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付全款 用我的名字买的房子(因为某种原因他自己不能买)请问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吗? 因为某种原因买商铺的时候我一个人付的全款,但是房产上名字写的...

作者&投稿:包钓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样有可能会导致你无法用利率比较低的贷款来贷款购买自己的房子,因为银行在查询的时候就会发现在你的名下已经有一座房子了,再买一座房子就会成为第二套房产,在这个情况下,购买第一套房产的一些利率上的优惠政策,你就可能会享受不到,换句话说,你就可能会付出比买第一套房更高的代价来买你名义当中的第二套住房。而且你的朋友付全款,用你的名字买房子,后期可能也会造成你和你朋友之间的一些矛盾与误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如果这间房子出了,有什么问题,你作为房子的主人,可能会承担一些连带责任,所以最好不要让朋友用你的名字来买房子。

朋友付全款用你的名字买房子,对你肯定是有影响的。而且影响还比较大。对你的影响就是以后在你朋友买房的城市,你想买房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比如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有交房产税会按第二套房来交税,一号放的要多很多钱。话又说回来,你朋友风险更大我就不明说了。

对你的影响就是以后在你朋友买房的城市,你想买房可能会有一定影响。比如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话又说回来,你朋友风险更大我就不明说了。

你再买房首付上升。利率上升

你在买房时就是二套房的政策了

朋友用我的名义买房子会有什么坏处~

不建议这么做。
影响如下:
1、你们之间的协议,和银行贷款没有关系,如果用你的名义贷款。那么发生的纠纷,银行只会找你,然后你自己找你朋友打官司去。
2、如果他不按时还钱,不良的信用记录是记在你名下的,以后你贷款买房或者办理信用卡就会很困难。
3、你在帮他贷款买房以后自己买房就算第二套,首付5成,利率上浮15%。

扩展资料: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2013年1月初,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出现“微调”,部分国有大银行在二套房贷认定上从“认房又要认贷”放宽为“认房可不认贷”,避免使部分准备置换自住房的客户在申请贷款时“碰壁”。
2014年9月30日由央行、银监会联合发文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宣布: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时,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政策。
参考资料:二套房贷认定标准-百度百科

您好,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你朋友没有出资,仅是为了某种需要,若需要过户,你朋友将免费无条件协助过户,若违约将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