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需要向政府办理哪些手续 建筑工程开工前办理手续向政府交纳报建、安全多少费用

作者&投稿:封伟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首选建设单位预先做好市场调查,看是否在此开发会有什么样的前景,随后编制可行型研究报告,规划蓝图,办理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

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勘探,设计单位招标,确立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根据地质勘探报告及甲方的规划蓝图开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审批,去消防部门备案,去所在地建委备案,去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招标,确立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然后进入施工阶段的工作。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

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防范塌方,避免因挖掘造成的严重事故。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扩展资料

为适应对工程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需要,国家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类;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两类。不同等级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报建程序也不尽相同。

划分项目等级的原则 

(1)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设计能力或投资总额的大小,依据国家颁布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分类。 

(2)凡生产单一产品的项目,一般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项目,一般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划分;产品分类较多,不易分清主次、难以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时,可按投资总额划分。 

(3)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特殊意义的某些项目,虽然设计能力或全部投资不够大、中型项目标准,经国家批准已列入大、中型计划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也按大、中型项目管理。 

(4)更新改造项目一般只按投资额分为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项目,不再按生产能力或其他标准划分。 

(5)基本建设项目的大、中、小型和更新改造项目限额的具体划分标准,根据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和实际工作中的需要而有所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工程项目



这个要看与甲方的合同了,比如自来水公司、消防局、建审处等等。最基础的,是施工许可证。

手续:
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
(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
(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100000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万元

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
(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

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
(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
(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套,未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办理基建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用地预审报告;
(3)《选址意见书》;
(4)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5)海域使用意见(涉及使用海域的建设项目);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加油站、游艇码头等特殊行业的建设项目,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建设证明)。

核准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项目申请报告(应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注册资金的2.8‰收费);
(3)用地预审报告;
(4)《选址意见书》;
(5)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散装水泥扶持金缴费证明,耕地占用税交纳证明单。(耕地占用税--区财政局,9000元/亩;水土保持费--区水利局,1.5元/平方米,可仅交市水利局部分15%;散装水泥扶持金--区经贸局,2元/平方米,可免85%)。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套(四图一书: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环境设计、说明书,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下达的当年前期工作计划;
(4)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6)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交纳技术咨询费:2.4元/平方米(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

8、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区国土资源局)
(1)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资料上报省需5份、国务院需7份) ①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 ②详查图; 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 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建设用地供地(资料需4份); ①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交纳费用:管理费:1200元/亩;登记费:70元/亩;有偿使用费:14000元/亩;契税:2100元/亩(可打报告等额扶持)。

9、办理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6条提交蓝图)
(6)建筑方案设计文件2套(含建筑、环境、外装饰方案的图纸、效果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7)与第六条报审资料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8)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图及报告书。

10、办理人防工程审核手续(人防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交纳人防工程建设费:企事业单位10元/人·年;个体工商户50元/户·年。 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建十层(含)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以上的按2700元/平方米收取;其他26元/平方米。

11、办理消防审查(消防大队)
(1)申请表;
(2)完整的施工图1套;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4)请照单2份。

12、办理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 交纳施工图审查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9%-12%执行。

13、燃气、热力设计审查(燃管处)
(1)供热、供气图纸。 交纳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费:18元/平方米。 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57元/平方米。

14、办理商业网点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确认手续(物业办)
(1)开发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
(2)确认网点房所在楼座的平面图。 交纳物业管理公共资金:18元/平方米。

1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6)有效的土地使用证件及确界图;
(7)消防、人防、环保、空港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8)经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2套)及审查意见书;
(9)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工业项目按12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东区域及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8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西区域(不含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60元平方米;全区工业项目按15元/平方米。

16、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招标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招标公告或备案表(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工程需填报邀标、直接发包表)。

17、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检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
(7)施工图纸文件及审查意见;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9)建设、勘察、设计、检测(实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10)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交纳监督检测费:不实行监理进行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按工程总投资的1.7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大型建设项目,按0.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中、小建设项目,按0.7%收取。

1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建科)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4)中标通知书;
(5)质量监督手续;
(6)安全报监手续。 交纳劳保费(劳保站):按工程总投资的2.6%。劳务合同押金:工程总投资的5%。

1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测绘放线资料一套;
(3)《施工许可证》;
(4)批后管理跟踪表。

20、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总平面;
(3)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4)单体验收意见书;
(5)相关部门验收意见(消防等部门);
(6)综合竣工测量文件2套;
(7)重新申请规划管理验收,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

21、办理建设工程外装饰设计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房产证明材料;
(3)房屋安全鉴定及现状照片(修缮工程);
(4)邻居、产权单位意见、其他部门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此项可原则同意后提交);
(5)设计图纸3套(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较大的装修工程提交效果图)。

22、办理房产证(房产处)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安监 质监

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工程开工前需要~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3、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
4、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5、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6、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7、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8、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扩展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参考资料
北大法律信息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
(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
(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100000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万元

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
(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

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
(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
(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套,未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建设工程开始建设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手续如下:1、项目建议书 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建筑工程开工需办理哪些证件
答:主要需要如下手续 合同书复印件、开工申请报告、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单位的资质(如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施工许可证、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等。施工许可证的颁发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一项一办。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到相应的建设行政...

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有:一、建设单位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2、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5、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7、建筑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工程在开工前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释义
答: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此外,抢险救灾工...

建设项目前期17个手续
答:11、政府投资项目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12、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13、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14、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15、办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划许可手续;16、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项目依法取得土地;17、建筑工程开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前期的手续流程:1、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8修正)
答: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

建筑工程开工前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朋友您问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要办理哪些手续?施工单位又要办理哪些手续呢?答:一,建设单位:1,可行性研究,申报您单位的主管部门;2,设计及概算 ,设计院;3,征用土地,被征收土地部门,土地局;4,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5,到规划局办理规划手续;6,如果是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还需要办理资金...

工程开工之前应办哪些手续
答:13 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协议书。二、施工单位需要办理的:1、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4、企业法人代码书;5、质量体系认证书;6、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资质证书;7、工程预标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8、工程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