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和大副都是干嘛的 船上人员职务都有什么,比如船长,大副等

作者&投稿:淡震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一、船长在执行航次任务时的具体职责是:

1、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亲自监督危险货物的装卸,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

2、开航前,主持航次会议,通知各部门做好航次任务的一切准备。

3、航行中,督促船舶各部门认真落实航次计划,做好消防等演习工作,积极应对各种检查,积极防御海盗。

4、停泊期间,布置好值班等注意事项,配合港口当局做好相关事宜。

5、出现海事事故或危险情况时,及时联系救援并组织自救。在船舶沉没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可以下令弃船,但应尽量提前获得船舶所有人的同意。弃船时,积极组织人员撤离船舶,收集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种记录簿、国旗等重要文件和物品。船长应在确认所有人员和重要文件、物品已经安全离船的情况下,最后离船。

6、船舶检修时,认真审核各种修理计划等。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船长的各项职责并不因引水员(引航员)在船引领船舶而解除。换句话说,即便在进出港口、通过狭窄水道等由引水员在船上引领船舶航行时所发生的事故,如刮擦、碰撞、搁浅、沉没等,也均由船长负责。因此,船长在船上的职责是绝对的。

二、大副在执行航次任务时的具体职责是:

1、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间,执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3、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①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仓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

②根据计划装运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对集装箱货物配载,要合理安排箱位,中途港及目的港的箱位最好能分别独立操作,要考虑开关舱顺序,防止倒箱;为保证船舶稳性,宜先重箱、后轻箱,先小箱、后大箱;

③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货仓和垫仓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其符合所载货物的要求;检查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清除杂物,保持畅通;检查舱内电线,消防管系、测量管、空气管、火警报警器以及测温、测湿、通风和装卸等设备或装置、属具,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④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配。装货时如发现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集装箱货物有箱损、货损或遇铅封脱落时应及时向港方提出,并做好现场记录和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

⑤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国际规范;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

⑥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做好看舱理货工作,防治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⑦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

⑧经常注意并掌握货舱通风,在装有冷藏货物时,应经常联系和督促冷藏员(或大管轮)保持冷藏货舱(集装箱)的温度和湿度,严防发生货损责任事故;

⑨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⑩ 管理邮件的存放、装卸和交接工作。

4、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如果有)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码头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

5、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做好船体、货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帆缆索具以及和它们相联有关的各种附属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

6、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单,经船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修理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每航次结束后,应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报送公司。

7、开航前,做好以下检查:

①装卸单证是否齐全;

②甲板部船员是否都已到船;

③ 淡水储量是否已按计划备足;

④ 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

⑤ 二、三副的开航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

⑥ 货舱是否封好,吊杆(如果有)是否已放妥固定;

⑦ 货物和甲板上的易动物件是否已经绑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⑧将以上检查情况和其它开航准备报告船长并记入航海日志。

8、大风浪侵袭前,督促水手长和木匠认真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件并予加固,把缆绳贮放入库,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9、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应在船首瞭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10、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11、经船长同意,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

12、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拟定节水措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执行。

13、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检查并指导其他驾驶员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航海日志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业务文件。

14、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15、 督促三副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整和良好的技术状态;在船长领导下按时进行各种应变演习并在现场指挥;加强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和制定甲板部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当本船发生海事时,应迅速赶往现场,组织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进行抢救。

16、严格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订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17、 负责并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

18、组织并领导甲板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外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19、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励、升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

20、安排甲板部船员及厨工、服务员的休假换班计划并报送船长。

21、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接船时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商并负责拟定全船舱室和库房的分配方案,经船长核准后实施。

22、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汇报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23、 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或新任船长未到任前,临时代理船长职务。

24、经常检查和督促炊事、服务人员时刻注意经常保持个人及服装、炊具、餐具、厨房、餐厅以及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除虫灭害工作。

25、 经常检查和督促厨工、服务员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所管一切器具、设备和养护工作,如须调整、检修或改装,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并提出具体要求。

26、 督促厨工、服务员将废物和垃圾倒在指定地点,保持船舶卫生,防止污染。

27、负责提出船舶公共生活区和厨房的家具、器皿、属具、物料、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请领计划,列单送船长审阅签署后上报公司;并负责对上述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盘点和报销。

28、负责管理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和备品的申领、采购、验收、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烈性药物和毒药必须与其它药品严格分开并妥善保管,麻醉药品应另外加锁存放,经船长同意,也可指定一名驾驶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

