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住宅阳台没有窗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消防安全不达标跟不准封阳台有什么关系

作者&投稿:曲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与消防无关,使用安全要求阳台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高层楼房关闭顶阳台影响消防安全吗~

高层建筑疏散楼梯通至屋顶的门不得擅自关闭。否则会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Ⅰ 一般要求
5.5.3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3条文解释:将建筑的疏散楼梯通至屋顶,可使人员多一条疏散路径,有利于人员及时避难如逃生。因此,有条件时,如屋面为平屋面或具有连通相邻两楼梯间的屋面通道,均要尽量将楼梯间通至屋面。楼梯间通屋面的门要易于开启,同时门也要向外开启,以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特到是住宅建筑,当只有1 部疏散楼梯时,如楼梯间未通至屋面,人员在火灾时一般就只有竖由一个方向的疏散路径,这会对人员的疏散安全造成较大集害。
Ⅱ 公共建筑
5.5.11设置不少于2 部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
当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 人且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时,高出部分可设置1 部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置1 个直通建筑主体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且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Ⅲ 住宅建筑
5.5.26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 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能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 个安全出口。
5.5.26条文解释: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将建筑的疏散楼梯通至屋顶,可使人员通过相邻单元的楼梯进行疏散,使之多一条疏散路径,以利于人员能及时逃生。由于本规范已强制要求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应设置2 个安全出口,而建筑高度大于27m ,但小于等于54m 的住宅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2 ,且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 ,每个单元可以设置1 个安全出口时,可以通过将楼梯间通至崖面并在犀面将各单元连通来满足2个不同疏散方向的要求,便于人员疏散;对于只有1 个单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此外,由于此类建筑高度较高,即使疏散楼梯能通至屋顶,也不等同于2 部疏散楼梯。为提高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本条还对户门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要求。
二、《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消防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后,方可接收使用。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部门,在维修道路影响消防车通行以及停电、停水、切断通讯线路时,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这个与消防验收无关,是关系综合验收,也就是消防验收后的综合验收,因为封闭原设计开敞的阳台按照规定的是属于违章建筑的,这个是建设局管理的,而综合验收是建设局的质检站负责的,

写字楼为什么没有阳台消防
答:筑设计限制、安全考虑。1、建筑设计限制:写字楼的建筑设计是为了最大化办公空间和满足办公需求,没有考虑到阳台消防的必要性,此外,一些写字楼受到建筑法规或城市规划的限制,无法在建筑外部添加阳台或其他消防设施。2、安全考虑: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阳台会成为人们的逃生通道,然而,在写字楼中,由于...

露台是消防通道吗?
答:不是。露台:露台,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或改善室内外空间组合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现代的露台,成为常规建筑物之一,是室内和室外的交汇点,周遭风景的衬托下,围绕与室内截然不同的气氛,是为家居美化的部分。消防通道...

建筑设计规范中对阳台的要求是什么样的?
答:在《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J186—2002》第4.2.3条有关于高层建筑“高宽比”的规定,目的是结构安全。但该规范及其条文说明中,对“阳台进深”的计算并没有很严格的规定。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6.0.1条中,有关于“建筑长度”的内容,但也没有明确阳台计入建筑长度...

高层住宅设置消防登高面,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高层住宅设置消防登高面,应符合下列规定:(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

我住的是高层,从20层以上有消防连廊,但是有的居民已经给封闭上了,可...
答:层以上建设连接两个单元的消防连廊。当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居民又一时无法通过楼梯下楼时,住户可以通过消防连廊,从已经过火的这一侧单元,逃到楼体另一侧的另一个单元,相当于为业主们建立起一个在楼体外围的逃生通道。如果消防连廊被封闭,居民又无法通过楼梯下楼逃生,就有被困的风险。

有阳台没楼梯算消防通道吗?
答:不算,消防通道是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道路,没有楼梯,只有阳台是不行的

1、高层建筑外立面消防登高面范围内开窗面积有何规定?
答: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他用途。 设置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保证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标准: 1塔式住宅...

消防通道规范
答: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

高层住宅怎样消防逃生?
答:紧闭与阳台相通的门窗,站在阳台上避难,等待消防人员到来。高层单元住宅建筑从第七层开始每层相邻单元的阳台相互连通,在此类楼层中受困,可拆破阳台间的分隔物,从阳台进入另一单元,再进入疏散通道逃生。四.利用空间逃生。在室内空间较大而火情不严重时可利用这个方法,其具体做法是:将室内(卫生间、厨房都可以,室内有...

消防楼梯的阳台、凹廊面积有无要求
答:对规范要做整体的了解,GB50045-95的6.2.1-1,2明确了前室的面积要求和相应的联系通道,有阳台或凹廊,与前室一起共同起着减缓疏散楼梯拥挤状况的作用。阳台或凹廊可参照6.2.9规定的疏散楼梯最小宽度要求,作相应的安排,长度由建筑需要确定,规定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