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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投稿:贝哪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手 指

  丰子恺

  我们每个人,都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状实在算不上。身材矮而,头大而肥,构造简单,人家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但在五指中,却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由他相帮扶住琴身;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按住;重东西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讨好生活的事,却轮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给人搔痒,人舒服后,感谢的是其他四指。

  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遇到危险的事,都要由他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打电话、扳枪机必须请他,打算盘、拧螺丝、解纽扣等,虽有在拇指相助,终是以他为主。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一文一武,片刻不离。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所以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是参加的,实际并不出力。他因为身体啊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戒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其他手指。舞蹈演员的手指不是常作兰花状吗?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风光事以外,遇到工作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

  手上的五指,我只觉得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白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
  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
  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寄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冬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儿女》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什么旨意,本于什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什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什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miaumiau”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没人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zhou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一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无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手 指

丰子恺

我们每个人,都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各有所长,各有所短。

大拇指在五指中,形状实在算不上。身材矮而,头大而肥,构造简单,人家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但在五指中,却是最肯吃苦的。例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由他相帮扶住琴身;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拼命按住;重东西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讨好生活的事,却轮不上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指上前点头,他只能呆呆站在一旁。给人搔痒,人舒服后,感谢的是其他四指。

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他的姿态可不如其他三指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他的工作虽不如大拇指吃力,却比大拇指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遇到危险的事,都要由他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打电话、扳枪机必须请他,打算盘、拧螺丝、解纽扣等,虽有在拇指相助,终是以他为主。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居于中央,左右都有屏障,他身高最高,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像关公左右的关平、周仓,一文一武,片刻不离。他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所以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是参加的,实际并不出力。他因为身体啊长,取物时,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态秀丽,样子可爱,然而,能力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多用于研脂粉、蘸药末、戴戒指。小指的用处则更渺小,只是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其他手指。舞蹈演员的手指不是常作兰花状吗?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风光事以外,遇到工作只是其他手指的附庸。

手上的五指,我只觉得姿态与性格,有如上的差异,却无爱憎在其中。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如果能团结一致,成为一个拳头,那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不再有什么强弱、美丑之分了。