29、经常教育和督促船员重视并保持个人卫生,对炊事、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有无传染病或寄生虫;发现健康情况不适于海上工作的船员应即报告船长,并提出处理意见。

30、 当船舶驶往流行性传染病港口时,应采取预防接种或服药预防措施,必要时建议船长限制船员登岸,或不添装食物和淡水。

31、 组织炊事服务人员努力学习业务和外语。

32、按公司要求在离任前认真进行各项移交事项。

拓展资料:

1、船长,是船上的最高指挥者。船长在我国与轮机长、大副、二副、三副、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等并称高级船员。德国、日本等国也是如此。在英美等国,船长不属于船员,而单独作为一种职业。船长在我国也是一个职称,“船长”是中级职称,“高级船长”是高级职称。现在在我国有很多非船员的职业也多由或者必须由具有船长资质的人来担任,比如海事调查官、航运公司或国际船舶管理公司的海务部、船务部负责人以及指定人员等。

2、大副,即第一副船长,是指职位仅低于船长的船舶驾驶员。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航行中值0400〜0800、1600〜2000班,进出港口和靠离移泊时在船首指挥,船舶应急时任现场指挥。船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代理船长职务。国外船舶常由大副负责全船的行政管理。

3、大副英文叫chief officer,是甲板部的最高长官。一般货船上大副负责配载。靠离码头时大副在船头指挥。船上一般分甲板部和机舱部,当然还有厨师大台等服务部门,甲板部有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和水手,机舱部有轮机长也叫老轨,老轨是机舱部的最高长官,二轨,三轨,四轨 ,机匠长和机匠。

4、船长(captain)是全船的最高长官。船长和老轨一般不当班,只有靠离码头和走狭窄水道或者过运河过船闸的时候才到驾驶台和机舱,大副和二轨值4点到8点的班,二副和三轨值0点到4点的班,三副和四轨值8点到12点的班,每人每24小时值2个班。

5、大副负责配载,二副负责划航线,三副负责消防救生设备。二轨负责主机,三轨负责辅机,四轨负责各种泵和加油。水手和机工就是干一般的活的。大副有一定的海龄资历和相关考试成绩后可以升任船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船长、百度百科-大副



船长:船长的职责在于维护全船的安全及有效的运作,包括乘载货物的管理维护、航行、船员管理以及确保船舶符合港口国及国际公约之规定,和船籍国与船东(航商)的政策。

大副:甲板部(驾驶部)负责人,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和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维修保养。

拓展资料

船长

权力

在海上航行期间,船长能代表某些官方机构,如公证人或警察,并使用该等机构的权力。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船员哗变或者海盗袭击,船长有权使用致命武力以捍卫国家法律,船东,环境,货主,船员,旅客的利益和航行安全。在船上没有其他官方机构的权力凌驾于船长。船长可命令和管理所有船舶上的人员。船上所有船员和乘客必须在符合相关国际公约、船籍国法令及船东规定下服从船长的指挥。

职责

船长需确保其船只上的人员遵守移民和海关法规,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航海日志、报告、报表和文件,确保遵守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因该船只需要而订下的安全计划。该计划阐述了每个人的职务,包括进行搜查和检查,维护有限的空间,并响应来自恐怖分子,劫机者,海盗,偷渡者的威胁。该安全计划还包括其他主题,如难民和寻求庇护者,应付走私和破坏分子。最后,船长负责解决任何医疗问题,为受影响的乘客和船员提供医疗照顾,与岸上医务人员尽可能的合作,并在必要时撤离那些需要更多援助的乘客和船员。

船长确保该船舶符合当地和国际法律以及公司的政策。船长是最终负责方面的操作,如安全航行的船舶,其清洁和适航性,安全处理所有货物,管理的所有人员,库存船舶的现金和商店,维护船舶的证书和文件。如果船上没有司库,船长负责船舶的会计。这包括确保有足够数量的现金在船上,协调船舶的薪金(包括绘制及垫款),和管理船舶的污油排放量

大副

职责

一、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做好甲板部船员的思想工作,搞好部门内和部门间的团结与协作。在公司或租船人代表在船期间,执行好代表人的指示。

三、负责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

(一) 正确运用本船的货舱结构和稳性资料,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条件下,充分利用仓容和载重量,合理配载。每航次积载前,应计算稳性,书面报请船长审阅;

