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欠了10万块高利贷 利息是1毛 现在无力还贷 跑路可以吗?犯法吗 我在外地欠了高利贷跑路会有什么后果

作者&投稿:蓟昭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

高利贷利息
高利贷的资金价格都是指1元钱一个月的月息,6分相当于年利率72%,1毛则接近120%,比5.31%(2008-12-23 贷款利率)左右的银行借贷(年)利率至少高出14倍。
一毛的月息,换算成年利率就是120%,而现行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31%(2008-12-23 贷款利率)。
一毛的月息(10%)。10×12=120%。
你的一毛利息是这个意思吗?

刑法里只有高利转贷罪(第157条),除非你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像金融机构借了钱了,再借给别人收高利贷,达到一定数额,这才是犯罪
但是,如果您是与私人签订的,那么对方就没有触犯了刑法。但是,法律不保护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也就是说,10万本金你肯定是要还的,利息方面可能会有一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通过起诉免除的。

至于你无力偿还,跑路……绝对是犯法的……对方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的,当然,只是在四倍利息之内的利息和本金部分……

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下专业的法律人士比较好。
希望能帮到你。

他的利息太高,不受法律保护,但你不该跑,和他协商,把本金还他!

可以,不犯法。

我欠了高利贷现在还不起,有些手续是假的,犯法吗?利息太高,没办法?~

支付不起那就不要支付,让对方起诉

高利贷虽然属于违法,超过法律的利息不被支持,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本金和法律允许利息的法定义务,逃避债务可能会被起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