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是什么,包括那些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什么

作者&投稿:左定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2014年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指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同时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相辅相成

中央并未明确规定“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所以,应如何理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

“党委负主体责任”中的“主体”有两种意思,一是制度的权利责任主体,二是主要的意思。“党委负主体责任”也要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党委是参加廉政制度关系的主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利享有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制度责任的承担者。其二,党委这个主体也可以是治理腐败主体中的主要部分的意思。从第二层“主要的”意思而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权利主体则承担次要责任。在治理腐败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其他部门及群众等都有责任,但党委要负主要责任,其他权力主体要负次要责任。

严格说来,党委与纪委并不是两个平行的政治主体,因为各级纪委书记是党委常委重要成员,所以党委与纪委成员有交叉的因素。但是,在一定程序上,它们是相对独立的主体。纪委负监督责任,就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纪律要负监管责任,是监管主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是由专司监察职能的党务机构——各级纪委——自上而下进行的一种带有强制性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的监督职责到底有哪些,中央也没有具体规定。我认为,各级纪委主要履行的职能有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职能。政治廉洁或腐败是关系到政权合法性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大事情,因此,各级纪委具有加强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

督促职能。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职责,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有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应给予配合和支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是纪委负监督责任的最新规定,所以上级纪委要督促下级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管理职责,如果没有履行这个监督责任,就是失职的表现,就要被追究责任。

协调职能。各级纪委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纪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管主体,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依托监督权力和组织体系,充分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治理。其基本职能是抓好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它们共同构成中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责任制度。


责任追究是落实关键

既然执政党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要对人民负责,党委或纪委是否履行了职责,就要受普通公民的监督,如果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要受到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机制是责任政府建设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才能震慑不负责任的现象,才能真正纠正党委或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

责任追究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体制内的责任追究制,这种责任追究的途径包括:执政党的追究。如果党委或纪委没有履行廉洁从政的职责,要受到上级党委或纪委的追究。要对党委或纪委的制度责任、政治责任以及伦理责任加以追究,最有效的就是建立和完善对党委或纪委成员的引咎辞职制度。一种是体制外的责任追究制,即普通公民对党委或纪委责任的追究。体制内的责任追究制是公民监督的间接体现,而体制外的责任追究是公民监督的直接体现,而后者更为重要。

问责制是责任追究的一种形式。问责制是指党委或纪委及其成员在未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或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滥用执政党权力、违反法定职责和义务并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时,由特定主体追究其责任,令其承担其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问责制的本质在于对权力进行监督以及对过失权力进行责任追究,其最终目的在于保证权力系统的正常运行,遏制权力腐败以及保障公众利益尽量不受损失或损失最小化。党委或纪委问责制的完善与否事关责任党委或责任纪委建设的成败。问责制是责任党委或责任纪委建设的实质与核心,没有一套系统的党委或纪委问责制度,责任党委建设或责任纪委建设就没有保障。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什么和什么~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bai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
“两个责任”新论述的重大意义: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过去很多地方的党组织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责任,“一岗双责”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主体责任意味着党委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党委的责。这就给各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扩展资料:
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5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分析、部署。教育责任。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责任。
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示范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两个责任”,是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简称。
  中央并未明确规定“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所以,应如何理解“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

  “党委负主体责任”中的“主体”有两种意思,一是制度的权利责任主体,二是主要的意思。“党委负主体责任”也要从两个方面理解。其一,党委是参加廉政制度关系的主体,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权利享有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制度责任的承担者。其二,党委这个主体也可以是治理腐败主体中的主要部分的意思。从第二层“主要的”意思而言,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承担者,其他权利主体则承担次要责任。在治理腐败中,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其他部门及群众等都有责任,但党委要负主要责任,其他权力主体要负次要责任。

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一案三查是指:《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强调,强化巡视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刚性的、面向领导班子集体和...

落实两个责任是什么意思?
答:法律分析:落实"两个责任"中两个责任指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是指什么
答:中两个责任指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要负主体责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一岗双责制”是什么意思?
答: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如何落实基层党支部的两个责任
答: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是具体责任、主要责任。监督的对象是组织、集体及成员。监督的内容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情况;党风政风建设情况;支持配合上级纪检组织开展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情况等。 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

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如何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责任制落实的实施效果。一、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对党委主体责任思想认识...

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一岗双责制是什么意思
答: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党组织需两个责任?
答: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组织和纪检组织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明确“两个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领导责任。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