(二) 根据计划装运货物种类、数量、特性、标号和起卸港的次序,合理编制货物积载图,并明确分隔、衬垫和绑扎的要求及装卸注意事项,经船长审批后,布置各驾驶员熟悉和执行;对集装箱货物配载,要合理安排箱位,中途港及目的港的箱位最好能分别独立操作,要考虑开关舱顺序,防止倒箱;为保证船舶稳性,宜先重箱、后轻箱,先小箱、后大箱;

(三) 装货前率领或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货仓和垫仓物料的清洁、干燥情况,使其符合所载货物的要求;检查污水沟(井)和黄蜂窝,清除杂物,保持畅通;检查舱内电线,消防管系、测量管、空气管、火警报警器以及测温、测湿、通风和装卸等设备或装置、属具,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四)严格监督港口装卸部门按货物积载图装配。装货时如发现包装不固,标号不符、不清,集装箱货物有箱损、货损或遇铅封脱落时应及时向港方提出,并做好现场记录和大副收据上正确批注;

(五)装卸危险品,严格执行国际规范;装卸粮食、冷藏货和其他特殊货物时,要申请货物检验师的检查和监装监卸,并取得由检验师签署的证书;

(六) 装卸货时,根据需要安排船员做好看舱理货工作,防治货损货差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七)装卸重大件、危险品或贵重货物时应在现场监督,必要时应亲自指挥;

(八)经常注意并掌握货舱通风,在装有冷藏货物时,应经常联系和督促冷藏员(或大管轮)保持冷藏货舱(集装箱)的温度和湿度,严防发生货损责任事故;

(九)装卸完毕后,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并将货物积载和装卸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十) 管理邮件的存放、装卸和交接工作。

四、正确掌握本船装卸设备及属具的安全负荷和操作规程。收放重吊时(如果有)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督促值班的驾驶员和水手经常注意码头工人是否正确操作,如因操作不当而造成损坏,应及时要求港方修复或赔偿。

五、负责编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维修保养计划,经船长审批后,组织甲板部船员按计划做好船体、货舱、舱面建筑、装卸设备和属具、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帆缆索具以及和它们相联有关的各种附属装置等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定期检查,做好测量和损坏记录。

六、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计划修理工程和航次修理单,经船长审批后上报公司;修理期间,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做好各种测量记录;进坞后和出坞前,应会同船长和轮机长检查船壳和水线以下各种装置并做好测量记录;每航次结束后,应填制甲板部航次维修工作报告报送公司。

七、开航前,做好以下检查:

(一)装卸单证是否齐全;

(二)甲板部船员是否都已到船;

(三) 淡水储量是否已按计划备足;

(四) 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本部门所辖区域,防止偷渡和违禁品上船;

(五) 二、三副的开航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

(六) 货舱是否封好,吊杆(如果有)是否已放妥固定;

(七) 货物和甲板上的易动物件是否已经绑牢,放妥和加固,使其符合安全出航要求。

(八)将以上检查情况和其它开航准备报告船长并记入航海日志。

八、大风浪侵袭前,督促水手长和木匠认真检查锚、舷梯、救生艇、吊杆、货物、易移动物件并予加固,把缆绳贮放入库,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九、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应在船首瞭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驾驶台,并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工作。

十、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即报告船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避免发生事故。

十一、经船长同意,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和移注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淡水的储量和消耗;拟定节水措施和应急供水办法,经船长批准后执行。

十三、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检查并指导其他驾驶员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航海日志有关的图纸、技术资料及业务文件。

十四、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分析事故原因及其经验教训;检查潜伏性事故和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十五、 督促三副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维护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整和良好的技术状态;在船长领导下按时进行各种应变演习并在现场指挥;加强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和制定甲板部防火防爆的具体措施;当本船发生海事时,应迅速赶往现场,组织船员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力进行抢救。

十六、严格遵守有关航运方面的各项国际公约、规则,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负责制订甲板部防污染的具体措施,经常检查和督促本部门船员认真执行。

十七、 负责并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盘点和报销工作。

十八、组织并领导甲板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外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经常指导其他驾驶员做好本职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具体指导驾驶实习生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十九、经常对本部门船员的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定期作出鉴定,提出对他们的奖励、升降的建议并签署意见,报送船长。

二十、安排甲板部船员及厨工、服务员的休假换班计划并报送船长。

二十一、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接船时与其他部门负责人协商并负责拟定全船舱室和库房的分配方案,经船长核准后实施。

