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管理农村宅基地审批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谁管

作者&投稿:姜辰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法律依据:《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第六条 为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现就规范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部门职能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二、依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一)明确申请审查程序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二)完善审核批准机制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在材料审核、现场勘查等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审批工作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区、市)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涉及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三)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各地要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三、工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和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职尽责,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农民住宅建设用地供应、宅基地分配、农民建房规划管理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建立共同责任机制按照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省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主动入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指导和督促基层开展工作。市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乡镇政府要充实力量,健全机构,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村级组织要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二)优化细化工作流程各地要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附件表单(附件1-6),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简化和规范申报材料,抓紧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要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数字化管理。(三)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

农村宅基地由谁审批~

法律分析:一、农村宅基地由乡、县土地管理局管理审批。农村新旧宅基地均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造册,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登记费,确认使用权。二、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三、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衍生问题:农村土地可以建厂房吗?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不允许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2、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3、占用农村土地建设企业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的,其土地使用证应该是无效的,村委会可以申请撤销,撤销后可以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厂房属于企业或企业主(取决于企业性质),现实当中,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企业主,很多企业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不一致。

法律分析: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村委会的初步审核意见是宅基地申请的第一个环节,如果村委会置村民的申请于不顾,造成宅基地审批程序无法推进,给农民建房权益造成了影响,属于可诉行政行为,村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规定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村民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首先由村民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且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村镇政府。乡镇政府严格依据村庄规划及有关规定,到场审查合格后进行审批。最后,经过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委会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告。

农村宅基地归哪个部门管?
答:农村宅基地归农业农村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管理,由乡镇政府负责审核批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业部拥有宅基地管理和执法权,负责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等等;国土资源局统筹安排宅基地的规模和布局等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农村宅基地归哪个部门管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农村宅基地 的管理工作。 宅基地 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归谁管
答:农村宅基地审批,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宅基地的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哪个部门,当然也不是镇级政府。这一点依据是《 土地管理法 》,各省的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国土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明确的,政府审批,国土部门及乡镇政府是具体的经办机构。因此,农民朋友不...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什么批准
答:宅基地审批存在以下两种情况:1、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该类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批准;2、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归哪里管理
答: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二、什么情形下(不)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什么审核批准
答:乡(镇)人民政府。宅基地审批部门需要的流程:本人提出申请—村社签章—国土管理所—片区负责人员安排人员会同村建实地选址定点—国土管理所—县国土房管局—国土管理所—建房户。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1、无住房家庭。2、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3、因国家...

农村建房子需要哪个部门批准
答:买卖双方需要同时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在取得村委会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流程。农村建房子需要当地的规划建设局批准。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

农村宅基地确权是什么部门负责
答:第五步、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第六步、颁发土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

村民住宅用地由谁审批
答: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建房属于哪个行政部门管
答:不能在城镇规划区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在农村想盖房子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或城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县政府等部门批准。在农村想盖房子需要集体经济组织或城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县政府等部门批准。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