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十一、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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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七)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负责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和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经费落实等工作,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八)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九)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院所,负责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不具备建立条件的,必须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服务。
(十)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4.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8.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9.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0.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1.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十一)煤矿企业应将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及时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十二)煤矿企业应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配备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监测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十三)煤矿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并将其结果报告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向从业人员公布。
(十四)煤矿企业要积极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坚决限制、逐步淘汰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和产品。
(十五)煤矿企业要通过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
(十六)煤矿企业应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
(十七)煤矿企业应强化劳动用工管理,切实履行告知义务,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防护。
(十八)煤矿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十九)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
煤矿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
(二十)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随访,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煤矿企业承担。
(二十一)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按照下表执行:(二十二)煤矿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十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应由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对已确诊的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伤残度等级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
(二十四)煤矿企业应提供足够的职业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该项费用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印发的《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第六条第十项“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中列支。
(二十五)煤矿企业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损害的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
煤矿企业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职业危害事故。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煤矿职业中毒防治~

(六十一)煤矿作业场所主要化学毒物浓度限值如下: 化学毒物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 一氧化碳CO 0.0024 氧化氮(换算成二氧化氮NO2) 0.00025 二氧化碳CO2 0.5 硫化氢H2S 0.00066 (六十二)化学毒物监测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作业地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作业人员接触时间最长的作业地点。采样应在正常生产状态下进行。在不影响作业人员工作的情况下,采样点要尽可能靠近作业人员,空气收集器尽量接近作业人员工作时的呼吸带。(六十三)氮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碳氧化物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煤层有自燃倾向的,根据需要随时监测。(六十四)加强矿井通风,采用通风的方法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六十五)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六十六)煤矿井下实施爆破后,为防止氮氧化物中毒,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七十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七十七)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煤矿作业场所,是指煤矿作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项目施工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煤矿职业危害事故,是指煤矿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造成伤亡、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所属地面作业场所:是指地面与煤矿生产和安全直接相关的作业场所,具体包括为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与安全服务的地面材料加工、原料供应、生产控制、机电维修、运输等作业场所。(七十八)本规定中未涉及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七十九)本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是什么
答: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标准是什么 煤矿粉尘预防措施及条列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防治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并采取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答:煤矿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首先,为煤矿企业提供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合法资质,它们应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完成备案,确保其服务活动在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也十分严格,入井人员必须接受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合格证书,方可...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十一、附则
答:包括为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与安全提供支持的地面设施,如材料加工、原料供应、生产控制、机电维修和运输等场所。对于本规定中未明确涵盖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应遵循相关的标准和规定进行处理。该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标志着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了明确和详细的指导。

煤炭浓度达到多少
答: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 ≤5 5.0 岩尘 5~10 2.5 10~30 1.0 30~50 0.5 ≥50 0.2 水泥尘 <10 1.5 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Coal dust(free SiO2<10%)总尘 4 6呼尘 2.5 3.5第二节 生产性粉尘国家卫生标准粉尘卫生...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监督检查
答: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它们承担着对本地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持续监督职责,包括对煤矿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或实施相应处罚。此外,这些监管机构还关注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组织和推动职业危害的专项整治活动...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的监督检查
答:1.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实施专项监察;2.对煤矿企业违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3.依法组织查处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4.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5.组织指导、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6.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

煤矿粉尘浓度标准范围?
答:国标: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接触浓度管理限值判定标准如下:粉尘种类游离SiO2含量(%)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煤尘≤55.0 岩尘5~102.5 10~301.0 30~500.5 ≥500.2 水泥尘<101.5 煤尘(游离SiO2 含量<10%)Coal dust(free SiO2<10%)总尘 46 呼尘 2.5 3.5 ...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答:⑺、 负责接尘、接毒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⑻、 负责制定矿井火灾时的通风方法。⑼、 负责产生尘毒危害作业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 矿卫生所负责矿内职业病防治与管理工作,其职责是:⑴、 负责执行本单位职业病患者检查、冶疗、疗养管理等实施办法。⑵、 贯彻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并...

做煤矿对身体有什么危害
答:煤矿工作对身体健康影响:慢性肺部疾病,如尘肺病曾经在矿工中非常普遍,导致预期寿命减少。在一些采矿国家,尘肺病仍非常普遍;在美国一年约有4,000个黑肺病例(其中约1,500人为前矿工),中国则每年约有10,000个新病例。煤是最主要的固体燃料,是可燃性有机岩的一种。它是由一定地质年代生长的繁茂...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针是什么
答: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3、 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4、 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