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有没有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法>这个东东 请问自己办理房屋买卖,去哪签房屋买卖合同~~谢谢

作者&投稿:诗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没有这样的文件,房屋的买卖涉及《合同法》、《物权法》等等相关的法律。在你这个事情中,如果对方明确拒绝交易,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已经给她的1万元是定金,则可以要去她双倍返还,如果没有明确是定金,则可以要求他返还1万元。

没有,只有《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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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 (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

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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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凡我司员工向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须出示盖有我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我司一
律不予承认,并与我司无关,特此声明!
卖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
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成都市 区 单位之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国土使用证号为 。
二、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
1、该房地产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同时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即须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并办理有关手续)。
3、其他 。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地产上述产权状况,且确认该房地产是以现状并按套定价出售,买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房地产,买卖双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 币 元整(小写: )。(此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化而变化,且包括卖方已支付的装修费、维修基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设施的初装开通费、入住费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随房出售的设施物品的价款。)付款方式如下:
(一)定金 币 元整(小写: )为第一部分楼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种:
1、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交纳保证金 币 元整(小写: )予经纪方,卖方签署本合同并对上述款项以定金名义签收后,买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若卖方未能签署本合同,则经纪方原数退还买方已付保证金,买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买方须于卖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定金余款 币 元整(小写: )至经纪方处。卖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到经纪方处以定金名义签收该款。
2、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交纳定金 币 元整(小写: )。
卖方须将房屋所有权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卖方以定金名义签收上述款项后须将定金托管于经纪方处,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查验该房地产产权清晰,无抵押或其它权利负担并在卖方将房屋所有权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处后再将定金转给卖方。
(二)、 币 元整(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款:上述第二部分楼款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付清,买卖双方须于 年 月 日或之前签署《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书》,办理过户递件手续,递件回执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代为托管。
2、银行按揭付款:
(1)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中买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 币 元整(小写: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书为准)支付给卖方,办理按揭所需费用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买方需于 年 月 日前申请按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申请按揭所需法律文书,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2)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款(除已付之定金外) 币 元整(小写: )(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多退少补)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监管。
(3)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日内,买卖双方须签署《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书》并办理递件过户手续,且递件回执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日内,买方须到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办理完交纳税费及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领取房地产证当日,买方须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三)、买卖双方同意,上述一次性付款方式下的第二部分楼款或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下的首期款,买方必须存入下述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监管(如因未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帐户而导致买方或卖方损失的,经纪方概不负责):
开户银行: 开户名: 帐号:
四、放款时间、方式:
1、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屋所有权证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即将买卖合同、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在银行审核无误后将监管之楼款〔预留总楼款的5%即 币 元整(小写: )作为尾款,待确认交房并结清所有费用后划到卖方帐户〕划到卖方帐户。
2、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给卖方。
五、税费承担:①查档费;②调档费;③契税;④印花税;⑤产权登记费;⑥贴花;⑦房地产交易手续费;⑧营业税;⑨城建维护税;⑩教育费附加;○11个人(单位)所得税;○12土地使用费;○13土地增值税;○14评估费;○15按揭手续费;○16赎楼费用;○17合同交易工本费;○18公证费;○19维修基金;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于支付楼款之时预付 币 元整(小写: )交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代管代缴;卖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于收取楼款时预付 币 元整(小写: )交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代管代缴。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则由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委托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担保公司从其应收款中扣除代缴(应收款不足缴纳税费的,买卖双方自行缴纳)。
六、卖方须在 时将该房地产交予买方使用。交楼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地产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
七、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书》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确认:卖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经纪方支付 币 元(小写: )作为佣金;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经纪方支付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佣金。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上述收取佣金权利的实现。
九、违约责任
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地产转让予任何人,唯卖方不可再为此向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
2、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房地产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地产,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支付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毁约者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 币 元整(小写: )。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尽解释,合同三方对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经纪方、买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特别委托:买卖双方提供并确认以下帐号,若交易过程中某些款项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经纪方处领取,则委托经纪方将款项打入以下帐号即视本人已收到。
卖方帐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买方帐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帐号:
十三、本合同三方或买卖双方此后签署的房产交易中心版本《成都市房屋买卖合同书》之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四、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没有<房屋买卖合同法>这个东东。

二手房交易后哪些东东需要过户的~

二手房过户时还需注意以下过户事项,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1、有线电视过户:有线电视实行一户一卡制,如遇上家拖欠费用的情况,时间一长会作封端处理。因此在交房时,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交交房当年的有线电视费收据凭证及有线电视初装凭证。买方凭上述两样资料和新的房地产权证,即可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有线电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2、结清水表账单:大多数的房产上下家不需要办理水表过户手续。但在交房时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双方须要进行抄表读数,并按实际的抄表数由业主结清所欠费用。
3、电表过户:在交房时建议买方亲自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的痕迹。同时现在新建商品房的电表户名基本为业主本人或是开发商名字,所以在办理交房手续时除双方核对电表读数外,还须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房产证、私章等前往所在地电力营业厅办理电表过户更名手续,并结清该电表的所有欠费
4、煤气过户:上下家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其中须写明本房价已包含煤气设施费或该煤气设备无偿转让的证明文字,以及上下家的身份证,上家近期的煤气费账单,双方亲自到燃气部门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对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燃气部门将拒绝办理。

如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答:其次,房地产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房产证即意味着没有所有权,出卖没有所有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但无权处分行为在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利以后便生效,转而成为有权处分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

违章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违法建筑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违法建筑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买卖转让的房屋,未经过登记备案,买卖主体不合法,出卖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建筑与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

房屋买卖没有登记的合同有效吗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

在上海买未满三年的动迁房。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2,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 险:(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

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是否有效?
答:有效。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以公证为条件。订立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5、...

...没还清我就和别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1、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虽然房贷没有还清,但那只是说你有欠款,有外债,不能否定的是,你具有房屋所有权,所以,你就有处置房屋的权利,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3、这里涉及的是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

房屋没有公证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答:房屋未公证买卖合同有效。房屋买卖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

按揭未还清的房子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1、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虽然房贷没有还清,但那只是说你有欠款,有外债,不能否定的是,你具有房屋所有权,所以,你就有处置房屋的权利,你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3、这里涉及的是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

没有合同买卖的房屋是否有效?
答: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律咨询:原告甲经审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造商住楼三层三间,但未领取过房屋所有权证。同月,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价款...

房屋权属未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生效?
答: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