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产证姓名及三方协议 越详细越好 二手房三方协议是否有效

作者&投稿:徐萱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楼主您好!
  1、 一般房屋买卖合同只涉及买卖双方,您这次去签的三方合同应该是由经纪方见证,同时确定经纪佣金的一份买卖居间合同。三面的三方应分别是:出售方、买受方、经纪方。
  2、原则上说是合同上,买受方签订了几个人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就应该是几个人的名字。但实际操作中是以办理过户时递交的网签合同未准,那份合同上是几个人的名字办出的房产上就是几个人的名字。房管局角度人数的多少一般不受限制,倒是买方如要贷款的话,需要考虑银行是否会同意。
  您签合同时问下是不是网签的合同,您这次去签订的应该不是网签备案的那份合同,所以可能到时过户时,可能需要再签下那份网签合同递交窗口。那时如果您核对两份合同上的名字不一致时您可需要注意,别稀里糊涂的签字就过户了,后期对方有问题您这个交易可能会有后遗症。
  给您举个例子:您下周去与甲、乙签订了三方购房协议,并收取了定金或首付款,办理过户时对方只写了甲的名字,或写的是甲和丙的名字,甲乙丙三个人可能是亲戚,当时说没有问题,后面乙和他们闹矛盾了,拿着合同找您,说您没有按合同办事,您就冤枉了。
  如果网签合同直接只签丙的名字,办出的房产证时丙的名字,甲乙可能还告您一屋两卖,那就麻烦了。
  所以不要让对方随便更改合同上的名字,如果您同意他们更改,那也需要签个补充协议或把合同重新改一下,别帮忙给自己弄一堆事。
  第三、关于尾款的问题。二手房交易存在时间,买卖双方永远是矛盾的,您作为业主一定是越早拿到钱,风险越小,您越安全。但过早的全款给您买方也会有担心。这个主要是买卖双方协商的,没有固定的说法。
  您去洽谈的时候,把握一个原则,如果对方能在过户前把全款给您,那当然是最好了。如果不行,办理完过户手续当天您是要拿到绝大部分款项(不知道您那过户后多久能出房产证,但等到房产证出来,再付款对您来说是有点偏晚了),这种方式合同里一定约定好,您拿到该笔款项后再将房屋交付给他们。这样到时他不付钱,您就不交房,对他还是有一定制约的。
  因为还未交房对方可能也会担心您的房屋有欠费或损坏什么的留点钱,房屋交接后再付,这也很正常,当然这个留的钱就很少了。
  另外签合同的时候,多注意,对于办理一些事项需要有时限,别合同里都没有约定,到时就一直拖下去了,对于您的限制,您也要考虑下,自己是否能够按时完成,别因签约不当造成违约。还有就是对于口头承诺,尽可能写进合同,先小人后君子了,没有办法,要不后面空口无凭,到时还是个麻烦!
  基本就这些,不知道您还有别的什么问题!最后祝您一切顺利!

  ps:对于楼上的建议说写欠条,比较不建议,如果后期有问题,您这个是合同纠纷,如果变成欠条就是债务纠纷了,比如上面说的对方不付款,您就不交房。如果有了欠条您就必须交房了,因为对方会主张:钱我已经按照合同付给您了,然后又向您借的,现在您应该先履行合同,欠钱的事咱们再说,这是两码事了。

是按你网签上的人名来确定房产证上的名字的。尾款是在过户的同时拿的,双方一同去房产中心,先给对方过户好房产证,然后就可以去领尾款了。

三房合同是指的 卖方(房主)、买方(客户)中间方(中介公司)
房产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是在房管局过户的时候才可以决定的!

过户当天给!过户前2分钟先给房主写个欠条! 过完户在去银行打尾款!

如果是贷款的话 是 过户当天给首付款 剩下钱的等买房资质通过 ,去银行进行抵押贷款 !银行会把尾款打进房主的账户!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子,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签约的三方协议,当时房主要~

不属于二手房, 房产证 没办下来 ,如果这套房 你买下来 后 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 ,那就不是。如果 你付款前房产证卖家已经给自己办了房产证需要你转户 那属于二手房!!!!

二手房三方协议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
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
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
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