二十二、经常如实地向船长汇报甲板部的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二十三、 当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执行职务,或新任船长未到任前,临时代理船长职务。

二十四、经常检查和督促炊事、服务人员时刻注意经常保持个人及服装、炊具、餐具、厨房、餐厅以及各自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除虫灭害工作。

二十五、 经常检查和督促厨工、服务员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所管一切器具、设备和养护工作,如须调整、检修或改装,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十六、 督促厨工、服务员将废物和垃圾倒在指定地点,保持船舶卫生,防止污染。

二十七、负责提出船舶公共生活区和厨房的家具、器皿、属具、物料、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请领计划,列单送船长审阅签署后上报公司;并负责对上述物品的验收、保管、发放、盘点和报销。

二十八、负责管理医疗器械和药品。负责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和备品的申领、采购、验收、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烈性药物和毒药必须与其它药品严格分开并妥善保管,麻醉药品应另外加锁存放,经船长同意,也可指定一名驾驶员具体负责本项工作。

二十九、经常教育和督促船员重视并保持个人卫生,对炊事、服务人员应定期检查有无传染病或寄生虫;发现健康情况不适于海上工作的船员应即报告船长,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十、 当船舶驶往流行性传染病港口时,应采取预防接种或服药预防措施,必要时建议船长限制船员登岸,或不添装食物和淡水。

三十一、 组织炊事服务人员努力学习业务和外语。

三十二、按公司要求在离任前认真进行各项移交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船长网页链接

大副网页链接



我是大副,简单说一下吧:船长,全船总指挥,全面负责船上的工作,靠离码头、进航道〔即通航密度大时〕、能见度不良时上驾驶台操纵船舶。主管船舶的各种证书〔如国籍证书、吨位证书等〕;大副:船上甲板部的部门长〔船上分为甲板和机舱两个部门〕,主管甲板部的一切日常工作,以及全船的生活饮食、淡水、药品。主管货物装载配载〔如货船、集装箱船〕、垃圾处理、修船计划、甲板部日常工作以及督促二、三副完成其各自工作。二副:在大副领导下负责驾驶台航海仪器的管理工作,并做好航次计划,设计航线、海图更正等工作,对了还有国旗也是二副的;三副:在大副领导下负责船上消防救生设备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并负责进出港签证〔就是提上装船员证书的箱子去港监那里〕。总结一下吧:船长是老大,什么都能管又什么都不管,有事安排大副就完了,亲手干的只是操船,但是心累,所有事情他都有责任。大副就是管家,吃喝拉撒睡都管,主管货物〔要计算货物重心、船舶稳性,还要配货,简单解释就是先到港的货你不能给装到下面吧,还有货物的种类,茶叶你不能和水果装一起吧,水果呼吸返潮,茶就完了;橡胶和油桶也不行吧,万一漏油……要是杂货船一次装几十上百种货……呵呵,水平不过硬几天配不完的〕。现在南北线的散货船集装箱的丙类〔就是沿海〕大副待遇大约二万四五左右,船长嘛…好好考吧你。关于考试取证:必须大专以上文凭,三副资历一年半后可换二副,再一年后可考大副。当然是在船上工作的资历,休息在家不算的。考大副八门,我当年考了四次才过,二年半。现在好了,不是每年只开考二次,好像随时吧,说不好

