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优待证可以异地办理么 退伍手续办理流程

作者&投稿:藤筠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可以异地办理,以四川为例说明

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申请人可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

其中,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申请由四川省发放优待证的,可在户籍地或异地申请;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申请由四川省以外常住地省(区、市)发放优待证的,应符合常住地省(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有关规定;如不符合,可根据申请人意愿转为四川省发放优待证。

申请人户籍地为四川省以外省(区、市)且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申请由四川省发放优待证的,应具备以下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按照居住证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四川省居住证;(二)申请人应在四川省内常住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2年及以上且现仍未中断的或在四川省内常住地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目前,申请优待证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一是现场申请,可以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没有建档立卡或信息不完善的可以就地建档立卡、完善信息;

二是线上申请,已经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

三是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本人及其亲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申请优待证的对象必须建档立卡、确保信息完善。



退伍军人的相关法规~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第三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由原征集地的市(地,下同)、县(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接收安置。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其工作机构设在民政部门。退伍安置期间,有关部门应抽调人员参加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协助做好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负责检查、督促在本区域的实施;(二)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本区域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工作;(三)制订年度退伍义务兵安置计划,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统一下达到该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四)因地制宜,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发使用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五)做好退伍义务兵的欢迎接待和家访工作,帮助退伍义务兵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对他们的管理教育工作;(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义务兵中转接待和过往部队的军用饮食供应工作;(七)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统计上报退伍安置工作情况,完成上级安置机构给予的其他任务。第五条:各级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应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所需编制从当地行政编制总额中解决。第六条: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所需的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排。第七条: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第八条: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第九条:地方接收退伍义务兵的范围:(一)符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一)、(二)项规定的;(二)经批准作士兵退伍处理的军事院校学员;(三)经部队军级(含军)以上机关批准,按义务兵退伍处理的志愿兵;第十条:地方接收退伍义务兵的时间:(一)退伍义务兵应按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当年退伍期接收。(二)因气候或地理原因,经国防部批准提前或者推迟退伍的,可相应提前或推迟接收。(三)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师级(含师)以上机关批准作中途退伍的,可由部队商请原征集地的市、县安置部门同意后,予以个别接收:⒈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⒉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非本人退伍家庭生活难以维持,并经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门证明的;  ⒊经部队治疗半年未愈的精神病患者;⒋被批准退学和作士兵退伍处理的军事院校学员;⒌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现役的;⒍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⒎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第十一条:退伍义务兵返回原征集地途中,凭退伍证可优先购票、优先托运行李、优先乘坐车(船)、优先中转换乘。第十二条: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在返回原征集地途中或已回到原征集地尚未报到前,因遇意外事故、患重病和急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分别由铁路、交通部门或当地兵役机关负责送至就近医院治疗,所需费用,由兵役机关按规定列报;病故的,由原部队按现役军人病故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时,当地人民政府应认真做好欢迎接待工作,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家访。第十四条: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应尽快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超过三十天不报到的,农村的取消其退伍义务兵的有关优惠待遇,城镇的取消当年度安排工作的资格。第十五条:退伍义务兵报到后,凭县以上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户口和粮油供应手续。 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一)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二)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三)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四)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五)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六)乡镇、村选聘干部,对符合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应作为优先选聘对象。(七)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当地实际出发,实行"征兵、优待、安置一条龙"的做法,在应征入伍的同时,落实退伍后安置去向。第十七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级政府在分配指令性名额时,事先要与有关接收单位协商。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具体安置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各地安置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任务。在当年劳动指标下达前,可先行安置,最后统一结算,所需劳动指标应予保证。(二)有关部门如需向社会招用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首先在退伍军人中考核录用。(三)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四)退伍义务兵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退伍后原则上仍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对于因残、因病不能坚持八小时工作的,原工作单位在安排工作时应给予适当照顾。退伍义务兵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五)义务兵退伍后要求自谋职业的,应在报到后一月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当地退伍军人安置部门审批同意后,有关部门应当允许,并在审批场地、办理执照方面给予优先。自本人申请之日起,逾期三个月,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为其安排工作。(六)根据不同情况,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进行安置:⒈在部队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立二等功和参战三等功以上的,安排工作时,优先照顾本人志愿。⒉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参战和超期服役的,安排工作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照顾本人特长和志愿;⒊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做到按专业、特长对口安置;⒋无正当理由而本人坚决要求中途退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只出具落户证明,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县、市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由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七)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六个月而不报到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第十八条:退伍义务兵已办理退伍手续,退出现役回到地方后,又回部队补办立功手续的,一律无效。第十九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经劳动部门批准,在计划内从农村招用的不迁户粮的合同制工人,由原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凡入伍时,原合同期未满的,退伍后仍可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第二十条:入伍前,原是集镇自理口粮户口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后原集镇应准予落户,仍作自理口粮人员对待。如本人要求回乡村原籍安置的,也应允许。第二十一条:原是城市(含县城)居民,通过不正当手段,占用农村征集名额,从农村应征入伍的退伍义务兵,退伍后原则上由入伍地乡镇接收安置。本人要求回入伍前户粮所在地安置的,当地可准予落户,但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由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第二十二条: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凡要求进省革命荣誉军人康复医院休养,符合入院条件的,应予解决;要求到原征集地县域或配偶居住地城镇安置的,应当允许。要求将其农业户口的配偶及十六周岁以下子女(或已超过十六周岁仍在学校读书的子女)转为安置地城镇户口的也应当允许。他们中确需建房的,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一般为五十平方米,由当地房管部门负责建造,产权归公,经费由当地财政开支。第二十三条: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退伍义务兵,经部队治疗半年未愈,病情较重,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由部队派人与省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联系,在办妥入伍地退伍接收手续后,由部队派人护送至指定的地方精神病院收治。第二十四条: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年龄上可放宽三至四岁,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向原所属主管部门申请,酌情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第二十五条:退伍义务兵报考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二十六条:入伍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义务兵,在服现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新的居住地(包括由农村迁入城镇,下同)或入伍前父母一方已迁入新的居住地,另一方在军人服现役期间迁移,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的,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经父母所在单位,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退伍军人安置部门证明和接收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核实后,应当允许在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迁居后,父母系城镇户口的,该退伍义务兵应与所在地城镇退伍义务兵一样安排工作;父母系农业户口的,随父母落户,与所在地的农村退伍义务兵一样对待。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在每年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检查评比。对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退伍安置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奖励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第二十八条:对在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中,违反《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本实施细则,拒绝接收安置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当事人的行政责任。第二十九条:对在退伍安置工作中营私舞弊或渎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退伍军人需办理手续
1.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2.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应持下列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
3.退伍义务兵报到时在安置办领取的材料有:申报户口介绍信。
4.退伍义务兵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军人优待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答:在哪一个地方,退役军人都能够享受到优待,这是退役军人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里面明确的是一样的。第二,享受发放省份提供的优待服务。这个地方就很明确了,你的优待证是哪个地方办的,哪个省给你发的,你可以享受这个省提供的优待服务,所以说你在四川省办理优待证,你可以享受四川省的优待服务,那么你到...

