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作者&投稿:当涂霍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法律作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和谐与秩序的重要规则,法官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守护者。古语道:“法平如水,见是非曲直” ,在这样的历史底蕴中,在国家审判机关中担负监察职能的纪检监察机关,更是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思想,做到主题鲜明、思路明确,重点突出,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能够相得益彰,真正把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抓实抓好。同时,从惩治司法腐败,树立司法权威的角度上讲,加强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当前司法机关提高司法公信力、捍卫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 近几年,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建设、制度建立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和习惯做法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进展不快,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这表现在思维方式不够新,工作力度不够大,改革招数不够多,源头防腐工作不够深,监督范围不够宽。笔者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对当前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清,定位不准,观念滞后。 许多制度出台都是以裁判结果是否公正,不重视监督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否公正,也没有看到诉讼程序置于实际权利义务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在某些人眼里、在部分同志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 ,认为纪检监察水平越高,抓的越紧,查的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有人认为,审判是法院主体工作,是主要的,其余都是次要的。只要搞好审判,纪检监察工作就不要过于认真、仔细,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思想负担,影响办案;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查的严,就是让我们别干、少干,甚至不干,因为不干就不会出问题;还有的认为,过多地监督往往导致审判人员为了迎合监督者的意志而使裁判结果有失公正。种种现象反映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 (二)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分工不清。 基层法院监督职能机构多,有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等。有的法院还设案件质量考评组。立、审、执、监分离后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监督效应的问题。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对人对事监督脱节,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的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使内部监督机制的运转和监督权力的行使缺乏合理的配套规范。从目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现状来看,不少法院只有纪检、监察领导(主任、副主任),没有监察员,没有兵。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督查组有的单位没成立,有的虽成立了,而把案件质量考评交给督查组,如同虚设。实际工作与理论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监督中存在着抓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多,围绕法官的监督少;监察审执人员相对较多,监察财务、后勤人员相对放松,或者干脆不闻不问;对工作时间内检查多,工作时间之外少管甚至不管;对在院内管的多,对外出公务监督少。有的法院对群众来信来访管的多,而主动进行纪检监督少。有的闹上门来,也没认真查,一遮二挡,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述情况反映了纪检、监察的监督范围不清,职责不明,工作还缺乏规范性,从而使工作的公平性受到影响。 (三)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就实际情况而言,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缺乏力度。有顾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老同志情面的现象。对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怕得罪前任领导,影响法院声誉。总之纪检监察的工作力度还不够,查处执行得还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也避重就轻,特别对审判程序上问题处理就更少。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大多还停留在对干警廉政问题监督制约上。 (四)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室大多只有2个人,这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加之业务上不熟练,只能按过去审理案件程序参照进行,工作开展困难很大。特别是审判方式改革在审判工作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轨时期,人员太少,任务太重。 上述四方面的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领导重视不够,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教育乏力。 有的基层法院不重视制度建设,管理跟不上去,使违法违纪者有隙可乘。有的对于法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研究,对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制度有“空档” 。有的对已有的制度,抓落实不得力,检查不到位。有的对出现的苗头倾向,教育不及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致发生较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2、纪检监察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 具体工作中私心杂念做崇,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给领导脸上抹黑,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这几年各级法院采取了廉政“一票否决制” ,有的法院为了荣誉、声誉,生怕查出问题砸了牌子、掉了帽子,不愿查、不深查,有的为了眼前利益、本位利益、经济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政治利益。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对上级规定寻找借口,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做表面文章,实际上没有落实。 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建议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位置究竟放在哪个位置才为恰当?加强纪检监察是否与法官独立审判相对立?关系如何认识,位置如何摆,工作如何做?笔者认为审判工作的主体已经逐步转移到法官身上,法院的管理工作也应当转移到对法官管理上来。那么纪检、监察则是一条主线,通过对法官行为监督,从而实现对审判全过程监督。不要只是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意识上,而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在以监督法官行为为核心,对全院整体工作监察的地位上来。具体应当从下几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一)端正思想,更新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针对基层法院情况,贴近工作实际抓苗头、抓源头、抓重点、抓要害。从领导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需要,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需要,是以制度管理法院的需要。同时要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人的错误思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是规范法官的行为,维护审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其次要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格格不入的思想。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法官行为的监督,并不涉及具体案件处理,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相反由于加强对法官行为的监督,法官能够注意自己行为,规范其举止,是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 (二)健全完善制度,改变工作方法1、完善和健全内部纪检、监察机制。基层法院现有监督规范不完善,必须对现有纪检、监察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和完善,逐步使纪检、监察进入制度管理、规范运行、适时调控、定期检查的良性工作状态。对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建设,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和配备、增加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2、加强对审判行为的纪律监督。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的行为受审判监督的多,而受到严格纪律制约的少,致使少数审判人员滥用职权,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徇私枉法,损害法院形象,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审判人员在从事审判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是否严格依法,秉公执法,是否廉洁执法守法,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赃卖法,是否有欺压群众、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以国家法律、法规、法院纪律为依据,震慑个别越轨者,促进办案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和法院纪律,模范遵守党章,防止和减少违法违纪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良好形象。 3、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毫不手软、持之以恒地严肃查处,坚决彻底地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有的案件,由于是同级纪检、监察室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在一单位,监督人员面对的是在同一院里工作的同志,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存在着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和追究的问题。更何况查出问题后,惩罚同志、殃及领导、累倒自己,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来个内部消化。这种思想应及时杜绝,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绝不姑息迁就。不能寄希望于问题不暴露,而是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同时,要坚决支持保护审判活动中的合法行为,对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法官要予以保护,对那些诬告法官、打击报复办案人员的要依法进行处理。4、加大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力度和日常管理。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治学习的有利时机,把运用先进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与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把依靠各级组织进行灌输教育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增强教育效果。还要加强对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经常教育干警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 (三)协调配合,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几个方面的关系1、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党组、当地纪委的关系。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在法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应当经常地向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积极反映情况,请示汇报工作,处理重要或者复杂案件时,在向院党组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纪委,以取得院党组和当地纪委的领导和支持。2、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工作,也是法院各项工作的重心。做好审判工作离不开纪律的保障。实践证明,如果在抓审判工作的同时,忽视了纪律教育,审判工作就容易出问题。因此,我们在大力抓好审判业务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花大力气抓好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要用严明的纪律、良好的作风保障,促进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3、正确处理教育查处与爱护干警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要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教育查处,教育查处工作是一项得罪人的工作,一些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是“自己人在整自己人” ,有意与自己过不去。法院干警应当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处理是对干警的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对干警思想上的偏差进行纠正,对行为上的失范进行批评,未雨绸缪,防范未然,确保单位不出问题,确保干警不出问题。4、正确处理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关系。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与法院其他部门的教育工作广泛交叉和重叠,有着十分密切的协作关系。法院监察部门要协助、会同法院党组和政工部门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法院审判业务部门,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为主线,以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廉洁奉公,秉公执法等内容进行教育,促使法院党员干部在审判执行活动中遵纪守法、廉洁高效。第1页共1页