船长和大副的关系~

船长职责
1. 一般职责
1.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
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1.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船长为维护船舶安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
对於船上可能发生之危害,得为必要之处置。船长在航行中,为维持船上治安及国家法益,
得为紧急处分。
1.3 船长对外代表船东,对公司之各分支机构以及代理行、租方、货主等等,应以公司利益为主,
给予充份合作与协助。
1.4 船长应负责保管下列各种证及注意其时效,以便更换或加签延期。
1.4.1 船舶国籍证书;
1.4.2 船舶登记证书;
1.4.3 船舶检查及检查簿;
1.4.4 船舶吨位证书;
1.4.5 船舶丈量证书;
1.4.6 船级证书;
1.4.7 船舶载重线证书;
1.4.8 船舶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
1.4.9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
1.4.10 船舶安全结构证书;
1.4.11 装卸货机械及属具证书;
1.4.12 无线电报安全证书;
1.4.13 电台执照;
1.4.14 救生筏检验证书;
1.4.15 年税缴费收据;
1.4.16 规费缴交收据;
1.4.17 美国海水污染管制证书;
1.4.18 船钞;
1.4.19 巴拿马运河及苏伊士运河吨位证书;
1.4.20 IOPP 证书(外籍);NOPP 证书(国籍)
1.4.21 其他有关证书;
1.4.22 其他有关文件,如:船员手册、船员契约书、运送契约及关於装载物之文书;各种设
备及属具目录、航海记事簿、公司规章、各航政机关所交付之各项文件。
1.5 船长遇船舶沉没、搁浅、碰撞、失火、货物损失或其他意外事故(如:工人受伤、属具损坏
等)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分公司及公司安排人员协助处理,并作成海事报告,送航政机关或
公证行(Notary Public)签证后,副本寄回公司损保部。
1.6 船长遇有下列事情,应将事实发生始末、时日地点及其他有关事情,详细载於航海记事簿,
作成海事报告(Sea Protest)或事实报告书(Statement of Fact)送最先到达之航政机关或公证
行签证,并电告公司。
1.6.1 因事变或不得已之情事而变更预定之港口、或中止航行而驶回。
1.6.2 航行中本船遭遇海难或其他危险。
1.6.3 救护遇难船舶或人命。
1.6.4 船长对船员之管束行为。
1.6.5 航行中船员或旅客之死亡、或其他事故。
1.6.6 航行中发现货柜封条遭受破坏,或有异状之情况。
1.7 船长应在本轮抵港前会同各主管举行一次查船工作,是否有违禁品、走私品或毒品,并应通
知船员禁止走私或违法情事,且将通告内容及日期登记於航海日志上。
1.8 出港前应责成各部门彻底查船以防偷渡。
1.9 除奉准外,船长或其他船员不得将公司业务等资料,擅自向外界透露或发表。
1.10 船上各部门之司多请领,均须船长签阅后陈报公司核准、安排在适当港口补给,不得私自请
司多店配送。
1.11 船长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即请公司派人代理,如果船舶在航行中,应由驾驶员中职务最
高之一人代理执行职务。
1.12 船长应彻底明了最近颁布之各种航行布告、航海资料、海事鉴定规则、避碰章程、公共卫生
条例、各国海关、移民法规及本公司所订之有关章程。
1.13 船长在接收船只时,应即详细了解该船之任务、性能、装载容量、设备、主机马力、速度、
燃料及淡水载量、以及法定之航海设备、救生设备、灭火设备、航海仪器等特性,以便达成
安全航行之任务,其船用金亦应移交清楚,如有亏空须负责赔偿。
1.14 船长应严格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符合有关位之检查(美国海岸防卫队检查、港
口国管制检查、巴拿马安全检查、船级检查、防止油污染检查等),避免延误船期或遭受罚
款。
1.15 船长应尽力维护全船的良好风气及纪律,增进工作效率。
