孤独问题。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传统上是以“家”为单位的,全家人是捆绑在一起的,只有和家人在一起或住在家里才有安全感,这种观念根深蒂固。老年人尽管希望自己能够不给下一代等来负担。但往往随着年龄的增长,躯体疾病或多或少会自动地“...

社会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答:同时,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因为它可以让老年人在退休后仍然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保持一定的消费能力,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在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大力发展老年服务业和建设养老机构。因为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家庭式养老,老年人都需要有一定的服务和依托。如果...

国家支持私人办养老机构吗
答:在达标排放污染物并经环保部门核准的前提下,免缴排污费,适当减免环境监测服务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按照40%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凡是非营利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并鼓励...

现在哪些是朝阳产业?
答:一般来说,处于成长周期中开创阶段的产业是朝阳产业,这种产品被认为是有广阔和美好的发展前景的。如电脑、通讯、旅游、金融、高附加值农业都是标准的朝阳产业,这一点在我国股市的上市公司中表现也十分明显,比如电脑行业的实达电脑,通信业的东方通信,金融业的深发展、天律磁卡,高附加值的农业公司等。...

2021农村精准扶贫的调研报告范文
答:整合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户建房等政策,建设40平方米左右居家养老型集中居住点1个,规模50户以上。 ...卫生室、图书室、活动室、游客接待中心、村文化活动广场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为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奠定...油茶、水稻和家庭式养殖业为主,但由于土地少、技术落后,农民经济收入有限,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

私人能否成立殘疾養老中心
答: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动站;鼓励利用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

在珠海办理养老院的优惠政策?谢谢
答:根据意见,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

北京对个人办养老院有什么优惠政策或扶持吗?
答:根据意见,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

地产式养老院最新政策
答:承包、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学校)等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疾病护理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创办家庭式养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文化活动站;鼓励利用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集体组织闲置的房屋、场地、设施改建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