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车主加400多元油后不给钱逃跑,逃单与偷盗是否为一个性质?

作者&投稿:海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逃单和偷盗不是一个性质,但是逃单也有可能是盗窃罪,具体还要看是怎么个逃单法,逃单没有明确的边界,故意逃单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是违法犯罪,到底是属于哪一种性质的,有可能是诈骗,也有可能是盗窃,还要根据具体进行分析。像车主加400多元油后不给钱逃跑,这可能是偷盗,具体还是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判定,加油站已经联系了警方,这件事情正在调查之中。 

8月5日,广州桂林有一个男子开着辆红色的小车去加油站加油,当时这个加油站正在搞活动,工作人员告知车主加油满400元以上还会送礼品。这个男子当时就让工作人员给他的车加满400块钱的油,在加油的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把礼品给了这个男子。

当工作人员拔枪放回空隙时,这男子突然间开着车跑了,工作人员表示:这辆车跑的时候油箱盖都还没有关,当时车发动的速度非常的快,工作人员追过去都没有追到,工作人员只能回来,独自站在风中凌乱。

谁也没想到竟然有人会在加油站逃单,现在加油站都有摄像头啊,一辆车都有车牌,这男子是怎么想的,觉得自己的车能够逃单逃不掉?这真的是明目张胆的逃单。只要通过车牌一查就能查到车主是谁,一下就知道谁逃单了。

也有网友表示这有可能是忘记付钱了,也不一定是逃单,这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会比较小一些。主要是因为加油的时候一般都会等工作人员把拔枪放在空隙后,然后工作人员帮忙把油箱关上,才会直接把车开走,而且开车的速度也不会那么的快,而且当时工作的人还追过去了,也没有见车主停下车。如果真的是逃单,只能感叹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肯定不是一个性质,逃单这种行为其实相当于抢劫了,跟偷盗是不一样的,应该报警处理。

就是一个性质。而且也是没有支付对方的钱财,最后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这个车主的做法确实属于偷盗。

不是一种性质的,逃单可能更加严重,逃单毕竟是在知情的情况下,知法犯法,所以处罚更加严重。

确实是一个性质,个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比偷盗还严重,而且这样的做法也非常的不道德,也非常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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