1.16 应遵照本公司封条管理政策规定,负责船上自备封条使用、管理、申请,与每年之年底封条
清点盘存与向COD-OPD 通报。
1.17 督促下属将公司所规定之报表按时尽速寄回公司。
1.18 负责与伙委、大厨协调采购伙食及年节加菜筹备等事宜。
1.19 每月清点库房并结算一次,并将帐目签署公布周知。
1.20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2. 航行中职责
2.1 船长应在船舶安全前题下,尽一切能力,保持公司所预定之船期,以配合运航管理本部运航
部Operation prospect 所安排之日期到港,如遇船期超前,船长应视主机之实际状况,以经济速
航行,考量节省燃料,但其减速以不低於公司所通知之Minimum Output。
2.2 除遵循国际海上避碰国际规则外,当气候转恶、能见度不良、或航经拥挤水域、海峡险要处、
急流中;或沿岸航行时,应尽可能留在驾驶台上指挥航行,以策安全。
2.3 船长及各驾驶员应切记,虽引水人员在船,亦不能卸除本身之责任。
2.4 航行中,船长应於必要时签写夜航命令或驾驶台命令簿,指示当值驾驶员应注意事项。
2.5 每月至少举行求生灭火演习乙次,并记录於航海日志上。
2.6 随时督促全船船员,熟练操作各项属具,并训练他们处理船上事物之能力,加以考核,以便
为公司储备人才。
2.7 随时检查船体各部之状况,并督促所属整理、保养,以确保船舶之完善、整洁、美观。
2.8 随时查阅航海记事簿及货物装卸日记,并予按时签署。
2.9 在航行中每两天向公司发送中午船位电报。
2.10 遵照Sailing Instruction 之指示向公司及代理行发送有关ETA 电报。
2.11 船长应随时了解船舶之稳定度,以便调整压舱水或其他影响稳定之因素,以确保船舶安全。
2.12 当船舶租予租船者时,於收到charter party 后,应审慎研讨并了解各项条款,必要时提出更正
建议。
2.13 Stowage plan 之拟定,务必依照Loading Manual、Cargo Securing Manual;绝对避免货载造成之船
体应力危及结构之安全及cargo damage、lashing gear damage;卸货时亦同。
2.14 关於装卸之准备工作,於航行安全无碍且实际可行时,应督促於到达装卸港口前完成。
2.15 船舶在台风附近航行,每六小时应向公司报告船位一次,直到安全脱离为止。
3. 进出港及碇泊中职责
3.1 随时研读注意各港口规章、及其锚地、流水、港湾地形,以策安全。
3.2 强迫领港区必须遵章雇用领港。领港在船时,船长仍须时刻注意航行安全。
3.3 交代大副,按当地之海关及移民法规,准备各项进出口结关文件,以免延误。
3.4 到港前,船长应督促所属完成装卸货之准备。
3.5 船舶於港外下锚时,应嘱咐各驾驶员轮流值班,机舱需要保持机动,采取正确防盗措施,以
策安全。
3.6 把握船期,随时与代理行或分公司保持连系,以确定进出港时间,通告全船同仁。
3.7 如遇台风警报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船督率全体船员采取应变措施。
3.8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 船长交接
除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之移交报告外,
至少下列项目亦须交代:
4.1 船舶各种证书及船用航海书刊,必须移交并签字。
4.2 船用金、膳食及菸酒移交应作成清册,一一点交。
4.3 传上库存封条存量、封条号码,及其相关记录,应当面点交。点交报告应列入船长移交报告
中。
4.4 各支付款项,未经陈准皆不得列入移交清册,如为特殊开支不及陈请、或已陈请尚未核示,
得列入暂付款,陈请相关部门核示,如未获核准,应由前任负责偿还。
4.5 船长交接应在廿四小时内交接完毕。
4.6 船长交接应将本船之特性、机器性能及所属各员之能力、所担负之工作等详细说明。
4.7 船长交接应办理移交手续签证,并将移交报告正本陈报海员部(海员部将另行转会损保部)。
4.8 船长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船长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完成交接;并在Deck Log Book 签字。

