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分为哪几种 划分标准是什么

作者&投稿:花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民事行为的分类有哪些,民事行为具体是什么,民事行为分类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民事行为之间的分类是什么关系。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行为分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民事行为分类
      1、单方民事行为、多方民事行为(双方民事行为、共同行为和决议)
      以民事行为的成立所需意思表示的数量为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单方民事行为和多方民事行为。
      2、要式行为、不要式行为
      民事行为是否应当或者必须依据法律或行政法规采用特定的形式,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指依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或者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司行为。
      不要式行为,指法律或行政法规对其形式并无特别要求的民事行为。
      3、主民事行为、从民事行为
      以民事行为之间的相互依从关系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主民事行为和从民事行为。
      4、独立的民事行为、辅助的民事行为
      以民事行为是否有独立的实质内容为标准,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独立的民事行为和辅助的民事行为。
      5、生产行为、死因行为
      根据民事行为单独行为是的发生是在行为人生产还是死后,可以把民事行为区分为生前行为和死因行为。
      6、负担行为、处分行为
      以法律为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法律行为区分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7、有因行为、无因行为
      在财产给予行为中,以法律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行为区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衡量标准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属于心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
      (一)依据自然人的意思能力(认知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设定的。意思能力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力,意思能力是确认和划分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取决于其意思能力的状况。
      (二)依据自然人的意志能力来判断。
      这一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而设立的。尽管成年的自然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一个成年人因精神或心理上的疾病而难以自制,那么,他所为的某些自损其利、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可以被宣告无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表明,民事行为的分类很多,需要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来认定是何种民事法律行为以上便是我为您带来民事行为分类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专业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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