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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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维护农村公路完好,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列入国家公路路网的县、乡级公路。第三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
  区、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
  市、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
  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协助做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的限载标准:
  (一)装载集装箱的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内,装载其他货物的车辆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内;
  (二)车货总长度18米以内;
  (三)车货总宽度2.5米以内;
  (四)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
  (五)三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
  区、县(市)农村公路路面(含桥梁)承载能力高于本条前款(五)项规定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规定本地区农村公路四轴以上运输车辆限载标准,并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六条 运输车辆在农村公路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其承运人应当在起运10日前按照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在本区、县(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向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市)运输的,向市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七条 承运人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时,除提交书面申请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和证件:
  (一)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
  (二)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
  (三)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四)车辆行驶证。第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接到承运人的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
  公路管理机构对承运人超限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计算行经路线的公路、桥梁的承载能力,制定通行方案;超限运输的车货总重量超过桥梁的承载能力时,还应当制定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通行的有关协议。第九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制定的加固方案,对桥梁等进行加固,保障超限运输车辆安全行驶。第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进行桥梁加固、护送超限运输车辆、修复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损坏公路、桥梁等设施所需的费用,由承运人承担。第十一条 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时,应当签发《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第十二条 运输车辆应当凭《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批准的时间,在指定的公路上行驶。
  超限运输车辆的型号和运载的物品,应当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载明的内容相一致。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第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在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及渡口设置限载、限宽、限高标志。第十五条 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不得进行超限运输。第十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准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第十七条 在春融期间(3月15日至6月15日),禁止运输车辆超过规定重量限载标准在砂石或者渣油铺设的农村公路上进行运输。第十八条 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并且应当匀速居中行驶,不准在桥上制动、变速或者会车。两辆以上超限运输车辆不准连续通过桥梁。第十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在农村公路设立超限运输车辆检测站和设置检测装置,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卸载货物或者停止违法行为,可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农村公路上擅自超限运输的;
  (二)超限运输车辆未按照批准的时间或者未在指定的公路上行驶的;
  (三)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哈尔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等十三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哈尔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1996年3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发布, 2010年10月2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27号修正发布)。二、《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办法》(1998年6月2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2006年3月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修正发布)。三、《哈尔滨市城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1999年8月1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发布,2006年3月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修正发布)。四、《哈尔滨市统计登记办法》(2002年8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五、《哈尔滨市贷款建设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2002年8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发布)。六、《哈尔滨市盐业管理办法》(2002年12月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04年6月3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发布)。八、《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公告(第一号)》(2004年6月3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发布)。九、《哈尔滨市原煤散烧污染防治办法》(2004年12月10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发布,2012年8月1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修正发布)。十、《哈尔滨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05年1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发布)。十一、《哈尔滨市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2005年1月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发布)。十二、《哈尔滨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2007年12月1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发布)。十三、《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1年5月27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33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其内容为: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1、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3、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4、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5、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法律法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治理超限运输联动工作机制。

什么是超限运输?
答:超限运输是: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一定限度或者车辆轴载超过了规定值所规定的行为。备注一:超限的危害一:超限运输严重损害公路设施。公路管理机构就车辆超限运输作专项调研,数据显示货运车超限行驶公路对公路路面和桥梁造成直接或间接影响。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运输车辆在公路上...

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是什麼意思??
答:车辆公路超限行驶告知书的意思是: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车货总质量、总高度、长度或宽度超过规定。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

9月21号货车超限运输新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答: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了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禁止行驶公路,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未超过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限定标准,但超过相关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不得在该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车辆超高怎么处罚?
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超限车手续怎么办理
答:《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必要时可转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进行协调。(二)跨地(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

新交通法超载超限规定
答: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第六十六条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货车超限什么意思
答:货车超限就是载货质量超过规定限度。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和车货总重量。在车辆超过此标准时称之为超限。超限车辆上路前应在...

绿通的新规定
答:绿通的新规定,自从高速公路收费站推行了绿通车辆的专用车道之后,就引得了很多车友的注意,很多货车师傅也想免费走高速,但是不知道怎样才能够符合要求,下面看看绿通的新规定。 绿通的新规定1 绿通2022年新规货车拉绿通2022年新规定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

公路运输限高限宽标准
答:法律分析:高速公路货车限高4米(集卡4.2米),限宽2.5米 法律依据:交通部发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二)车货总长18米...

如何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
答: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你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机动车运载超限物品确需在有限2113定标准的道路上行驶,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2、超限运输的承运单位需向途经的区县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5261供货物外形几何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