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作者&投稿:包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宪法》没有对居民委员会做出定义。

“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属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明文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居委会在国家组织里面没有,其实是居民的自治组织。





根据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 )。~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

扩展资料
1954年12月3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80年1月19日重新公布。据此,首先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本法中第四章“非营利法人”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宣传法规政策,开展文明建设
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