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食品出口美国需要什么手续

作者&投稿:滕珊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

扩展资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全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具体实施所辖区域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有关法定要求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第二章备案内容与程序

第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未依法履行备案法定义务或者经备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其产品不予出口。

第七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相关文件、证明性材料,并对其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企业承诺符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和进口国(地区)要求的自我声明和自查报告;

(三)企业生产条件(厂区平面图、车间平面图)、产品生产加工工艺、关键加工环节等信息、食品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以及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等基本情况;

(四)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的基本情况;

(五)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其他行政许可的,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六)其他通过认证以及企业内部实验室资质等有关情况。

第八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申请备案之日起5日内,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为便利企业出口,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分支机构受理备案申请并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第九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自受理备案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成评审组,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的符合性情况进行文件审核。

需要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文件审核和现场检查的,延长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时限内。

从事评审的人员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或者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一)进口国(地区)有特殊注册要求的;

(二)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

(三)未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

(四)根据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和实际工作情况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

国家认监委制定、调整并公布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验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范围。

经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确认,有效的第三方认证等符合性评定结果可以被采用。

第十一条评审组应当在完成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评审工作5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提交直属检验检疫机构。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对评审报告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符合备案要求的,颁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备案证明》);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告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将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名录报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统一汇总公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二条《备案证明》有效期为4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备案证明》有效期的,应当至少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提出延续备案申请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复查,经复查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换发《备案证明》。

第十三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编号规则对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编号管理。

第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地址搬迁、新建或者改建生产车间以及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重新办理相关备案事项。

第三章备案管理

第十六条国家认监委对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

第十七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出口食品风险程度,制定相应备案监管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并报国家认监委。

对仅通过文件审核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结合出口食品的抽检情况,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八条出口食品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运行及出口食品生产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底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档案,及时汇总信息并纳入企业信誉记录,审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将有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工作情况向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

第二十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发生食品安全卫生问题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原因分析和整改计划。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注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经复查不符合延续备案要求的;

(三)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2年内未出口食品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使用《备案证明》,并予以公布:

(一)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存在隐患,不能确保其产品安全卫生的;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的产品因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被进口国(地区)主管当局通报的;

(三)出口食品经检验检疫时发现存在安全卫生问题的;

(四)不能持续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

(五)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或者重新备案事项的。

第二十三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撤销《备案证明》,予以公布,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一)出口食品发生重大安全卫生事故的;

(二)不能持续符合我国食品有关法定要求和进口国(地区)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证明》的;

(四)向检验检疫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五)出租、出借、转让、倒卖、涂改《备案证明》的;

(六)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

(七)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采用不适合人类食用的方法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的。

因前款第(三)项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因其他行为被撤销《备案证明》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备案。

第二十四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国家认监委和检验检疫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国外卫生注册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备案证明》,依据我国和进口国有关要求,向其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对外推荐。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企业。

第二十八条供港澳食品、边境小额和互市贸易出口食品,国家质检总局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4月19日公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中国食品出口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七、出口通关结束。
法律依据:《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
第二条 国家实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制度。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实施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并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过程持续符合我国有关法定要求和相关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办理的手续: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法律依据:《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最新规定全文》
第一条 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出口商备案办理流程
答:5、定期复审:一般情况下,食品出口商需要定期进行备案复审,以确保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办理食品出口需要手续有:1、先到工商局去变更经营范围;把“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这句话添到营业执照上去。2、到外经贸局(...

中国食品出口需要什么手续
答: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

方便面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答:1、报关手续:出口商需要向海关提交出口申请,并提供报关资料,包括食品的详细信息、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合同等。还需要办理出口货物保险、货物运输和装箱等手续。2、出口检验检疫手续:为了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出口食品之前必须经过国家部门的检验检疫,获得符合标准的出口合格证...

食品出口报关需要什么资料
答:2、提供出口食品产品的相关证明和文件:需要提供出口食品产品的相关证明和文件,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3、申报出口报关单:在食品产品装运之前,需要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包括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4、检验和放行:海关会对出口食品...

食品出口需要哪些认证
答:一、食品出口需要什么认证 食品需要安全认证。同时,这个要看出口的接收国的具体要求。二、办理食品出口需要哪些手续 1.先到工商局去变更经营范围;把“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这句话添到营业执照上去。2.到外经贸局(现称商务局)办理...

出口食品到香港需要什么资质
答:出口食品到香港需要提供符合香港法规的进口及出口许可证、法定证明文件和监管报告等资质。同时,还需要遵守香港国际卫生准则、有关标签和包装的规定等。出口食品到香港需要提供符合香港法规的进口及出口许可证、法定证明文件和监管报告等资质。具体内容包括:1. 进口及出口许可证:根据香港《进口及出口(食物)...

出口食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需要的手续: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海参出口需要哪些手续呢
答:出口备案,食品经营许可。1、根据豆丁网查询显示,国外的发货人和国内的收货人必须在食品出口网站进行备案。2、出口人必须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进口目录出口之前要搜查相关国家及进口的具体食品名称,确认出口目录范围后,办理后续出口相关事宜,否则出口后被告知不接受申报会很被动。

我想出口食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食品生产方需要出具哪些文件或资质?
答:先去工商税务等机构增加进出口经营范围 再去行政中心的商务局办理进出口备案表 再去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登记证 再去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认证 再去海关和电子数据中心办理电子口岸卡 涉及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组织机构,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证,会计证,以及办理好的备案表,进出口货物登记证,...

食品进出口贸易怎么做
答:食品进出口贸易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注册企业:在进出口贸易前,需要先注册一家企业,可以是公司或个体户,注册资本要求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一般需要在当地商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办理进出口许可证:食品进出口需要办理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根据目的国家/地区的不同,进出口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