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颁布的时间是

作者&投稿:荆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反分裂国家法颁布的时间是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4日通过的。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国家采取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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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国家法什么时候
答: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所以《反分裂国家法》在2005年的时候颁布。《反分裂国家法》的出台,向世人昭示了中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维护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强大民意。

反分裂国家法于哪一年3月14日发布和实行
答:《反分裂国家法》于2005年3月14日发布和实行。《反分裂国家法》共十条。《反分裂国家法》指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坚持一...

哪一年通过的《反分裂法》?
答: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

反分裂国家法通过时间
答:2005年3月14日。《反分裂国家法》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14日通过。2006年收入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反分裂国家法》共十条。

《反国家分裂法》的颁布时间
答:《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反分裂国家法是哪一年通过的
答:法律分析:《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法律依据: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

反分裂国家法是哪一次会议通过的
答:法律分析:反分裂国家法是于2005年3月14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的颁布日期
答: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颁布。

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是哪年哪月?
答:2005年3月。根据查询中国政府网得知,《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反分裂国家法是中共十几大颁布的
答:2005年3月14日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一部针对台湾海峡两岸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律,当天在通过后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立即予以实施。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并就治权分离提供保证,确保台湾的自治地位,但也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