大副职责
1. 一般职责
1.1 大副秉承船长之命令,除指挥甲板部之工作外,并负责全船行政专责,且为SSO 及SHO,
对外,如船长不在时,可代表船长执行职务,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船长。
1.2 填报SQE 所规定之各式表单。
1.3 新旧任大副上、下船时,应将lashing gear 交接清楚,各自负责。由於lashing gear 点交费时,
下船之大副可事先点交不下船之二、三副(由船长指定之),俟新大副上船时再行点收,同
时下船大副向公司报到时,应将lashing gear 移交清单(具船长之counter sign)陈交公司。新
上船之大副则最迟须於一个月内将点收之清点寄回公司。
1.4 配合船长,遵照公司所规定之自备封条管理政策规定与要求。
1.5 负责督导舱面各部份,船体内外甲板机具及全部住舱之整洁、保养工作,一切物料务求其物
尽其用,避免浪费,节省不必要之开支。
1.6 负责指导及训练所属,达成每个人均能胜任工作,并严正考核所属船员之技术经验及品行。
1.7 交接时,应将所负责之文件、报表、属具、物料等详细点交。
1.8 装卸货应力求小心谨慎、安全第一、减少损失,达到公司营运之最大收益。
1.9 与轮机部协调有关工作及合作进行船上能自修之工程。
1.10 负责协助增进全船船员生活纪律及卫生环境。
1.11 担任责任区间之清洁工作。
1.12 时钟之校对、气象图之抄录。
1.13 注意电台及海岸电台之联络通讯办法,如有变更应即按新办法处理。
1.14 招待港口当局有关人员办理结关手续,填写各种表单等。
2. 航行中职责
2.1 按常规航行当值。
2.2 督促所属执行日常之各种保养工作。
2.3 随时注意大舱及甲板上货物之固定,并检视lashing gear 是否完好。
2.4 指导求生、灭火及其他演习并负责该项设备随时完整可用。
2.5 检查普通柜/危险柜/特殊柜状况,冷冻(藏)柜运转,其视窗显示、记录图纸之温度是否正确。
2.6 随时注意船上淡水的控制。
2.7 随时注意船体是否倾斜,船舶稳定性(Stability)是否安全。
2.8 注意天气、海况及其他内在及外在因素,有效防止人员、船体、货载受到损伤,恶劣天气过
后负责检查货载有否受损并陈报船长。
2.9 随时注意船员的情绪,保持愉快之航行。
2.10 随时注意船上卫生,以免传染疾病。
2.11 若能见度不良,即开雷达、鸣汽笛、报告船长,小心谨慎了望。
2.12 装卸货之准备工作,於航行无碍及实际可行时,尽可能於抵港前完成。
3. 进出港职责
3.1 在船艏担任起落锚,系浮筒或离靠码头之指挥。
3.2 抵港前必须完成装卸货之工作准备。
3.3 尽速会同二副、三副完成进出港、海关及移民法规所规定之例行检查。
3.4 离港后,立即巡视全船的安全设施。甲板器具、货柜之固定是否有缺漏或松弛,大舱水密门
是否封闭,锚链是否系紧,吊杆是否固定等,逐一巡视。
3.5 在港时,各部门应至少保持三分之一船员在船。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4. 停泊或装卸货时职责
4.1 大副为装卸货之总监督与指挥,下班时应将待办事务交代清楚后,方得离船,并随时与船上
保持联系。
4.2 会同公司之驻埠人员与代理行,参酌装卸动态调整开船时间,陈报船长,通知全船。
4.3 物料供应及修理工程之验收。
4.4 随时注意调整船体之倾斜俯仰以维持船体之安全及货物装卸之顺利进行。
4.5 小心计算并保持安全之稳定性,在安全范围许可下应尽量配合公司业务之要求。
4.6 督导lashing gear 之检查、保养及计数;协调工头装卸时切勿乱抛,以免损坏或遗失。
4.7 任何货柜装於甲板上,注意检视是否有破损。通常货柜门端向后【除冷冻(藏)柜外】。
4.8 装有危险货时应取得危险货舱单,以核对其是否合乎IMDG Code 及CFR49(若为进口美国之
货柜)之规定,并注意标签是否符合,以及采取适当措施以符合当地港口之规定。
4.9 对於甲板货所承受最大重量及高度,须依照法规之规定,以不发生危险或影响视线为原则。
4.10 当装载冷冻(藏)货柜,如发现温度不正常,即协调轮机部调派轮机员检视冷冻机之状况,以
决定是否收受。
4.11 指派水手部对船体、甲板、属具等之保养。
4.12 督促伙委及厨工尽心尽力改善伙食,增进船员福利。
4.13 安排与通知船员上、下船之调换。
4.14 安排淡水之加装。
4.15 秉承船长命令,立即公布最新之sailing order,并约束船员勿远离。
4.16 随时向船长通报船上情形,或请示动向。
4.17 随时注意大舱之情况,绝对禁止工人在大舱人吸烟,以免失火。
4.18 防止工人或船员偷窃船货,必须分派人员监舱,严加防范。
4.19 详细核对岸上理货人员所作之积载图(stowage plan),若有不合适时,得加以调整。
4.20 督促所属依照规定作各项准备,以防止海水污染。
4.21 督促所属,依照规定做各项准备工作,以通过各种检查,如:船级协会之年检、港口国管制
检查、各国之卫生检查、巴拿马之安全检查、及美国海岸防卫队之例行检查等,避免延误船
期或遭受罚款。
4.22 装卸货开始前、完工后及其间各阶段,应记录水尺,作为货载计算之参考或依据。
4.23 监督装卸货,依照Loading Manual 及Cargo Securing Manual 为之。
4.24 如遇台风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船率领部属采取应变措施。
5. 进坞职责
5.1 填具请修及进坞期间之工作项目单。
5.2 做配合进坞修船验船之准备工作。
5.3 拟订进坞后甲板部各人员之工作项目。
5.4 与轮机部协调安排驳油水、调整船吃水,以符合船坞长之要求。
5.5 入坞后,会同验船师勘验船体外板。
5.6 监督并协助修船验船工程,以求迅速顺利完工。
5.7 各油舱、水舱检验后,务必督促部属将人孔盖确实锁紧,以防渗漏。
5.8 各压水舱之bottom plug 於出坞前,务必督促所属确实锁紧并加封水泥。
5.9 分派部属督导各项厂修工程或外包工程,以维持工作安全及工程品质。
5.10 严禁烟火、严防偷窃;每晚收工时,必定巡视全船之修理工程,以便了解进度并记录於航海
日志。
5.11 验核修理工程项目是否合格。
5.12 督导清除各大舱内及甲板上之垃圾,以备装货。
6. 大副交接
遵照公司安全品质环保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大副若overlap
时,不免除卸任大副之责任,直至下船港口经船长签署其交接报告后方为完成交接。

