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总经理及高管的任命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公司法规定那些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作者&投稿:仰燕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国有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具有行政级别,属于国家干部,按照干部任免原则任免,由主管部门任免。

2、非国有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独资公司,由出资人任免(一般是出资人担任)。合资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一般出资最多的人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3、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是公司的高级雇员,高级打工仔,都由“老板”聘任,国企的“老板”是国家,所以由代表国家的主管部门任命。非国有公司的“老板”,独资公司是出资人,合资公司是股东,独资公司的出资人拥有公司的最高权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都有任免权。

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在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老板权”,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辞退的。

4、在公司里,出资的比例,就是表决权的比例,全部出资,拥有一切权力。出资比例万分之一,有万分之一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千分之一,有千分之一的表决权,出资比例百分之一,有百分之一的表决权,如果你出资比例达到了51%以上,基本上你可以担任董事长,对聘任总经理和高管,你有很大的话语权,最终行使决定权。

5、公司有许多种类,从公司债务承担可以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叫股份有限公司。无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就多了,凡是名称里没有“有限”两字的公司都是无限责任公司。

从公司产权所有制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公司性质种类不同,公司总经理和高管的产生是不同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国有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具有行政级别,属于国家干部,按照干部任免原则任免,由主管部门任免。
  2、非国有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独资公司,由出资人任免(一般是出资人担任)。合资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一般出资最多的人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免。
  3、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是公司的高级雇员,高级打工仔,都由“老板”聘任,国企的“老板”是国家,所以由代表国家的主管部门任命。非国有公司的“老板”,独资公司是出资人,合资公司是股东,独资公司的出资人拥有公司的最高权力,对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都有任免权。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在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代表股东行使“老板权”,公司的总经理和高管是由董事会聘任或辞退的。
  4、在公司里,出资的比例,就是表决权的比例,全部出资,拥有一切权力。出资比例万分之一,有万分之一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千分之一,有千分之一的表决权,出资比例百分之一,有百分之一的表决权,如果你出资比例达到了51%以上,基本上你可以担任董事长,对聘任总经理和高管,你有很大的话语权,最终行使决定权。
  5、公司有许多种类,从公司债务承担可以分为两大类:有限责任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叫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就多了,凡是名称里没有“有限”两字的公司都是无限责任公司。
  从公司产权所有制也可以分为两大类:国有公司和非国有公司。
  公司性质种类不同,公司总经理和高管的产生是不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详情请参考公司法,网址:http://www.jlr8.com/thread-29-1-1.html

~

财务总监是由董事会任命还是总经理任命
答:财务负责人的任命分为提名和任命,根据大部分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是经理(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总经理)提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决定聘任的。但是,由于公司法赋予股东对章程中某些事项的自主约定的权利,而且经理的职权是完全可以不按公司法列举的职权进行约定的,所以会存在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任命权全权归董事会...

如何任免 董事长事长是由股东大会任命的还是由董事
答:当然不是。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监事的任免由决定权。董事长由董事选举产生。对于总经理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任免。对其他高管人员,有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通过任免。

总裁、执行长、董事长、经理职位的区别?
答:1、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能是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提名任免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等重大事项;……2、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是公司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其主要负责主持...

怎样区分总裁,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三者development区别
答:2、董事长和总经理权力大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 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

董事兼总经理与董事长的区别
答: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企业的运营中,总经理的权力较大。总经理在具体的运作中虽然权力较大,但一些企业的高管,比如财务部负责人的也是董事会任命的。总经理是对这些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只有管理权,没有任免权。所以,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力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制衡作用的。五.企业运营中的总经理是董事长的“副手”...

董事长和总经理有什么不同,怎么区分?
答:董事会作为一个执行组织,需要有自己的领导人,就是董事长。 董事长的选举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毕竟选出来的董事长要带领整个董事会行使执行权,权力很大,所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选出来之后还要给股东大会过目,要经过股东大会。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管,主要任务就是去落实董事会的决定,所以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总经理是什么岗位
答:问题一:总经理的岗位是什么 作为公司非常重要的高层管理人员总经理,实属上级公司董事会,下属可谓是整个公司,想要做好这份工作,一定要制定出详细的总经理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以下是职责参考: 1. 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全面工作,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及时、足额地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利润指标。 2. 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公...

如何区分董事长和总经理
答: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权力大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

董事长职责和权限
答:董事长拥有如下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召集和主持公司管理委员会议,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4、提名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决定报酬、待遇以及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