退伍军人优待证外地人在杭州能办吗?
答:你说的退伍军人优待证在外地,在杭州也是能办的,因为只要能拿出你的证件之后,你在外地居住到一定时间之内,你有居住证了,那么这个时候你在外地都是可以办理的,没有任何问题的,请您放心吧,再您我您所在地或者转业所在地。或者您现在的居住都是可以 ...

退伍优待证异地可以办理吗
答:退伍军人优待证可以异地办理,就是退伍军人若不在户籍地所在地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但是各个地方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比方说四川、安徽等等省份,对于跨省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的战友。要求你要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说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样子可能有的战友就不具备这个...

外地户口退伍军人可以在深圳办理优待证吗?
答:很遗憾,不可以。目前只支持在户籍地办理,异地办理是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或许再过几年可以全国联网,但是目前不能异地办理。

退伍优待证可以在异地登记吗?
答:直接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吧。

优待证可以异地办理么
答:优待证办理需要两个步骤:(1)申请1、每名申请人最多申请1类优待证。符合申领多个类别优待证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请其中1类优待证。2、申请人应申请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若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的优待证,应符合常住地省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规定。3、申请优待证前应进行信息采集。申请...

是不是每个退伍军人都可以办优待证?异地入伍的可以申领优代证吗
答: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市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享受优先服务;2、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医疗服务机构享有优先挂号等服务;3、退役军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游览政府投资兴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风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凭《优待证》免门票费。

外地人在深圳怎么办理优待证
答:办理优待证的方式如下(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三)入户办理:...

异地在上海如何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
答:带着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上海的居住证明,一寸电子白底照片、立功受奖证明等等,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外地户口可以在北京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了吗?
答:不可以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去哪办?一般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待证是由常住地省份发放,所以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是要去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进行的。具体分析如下:1、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其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