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政策2021 2021年,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呢?

作者&投稿:应黎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面增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与此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公告的具体内容为:}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六、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公告的具体解读:}
{1.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升之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没有变化。纳税人确定销售额有两个要点:一是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但为剔除偶然发生的不动产销售业务的影响,使纳税人更充分享受政策,本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也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二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3.关于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在适用政策时,税务总局在2016年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不需要预缴税款。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征管措施,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以后,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具体适用免税政策的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40万元,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选择按月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超过月销售额15万元免税标准,则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二是该纳税人选择按季纳税,销售不动产销售额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免税标准,则无需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因此,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依法纳税。
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以后,开票系统及开票要求的变化:
为了便利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有效降低纳税人负担,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自愿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一直都有明文的规定,2021年小规模企业纳税标准:1、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目前我国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标准主要还是依照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指示,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重点变化在于,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难以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建议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律调整为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税收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的增值税与所得税都有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双重财政奖励。
增值税:地方留存比例50%,当地财政扶持比例在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比例50%,当地财政扶持比例在75%-90%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毛利较高的行业,都没有正规的成本发票或者是根本无法取得相应成本票,导致企业所得税前高。这种情况企业可以在园区成立相应的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成本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做一些现代服务类型的费用,比如营销策划,广告策划,推广等一些费用,通过主体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正常业务往来开具相应发票以此填充主体公司成本发票。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核定税率在0.5%-2.1%,增值税1%,综合税率最高在3个点左右,相比主体公司原来的25%的所得税税率和提现20%的个人所得税来说,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并且是合理合法的,个人独资企业银行开户这方面法人也是不需要到到到场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项税收和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燃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两项财政性收费。减征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减征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2021
答: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2021,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2021年
答:2021年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下:1、按照规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地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增值税
答:2021年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2、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额在1...

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2021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如下: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2021一般纳税人税率
答:2021年我国出台新纳税政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有了利好。其中增值税免征额度提到了月15万,季度45万,一般纳税都是按照季度进行申报,因此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季度增值税不超过45万的部分是免征。除了国家普惠性政策企业可以享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企业可以同时享受。这些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都是...

车辆购置税2021年免税吗?
答:自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购车福利来袭:购买新能源汽车,将享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涵盖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多种类型。政策亮点:1. 取消最低计税门槛:车辆购置税将根据发票价格的10%计算,发票价格高于最低计税值时,按实价征税;若低于,则以最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一季度为一个纳税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增值税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的公告》(财政部...

上海注册小规模公司优惠政策?
答:上海注册公司享受小规模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公示2021年第11号要求,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并且,国税总局也施行了国税总局公示2021年第5号公示,对现行政策实行中的问题开展了标准。在全部与...

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答:一、2022新的税收政策包括: 1.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 自2021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注:需要是一般纳税人,普通票计入15万,超过一分钱必须全额纳税申报。 2.阶段性减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 2022年,普通纳税人将实施1%的增值税税率政策。从2020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