、船长: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2、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3、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干部船员职责:
1、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2、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3、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4、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5、无线电员〔报务员〕:负责船舶无线电通讯和无线电导航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普通船员职责:
1、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2、木匠: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3、一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4、二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5、机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6、服务员(大台):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
7、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船长,大副,水手长,水手,的职责分别是什么?国内国外都有这个叫法吗?
答:大副3.1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2 贯彻执行公司指示和本船船务会议的决定;制订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经常总结经验,不...

谁能告诉我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的职责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答:1、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2、大副:在船长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配载、装卸和甲板部的维护保养工作。3、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航行设备。4、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舰船上大副,航海长,枪炮官都是干嘛的?
答:大副:是舰船上的副船长,平时副船长辅助船长管理,战时副船长作为参谋之一为船长提供参考信息,同时,如果船长无法指挥战斗(受伤、临时不在等)自动由大副顶上,大副不能指挥,二副顶上。航海长:是负责舰艇导航,制定航海路线的军官。海军航海长的军衔为中校,在每个舰艇编队都有若干名编队航海长,而在每...

船长、大副、二副、三副的职责范围是怎么划分的?
答: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设备。三副主管船舶救生、消防设备。在船长、...

我特需要航海方面的知识。想了解船长,大副二副干什么工作
答:我是大副,简单说一下吧:船长,全船总指挥,全面负责船上的工作,靠离码头、进航道〔即通航密度大时〕、能见度不良时上驾驶台操纵船舶。主管船舶的各种证书〔如国籍证书、吨位证书等〕;大副:船上甲板部的部门长〔船上分为甲板和机舱两个部门〕,主管甲板部的一切日常工作,以及全船的生活饮食、...

大副和船长的区别
答:定义不一样,大副是船舶驾驶员,职位上仅低于船长。船长是整个船上的最高指挥者。2、制服的肩章样式不一样,大副肩章样式是一个锚三条杠,船长肩章样式是一个锚四条杠。3、负责的内容不一样,大副负责甲板部的工作,以及整个船的药品、淡水等。船长全面负责船上的工作,包括操纵船舶、管理证书等。

求船员等级说明和证书
答:水手长:协助大副船况维护 一水(AB)协助驾驶员值班以及水头维护甲板 二水(OS)协助水头 其中管事部门隶属于甲板部(主要是厨工:大厨就是厨师;二厨也叫大台,就是服务员)轮机部:轮机长(老轨):部门长 大管轮(二轨):协助老轨,管理机舱 二管轮(三轨):只须负责自己的职责 三管轮(四轨...

船上职位名称
答:二副和三副是船上的低级军官,负责协助大副完成航行和船舶管理工作。他们需要具备航海知识和技术,能够操作船上的各种设备。轮机长是船上机械设备的总负责人,负责确保船舶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修保养。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机械技术和维修经验,能够解决各种机械故障。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是轮机长的...

船上的三副二副大副三管二管轮机长船长都是干什么的?就是想知道他们的...
答:知道飞机有机长,和机械师吧,轮机长相当于总机械师(俗称老轨),大副相当于第一副机长。船长相当于机长。轮机长大副都要听船长的。大管是第二机械师(俗称二轨)二管是第三机械师(三轨)三管是第四机械师(四轨),二副相当于第二副机长,三副相当于第三副机长。由于船上人多,机器多。每个...

想请教您一下,船长,大副都分管什么的啊? 还有港监、边检,边防都是负责...
答:主要工作包括领导全体船员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下达的各项指示和规定;优质全面地完成运输生产和其他任务,最大限度地保障船舶和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发挥船舶正常航海和运货;严守国际公约和地区性规定和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遇到应急情况时果断而稳妥地处理各项事务。 ⑵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