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具买家具没发票是否违法偷漏税?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作者&投稿:歧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买家具或其他商品,商家不出具正规发票,这种行为都是偷漏税的,是违法的。

这个肯定是偷税漏税的。
你买任何东西,都应该有正规的发票。既是给国家上税,同时这个正规发票能保障你的权利。万一产品有质量问题,正规发票能更好的维权。

卖家不开正式发票,就是偷税漏税啊!

家具行业的法律法规~

  没有家具行业法律法规,但家具行业遵守国家标准。
  家具行业现使用的国家标准分五大类:
  一、家具通用技术与基础标准;
  二、家具产品质量标准;
  三、家具产品试验方法标准;
  四、家具用化学涂层试验方法标准;
  五、家具用部分辅助材料及其试验方法标准。
  如家具通用技术与基础标准:
  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6—1997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 3327—1997 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GB/T 3328—1997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GB/T 3976—1983 学校课桌功能尺寸
  GB/T 33666—1992 图书用品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667.1—1992 钢制书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667.2—1992 积层式钢制书架技术条件
  GB/T 13667.3—1992 手动密集书架技术条件
  GB/T 13668—1992 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530—1993 图书用品设备 木制目录柜技术条件
  GB/T 14531—1993 图书用品设备 阅览桌椅技术条件
  GB/T 14532—1993 图书用品设备 木制书柜、图纸柜、资料柜技术条件
  GB/T 14533—1993 图书用品设备 木制书架、期刊架技术条件
  QB/T 1241—1991 家具五金 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QB/T 1242—1991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安装尺寸
  QB 1338—1991 家具制图
  QB/T 2189—1995 家具五金 杯状暗铰链及其安装底座要求和检验
  QB/T 3654—1999 圆榫接合(原ZB Y80 001—1988)
  QB/T 3657.1—1999 木家具涂饰工艺 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范(原ZB/T Y800 004.1—1989)
  QB/T 3657.2—1999 木家具涂饰工艺 醇酸清漆、酚醛清漆涂饰工艺规范(原ZB/T Y80 004.2—1989)
  QB/T 3658—1999 木家具 公差与配合(原ZB/T Y80 005—1989)
  QB/T 3659—1999 木家具 形状和位置公差(原ZB/T Y80 006—1989)
  QB/T 3913—1999 家具用木制零件断面尺寸(原GB 3330—1982)
  QB/T 3914—1999 家具工业常用名词术词(原GB 3330—1982)
  QB/T 3915—1999 家具功能尺寸的标注(原GB 10166—1988)
  其他标准大同小异,不一一列出。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