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而一方解除解除婚约不需对方同意。因果关系不太明白。22 解除婚约的相关法律规定?

作者&投稿:刁腾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契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意味着契约双方并没有义务履行契约内容,从法理的角度,这时契约双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性质为形成权,即一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狭义的形成权是指以单方意思导致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变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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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的答者说“中止”是错误的,他的意思可能是“终止”,但是,即使是终止与解除也是不完全相同的。

  中止是暂停的意思,例如:诉讼时效中止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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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意义上的婚约是男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预约。

  但婚约又不同于一般的契约,它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性契约,是以将来形成夫妻身份,成立夫妻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是双方当事人以将来缔结婚姻的相互允诺。

  而以夫妻身份为基础的夫妻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其本质为夫妻共同生活,夫妻的共同生活不仅涉及经济上的共同生活,而且还包括精神上的共同生活(夫妻相互爱恋、相互信任、相互慰藉)以及两性上的共同生活(夫妻互为长期的、固定的、专一的性伴侣)。

  婚姻关系的缔结,夫妻关系的形成基础是男女双方的两性结合和感情结合,而两性和感情的结合不能强求,应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才可以和谐、长久,因此以将来缔结婚姻为允诺的婚约与一般的契约在法律效力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即无强制执行效力,是一种特殊的身份性契约。

  婚约,只是一种男女双方之间愿意结为夫妻的美好愿望,是为日后缔结婚姻的一种约定,不具有身份关系方面的法律约束力。当一方违约时,婚约一方当事人不仅不得要求另一方履行结婚的义务,不得基于婚约诉请另一方履行结婚的义务,而且也不宜要求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之外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不管是财产损失还是精神损失),以维护婚姻自由的婚姻法基本原则。

  单方要求解除即婚约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婚约。根据合同法的原理,合同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情形如一方根本违约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婚约是对当事人双方将来缔结婚姻的预约,基于婚姻自由原则,应允许婚约当事人单方自由解除婚约,不要求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即婚约当事人可随时自由地单方解除婚约,但单方解除婚约的当事人应通知婚约的另一方当事人。

  婚约当事人可自由解除婚约并不意味着婚约的解除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婚约解除之后,婚约双方可终止履行将来缔结婚姻的义务,尚未履行的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与也可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财产赠与,因结婚目的的未实现可要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的赠与财产,无法返还或无须返还的应折价补偿。至于婚约另一方可否有权要求解约方赔偿损失,基于与以上维护婚姻自由原则的同样理由,不宜规定解约方应对另一方因解约而产生的财产及精神损失负赔偿责任。

  至于已经履行的以将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财产是否应返还,我国法院对此,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情况是,若婚约当事人以订婚为名骗取财物,则须将所受财物返还给对方;另一种情况是,若订婚一方自愿赠送财物给对方且已实际交付,则视为无偿赠与,无须返还。

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对其中任何一方都没有约束作用,所以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中止呀。

订婚后一方提出解除婚约而另一方不同意解约怎么办?~

法律规定 夫妻五年(具体5年还是3年忘了)不在一起可以有单方提出解除婚约如果觉得这答案不错就给个满意吧 谢谢

婚约,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婚约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①婚约须由将来欲结婚的男女双方订立。� ②订立婚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③订约双方不得有法定的结婚障碍。� ④婚约为非要式行为。以口头、书面、仪式、交换信物等当事人认可的任何形式,都可视为婚约成立。� 婚约作为一种民间习俗,在我国一些地区仍很流行,但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婚约必须履行,换句话说,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拘束力,婚约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婚约为依据要求另一方同其结婚。对因解除婚约而产生的财物纠纷,应首先认定财物的性质。如果自愿赠与,一般不予返还,但如果价值较高,应酌情返还。对于借婚约进行买卖、包办婚姻,或借婚约索要、诈骗钱财的,是违法行为,应当返还。

武汉订婚婚约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婚约成立后,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对婚约的处理原则:1、成立婚约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但必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仅具道德约束力。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

订婚具备法律效应吗
答:婚约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能是自愿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解除,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

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一、法律上陪嫁和彩礼归谁:1、彩礼返还 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所以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

彩礼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彩礼钱打官司如何取证
答: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钱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另外,根据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彩礼钱的数量也不同,因此,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数字规定。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理论上关于...

16 . 我国法律政策对待婚约的态度是多选
答:ACD 我国对待婚约的态度和有关处理原则有以下三点: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法律既不提倡订立婚约,也不禁止人们自行订立婚约。但是,订立婚约必须是当事人本人自愿,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2、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实际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

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
答:也就是说婚约并无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有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才能履行。双方解除即可解除,一方解除婚约也不必取得他方的同意。 我国民法典不把订婚作为法定程序,是从确保婚姻自由的原则出发,它的意义在于: 1.不保护婚约,可以防止他人借订婚而干涉婚姻自由。 在旧中国,婚约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

订婚受法律保护吗?
答:法律分析: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双方也没有法律约束力。订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而不是结婚的法定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必须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

中国订婚习俗是否有法律效力
答: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效的婚姻关系,要经过登记机关登记后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

订婚会有法律效力吗
答:依照我国民间习俗,有时在结婚前,男女双方还会订立婚约,也即我们俗称的订婚,但这种行为对婚姻当事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我国,婚约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不具有强制执行性。婚约对于当事人来说只能是自愿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解除,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须承担任何法律...

订婚之后男女双方都有什么责任
答:法律上对婚约没有明文规定,既不禁止,也不提倡。婚约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完全由当事人协商处理。男女方缔结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或定婚。订婚也不是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现实生活中,仍然大量存在订婚事实。婚约期间的财物是一种赠与。但财物是为“证明婚约的成立并以将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