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公司需要办哪些手续 需要做什么? 办理货物运输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作者&投稿:滑心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首先告诉你,这是交通部的行政管理范围。
你所说的货代,应该属于无船承运人(NVOCC)备案登记。

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含国际船舶运输与班轮运输、无船承运、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等业务)的许可、登记

一、行政许可的内容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

(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

二、行政许可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六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六条规定: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未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的,不得从事国际班轮运输经营活动,不得对外公布班期、接受定舱;以共同派船、舱位互换、联合经营等方式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的,适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向拟经营业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权限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2、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3、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4、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如申请人为中国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

2、有与经营国际班轮运输相适应的船舶;

3、有明确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的计划安排。

(三)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

2、交纳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应当向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专门账户交存。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2、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

3、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五、行政许可的数量

根据国际海运市场竞争状况和国家关于国际海上运输业发展政策,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可能有适当的数量限制,其余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一)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的副本或者复印件;

4、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

5、符合交通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二)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

2、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

3、运营船舶资料;

4、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5、运价本;

6、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三)申请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提单登记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

2、企业商业登记文件;

3、提单格式样本;

4、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四)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 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4、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5、关于同港口和海关等口岸部门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不具备电子数据交换条件的,应当提供有关港口或者海关的相应证明文件。

(五)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企业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

2、 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拟设立企业的,主要投资人的商业登记文件或者身份证明);

3、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4、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历证明文件;

5、行政许可条件中所规定的人员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七、申请书示范文本

《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料2》,《资质申报单位主要技术人员及业绩申报材料2》,

八、申请书受理机构

(一)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申请由交通部水运司受理。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大楼 邮编:100736

电话:010-65292650 电子邮箱:sys625@moc.gov.cn

(二)前款以外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受理。

九、申请书受理期限

无期限限制

十、申请书递交方式

办公现场递交或信函方式递交

十一、行政许可的程序

(一)共同程序

1、申请书形式审查及形式审查结果告知;

2、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

3、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及审查结果告知;

4、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政府网站公示并颁发经营许可证件或登记证书;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非共同程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的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交通部。

十二、行政许可申请审批时限

(一)审核机关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

(二)许可机关审批时限:

1、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许可的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2、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30个工作日;

3、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4、经营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5、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登记的审批时限: 15个工作日。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项目不收费

十四、申请人及公众对审批结果的意见反映方式

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其他。

十五、行政许可的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审批机关及其上级机关的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

交通部监察机构与法制机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部大楼邮编:100736

监察机构电话:010-65292922 电子邮箱:jjzhc@moc.gov.cn

法制机构电话:010-65292658 电子邮箱:tfszhc@moc.gov.cn

货运代理是做什么的?交给货运代理公司要注意些什么呢?~

货运代理:通过制定的运输途径,从一地运往另一地,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从而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的公司。
选择货代公司:主要从三方面考察。
①、选择信誉度较高的货代公司
②、货代公司一般都有分等级的
③、选择货运代理的条件
具体如下:
1、选择信誉度较高的货代公司
出货前验证对方的营业执照,查询货代公司的无船承运人代号和相关外经贸部审批的国际货代证书号或者是国家一级无船承运人代理的相关证书以及注册时间和注册资金等 (这是最基本的也是必须的)
2、货代公司一般都有分等级的货代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一般船公司会对一级货代运代理公司(无船承运人)发放航线运价和舱位为主,另一种直接接触船公司的是船公司的指定代理,能够长期提供稳定的货源与船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的货运代理公司(类似一级无船承运人),当一级的船公司代理拿到航线的价格以后将以一种薄利多销的形式发放给一些下属的二级货代公司,二级的货代公司将相关信息和运价发给三级的货代公司以此类推,所以有的时候货主直接找船公司申请价格和舱位的时候都会比一些货代公司放出来的价格高出很多,但选择货代公司的同时也容易出现问题,当如果找到一家四级的货代公司托运的同时,一旦出现问题的时候解决的效率就会相当的慢而且容易将事情复杂化。所以选择货运代理公司的时候最好是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一级货运代理公司(无船承运人)。
3、选择货运代理的条件
(1)首先要了解该公司的优势在哪一条航线,主要的优势船公司是哪一家,然后了解该船公司到客户的港口走的是哪一条航线,截关的时间,航行的天数,运价是否合适。
(2)该公司是否能够提供相关的代理报关以及拖车和提供仓库储存的能力,最好能够有自己的报关部门和拖车部门,这样的话能够让整个运输的过程更恰当的进行连接,在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的时候,都由承运代理公司全权负责。
(3)其实该货代是否了解国际贸易的模式及其发展趋势、货物的流向等,如西欧和美、加、日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自己的货物出口到该国家是否目的港口对自身企业的物品是否有特殊的限制或者需要办理特殊的相关证明,或者是到某条航线应当收取哪方面的附加费用,能够给货主预计成本带来方便
(4)预配的船公司是否是直航船或是需要中转,在哪一个港口中转,中转的同时是否能够保证能够在当班船次中转完成,不会在中转港出现甩柜的现象
(5)如特殊产品应该了解货代公司的承运能力和服务范围是否能够接收一些特殊的产品,如化工产品,冷冻产品,食品,危险品,粉末以及液体状态的物品以及特殊柜冷冻柜,干冻柜,平板柜,开顶柜等等特殊服务(视自身企业产品而定)一般合格的特殊物品承运者是能够提供相关承运证明等文件。
(6)一流的货运代理应熟练操作海上货物运输的单证,并确保基制作的正确、清晰和及时。主要海运单证包括提单、海运单、舱单、发货单、提货单、装箱单、港站收据、大副收据等等相关代理的流程和步骤。
(7)较佳的货运代理应懂得海关手续和港口作业流程。在进出口贸易中,清关是货运代理的一项传统职能。在货运代理与海关当局中及其客户的双重关系中,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直位,各国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海关代理通常是由政府授权的。客户应考虑货代作为海关代理的身份,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具有保护客户和海关当局双方责任的能力。货运代理具备输到离港手续、保税贮存、内陆结关等的代理能力,港口程序的运作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8)货代公司在客户所在的城市或者是港口是否有自己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或者是代理,是否能够完成门到门的运输服务,是否能够提供代理的联系方式和公司资料等。能够完成到门的运输服务是其中一点,另外一点在货代公司在目的港有分支代理机构协调的情况下,有的时候与外商的合作条款是CNF或者是CIF的前提,但往往会碰到一些意外的因素的产生,如客户突然无力赎货或者是客户恶意压价等等问题发生的时候,能够在货代公司代理的协助下更好的控制物权,避免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将货物在目的地寻找新的买主或者是返运等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时效性处理。虽然这样的情况不多,但是作为国际贸易方面的风险极大为自己多留一条后路未必是一件坏事。
以上为您整理的是如何选择货代公司,选择货代的注意事项,仅供给大家做参考。想了解更多货代公司信息可通过恒邦国际物流官方网站查询!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5、审查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类:货运业务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2、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3、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