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销售完房子走了,承包商(物业公司)能出租业主的地下车库吗? 我们小区没有产权的属于业主共有的地下车位车库开发商有权出租吗

作者&投稿:陟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这个是老问题了,法院有判决。

近15年,车库肯定没算在公摊内的。设计上的小文章,开发商不会这么傻的。
就算车库的建设费用是公摊的,我们也没证据。

地下车库的使用有法律规定的,必须优先供业主购买和租用。
有多余的,才可以出租给小区外面的人。但管理权归小区所有。
因为业主每年都会增加对车位的需求,所以不会允许买给外来人,
把空余车位出租,出租合同最长为1年,这个是合理的,
既然外来人使用了电梯,使用了道闸,产生了相应的费用,
那小区要求管理费也是可以的。
地下车库的电费、清洁费,是物业收取的车库管理费负责,与小区无关。
以下是物权法,上位法是宪法,如果有争议,可以让对方拿宪法,来说事情。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1、如果物业公司得到了开发商的授权,是可以可以出租车位的;好比业主授权中介销售房子一样,中介可以有权出售一个道理。
2、车位的公摊问题,与住宅公摊不一致,如果你是车位业主,公摊面积就是那些过道、消防通道、排污井之类的。有车位的业主才公摊,没车位的业主没有公摊,车位无法销售的资金亏损就是开发商自己负责了。与住宅物业的业主无关。

如果这个东西就是物业管理的,当然可以出租了

承包商是能出租业主的地下室的,这是有规定的。

首先,如果是规划的地下停车位,都是有产权的。不可能算在业主公摊面积中。
其次,如果车位的产权人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公司租赁地下车位是合法经营。
最后,如果您的小区属于住宅性质,不是商业性质(要看一下规划许可),地下车位必须优先出租给小区业主,这是有国家政策的。
补充一点,物业公司的地下停车位管理成本禁止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停车场收支是独立核算的。

请问:开发商没买出去的地下停车库,现在物业不管了。开发商可以自行出租给小区业主吗?这个行为合法吗?~

东西是谁的就找谁买卖,物业只是开发商请去管理的,地下室属于开发商的,不属于物业的

经备案后可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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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关于发包人与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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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干完了老板走了承包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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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震了房子塌了赔偿情况具体如下:1、房屋未交付,业主损失由发展商承担。如果购房者已经和发展商签了合同,也交了首期款,但是还没有交楼,这时候房子在发生地震或者其他灾害后垮塌,这种情况应该以标的物也就是房屋是否交付作为认定责人的标准,如果购房者已经收楼,那么损失由业主承担。如果发展商仍未交...

买工抵房有风险吗?
答:在购买这种房子的时候,我们同样要和对方签订购房合同,有的时候这种房子可能会从开发商的售楼处走一下,但有的时候可能会直接从这些承包商手里购买,这个时候我们就等于是购买了一个二手房。在购买“工抵房”的时候,相应的手续是一样都不能少,要看一下这个房子的水、电、煤气等等是否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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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起索赔的情形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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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承包商给盖歪了,应该怎么办,是不是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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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中,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之间关系如何确定
答:简述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关系 承包商是为业主盖房的,监理是监督承包商盖房的,而业主是房屋的购买者、拥有者和使用者。如果从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关系讲,三者之间均没有合同关系,却都与开发商有合同关系。但从实际利益关系讲,虽然监理、承包商是从开发商取得劳动报酬,但就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