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见之欢 久处不厌的意思是什么?

作者&投稿:少将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见钟情比不上长久相处但是还能够相互喜欢,不觉得厌倦。可是长久相处的宁静安稳却又比不上第一次见面时的怦然心动。

一见钟情注定不能长久,可长久相处又容易平淡乏味,所以长久相处以后还能像刚刚相见时那样才是最美满的爱情。

出自《菜根谭》。

原文: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其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其无久处之厌。

译文:与其在人面前夸奖别人,不如不在背后说他人坏话。与人交往让人突然喜欢你不如相处久了让人不讨厌你更是处人交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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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根谭》将重构社会文化心态的起点放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身修养之上。他要求人们“昨日之非不可留”,一旦坚持这些错误,不加以彻底改正,那么,终有一日,死灰复燃,阻碍自己对事理、天理的追求,因此,在闲暇无事之时,就要认真反省自己是否有不纯杂念存在。

士人一旦具有“百折不回之真心”,才能获得无穷无尽的智慧妙用,若有人能“一念常醒,才避去神弓鬼矢”,免受伤害;若能“纤尘不染,方解开地网天罗”,获得真正的自在。因为“拨开世上尘氛,胸中自无火炎冰兢”,那种时而狂热,时而沮丧的世俗之情自会清除。



突然间相见的欢喜不如长久相处的不厌烦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久处不厌莫若相见如初意思是:突然间相见的欢喜不如长久相处的不厌烦,长久相处的不厌烦不如初次相见时那般惊艳。

出处:出自《小窗幽记》,明朝作家陈继儒的作品,成书于十七世纪。

《小窗幽记》

全书始于醒,终于倩,虽混迹尘中,却高视物外;在对淋漓世风的批判中,透露出哲人式的冷隽,其格言玲珑剔透,短小精美,促人警省,益人心智。它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一再为读者所关注,其蕴藏的文化魅力,正越来越为广大读者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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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使人有面前之誉,不若使人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白话译文:

要他人当面赞誉自己,倒不如要他人不要在背后毁谤自己。令对方对自己产生初交的欢喜,倒不如相交久了而不会令对方产生厌恶感。

意思是:一见钟情比不上长久相处还能相互喜欢、温暖对待。全句话的意思大概是:一见钟情不长久,长久相处又容易平淡,而长久相处还能像刚刚相见一样爱意难耐是最美满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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