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同抓互促,抓党建,强队伍,促监管,取得显著成效。具体表现为“三抓”、“三强”、“三结合”三个三的工作模式。

  “三抓”。一是抓基础。由于机构改革,机关由省垂直管理划归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党总支原归属经贸党委,改革后,无论从业务还是日常工作都与经贸党委无任何联系,因此,特请示党总支部委员会隶属机关工委直接领导,党组织关系的理顺更有利于党建工作的开展。二是抓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并建立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包联2个党支部,帮助指导工作。年初,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党组与支部、支部与党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接受监督,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抓示范。建立示范点制度,明确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建工作联系点责任,要求每年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得少于3次,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通过“三抓”努力推动机关党建从封闭思维向开放思维转变,从被动适应向主动创新转变,增强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强”。一是强化领导。党组书记、局长每年都亲自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了党建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强化责任。建立和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对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了党组作决策、党支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查。加大各支部责任抓落实的督查力度,将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重要内容,组织专项督查,既看责任制的落实,又要看党建是否推动工作进展,避免了就党建抓党建情况的出现。

  “三结合”。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机关作风结合起来,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准确查摆,着力解决学习、思想、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二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制定了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计划,首先落实学习教育责任。建立了由人教科和党办共同参与的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其次是创新教育方式。采取长期计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集中教育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能力建设相结合的办法,通过领导上党课、干部谈心得、专家作报告和举办知识讲座、开展读书活动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再次,突出党性教育、能力教育。组织党员积极参与扶贫解困活动,落实干部岗位能力培训。三是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将党建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来推动业务不断向前发展。


法院监察室主要负责什么
答:3、负责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4、受理控告、检举全市人民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5、查处和督促查处全市人民法院系统干警的违法违纪案件;6、受理纪检、监察对象的申诉;7、开展明查暗访和执法大检查工作;8、对基层法院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法律依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监察...

如何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答:一、健全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从我局的实际来说,由于局党委、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人员的配备没有严格规定,对各级纪检监察人员的待遇也没有很好地统一起来,加之各子、分公司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一致,普遍存在人员配置少、缺员现象严重、工资待遇不合理等情况,在一定...

如何做好县级纪检监察工作初探
答: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运转模式和运行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纪委职能泛化、力量薄弱、工作不聚焦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配齐配强纪委干部。真正把那些有能力、有担当的干部选配到纪委岗位上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研究考核纪检监察工作用什么尺子什么标准,把奖罚制度建起来。一定要解决干和不干、怎么...

谈如何当好一名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
答:根据领导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下面就如何当好一名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谈谈个人的一点体会。 一、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加强学习,自觉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加强学习上下功夫。加强学习,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答: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队”方针,就需要“一手抓税收工作,一手抓预防犯罪”,齐抓共管,把监督和预防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保证税收工作、队伍建设同步前进,真正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双丰收,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点。一、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根据纪检监察职责和任务,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重点...

法院纪检干部如何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
答: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中央各重大会议文件精神的学习,积极把中央精神带给群众;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工作“接地气”的优势,认真做好向群众学习的“小学生”,从群众身上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及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把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贯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
答:同时还要正确处理保护和监督的关系,对那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者,要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对那些阳奉阴违、不作为、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要坚决予以制止。三、为群众,树立民本意识是目的 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的是农村党员干部,其工作的好坏直接...

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检查过程中如何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要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查办案件这6个方面24字之间的关系是:总的原则一个是依纪依法,一个是按照组织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前提、是基础;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是关键、是目的...

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
答:一支过硬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是不断取得案件检查工作新成效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力量。始终把对基层纪检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锻炼纳入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提升基层纪委的办案能力,尤其是整体战斗力。一是要增强纪检干部政治意识。纪委办案工作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一项特殊的政治工作,它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国家...

纪检工作思路和想法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十分看重,很多急难险重的任务都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并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依然保持高度关注,特别是网络上对腐败案件反应非常迅速,希望我们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通过加大反腐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