白鹅

抗战胜利后八个月零十天,我卖脱了三年前在重庆沙坪坝庙湾地方自建的小屋,迁居城中去等候归舟。
除了托庇三年的情感以外,我对这小屋实在毫无留恋。因为这屋太简陋了,这环境太荒凉了;我去屋如弃敝屣。倒是屋里养的一只白鹅,使我恋恋不忘。
这白鹅,是一位将要远行的朋友送给我的。这朋友住在北碚,特地从北碚把这鹅带到重庆来送给我,我亲自抱了这雪白的大鸟回家,放在院子内。它伸长了头颈,左顾右盼,我一看这姿态,想道:“好一个高傲的动物!”凡动物,头是最主要部分。这部分的形状,最能表明动物的性格。例如狮子、老虎,头都是大的,表示其力强。麒麟、骆驼,头都是高的,表示其高超。狼、狐、狗等,头都是尖的,表示其刁奸猥鄙。猪猡、乌龟等,头都是缩的,表示其冥顽愚蠢。鹅的头在比例上比骆驼更高,与麒麟相似,正是高超的性格的表示。而在它的叫声、步态、吃相中,更表示出一种傲慢之气。
鹅的叫声,与鸭的叫声大体相似,都是“轧轧”然的。但音调上大不相同。鸭的“轧轧”,其音调琐碎而愉快,有小心翼翼的意味;鹅的“轧轧”,其音调严肃郑重,有似厉声呵斥。它的旧主人告诉我:养鹅等于养狗,它也能看守门户。后来我看到果然:凡有生客进来,鹅必然厉声叫嚣;甚至篱笆外有人走路,也要它引亢大叫,其叫声的严厉,不亚于狗的狂吠。狗的狂吠,是专对生客或宵小用的;见了主人,狗会摇头摆尾,呜呜地乞怜。鹅则对无论何人,都是厉声呵斥;要求饲食时的叫声,也好像大爷嫌饭迟而怒骂小使一样。
鹅的步态,更是傲慢了。这在大体上也与鸭相似。但鸭的步调急速。有局促不安之相。鹅的步调从容,大模大样的,颇像平剧里的净角出场。这正是它的傲慢的性格的表现。我们走近鸡或鸭,这鸡或鸭一定让步逃走。这是表示对人惧怕。所以我们要捉住鸡或鸭,颇不容易。那鹅就不然:它傲然地站着,看见人走来简直不让;有时非但不让,竟伸过颈子来咬你一口。这表示它不怕人,看不起人。但这傲慢终归是狂妄的。我们一伸手,就可一把抓住它的项颈,而任意处置它。家畜之中,最傲人的无过于鹅。同时最容易捉住的也无过于鹅。
鹅的吃饭,常常使我们发笑。我们的鹅是吃冷饭的,一日三餐。它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先吃一口冷饭,次吃一口水,然后再到某地方去吃一口泥及草。大约这些泥和草也有各种滋味,它是依着它的胃口而选定的。这食料并不奢侈;但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丝毫不苟。譬如吃了一口饭,倘水盆偶然放在远处,它一定从容不迫地踏大步走上前去,饮水一口。再踏大步走到一定的地方去吃泥,吃草。吃过泥和草再回来吃饭。这样从容不迫地吃饭,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像饭馆里的堂倌一样。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我们这位鹅老爷的脾气,每逢它吃饭的时候,狗就躲在篱边窥伺。等它吃过一口饭,踏着方步去吃水、吃泥、吃草的当儿,狗就敏捷地跑上来,努力地吃它的饭。没有吃完,鹅老爷偶然早归,伸颈去咬狗,并且厉声叫骂,狗立刻逃往篱边,蹲着静候;看它再吃了一口饭,再走开去吃水、吃草、吃泥的时候,狗又敏捷地跑上来,这回就把它的饭吃完,扬长而去了。等到鹅再来吃饭的时候,饭罐已经空空如也。鹅便昂首大叫,似乎责备人们供养不周。这时我们便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因为邻近狗很多,一狗方去,一狗又来蹲着窥伺了。邻近的鸡也很多,也常蹑手蹑脚地来偷鹅的饭吃。我们不胜其烦,以后便将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免得它走远去,比鸡、狗偷饭吃。然而它所必须的盛馔泥和草,所在的地点远近无定。为了找这盛馔,它仍是要走远去的。因此鹅的吃饭,非有一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的!
鹅,不拘它如何高傲,我们始终要养它,直到房子卖脱为止。因为它对我们,物质上和精神上都有供献。使主母和主人都欢喜它。物质上的供献,是生蛋。它每天或隔天生一个蛋,篱边特设一堆稻草,鹅蹲伏在稻草中了,便是要生蛋了。家里的小孩子更兴奋,站在它旁边等候。它分娩毕,就起身,大踏步走进屋里去,大声叫开饭。这时候孩子们把蛋热热地捡起,藏在背后拿进屋子来,说是怕鹅看见了要生气。鹅蛋真是大,有鸡蛋的四倍呢!主母的蛋篓子内积得多了,就拿来制盐蛋,炖一个盐鹅蛋,一家人吃不了!工友上街买菜回来说:“今天菜市上有卖鹅蛋的,要四百元一个,我们的鹅每天挣四百元,
一个月挣一万二,比我们做工的还好呢,哈哈,哈哈。”我们也陪他一个“哈哈,哈哈。”望望那鹅,它正吃饱了饭,昂胸凸肚地,在院子里跨方步,看野景,似乎更加神气了。但我觉得,比吃鹅蛋更好的,还是它的精神的贡献。因为我们这屋实在太简陋,环境实在太荒凉,生活实在太岑寂了。赖有这一只白鹅,点缀庭院,增加生气,慰我寂寥。
且说我这屋子,真是简陋极了: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
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像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栖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室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即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寄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冬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举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分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决的朋友立传,写照。
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儿女》
  回想四个月以前,我犹似押送囚犯,突然地把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从上海的租寓中拖出,载上火车,送回乡间,关进低小的平屋中。自己仍回到上海的租界中,独居了四个月。这举动究竟出于什么旨意,本于什么计划,现在回想起来,连自己也不相信。其实旨意与计划,都是虚空的,自骗自扰的,实际于人生有什么利益呢?只赢得世故尘劳,做弄几番欢愁的感情,增加心头的创痕罢了!
  当时我独自回到上海,走进空寂的租寓,心中不绝地浮起这两句《楞严》经文:“十方虚空在汝心中,犹如白云点太清里;况诸世界在虚空耶!”
  晚上整理房室,把剩在灶间里的篮钵、器皿、余薪、余米,以及其他三年来寓居中所用的家常零星物件,尽行送给来帮我做短工的、邻近的小店里的儿子。只有四双破旧的小孩子的鞋子(不知为什么缘故),我不送掉,拿来整齐地摆在自己的床下,而且后来看到的时候常常感到一种无名的愉快。直到好几天之后,邻居的友人过来闲谈,说起这床下的小鞋子阴气迫人,我方始悟到自己的痴态,就把它们拿掉了。
  朋友们说我关心儿女。我对于儿女的确关心,在独居中更常有悬念的时候。但我自以为这关心与悬念中,除了本能以外似乎尚含有一种更强的加味。所以我往往不顾自己的画技与文笔的拙陋,动辄描摹。因为我的儿女都是孩子们,最年长的不过九岁,所以我对于儿女的关心与悬念中,有一部分是对于孩子们─—普天下的孩子们─—的关心与悬念。他们成人以后我对他们怎样?现在自己也不能晓得,但可推知其一定与现在不同,因为不复含有那种加味了。
  回想过去四个月的悠闲宁静的独居生活,在我也颇觉得可恋,又可感谢。然而一旦回到故乡的平屋里,被围在一群儿女的中间的时候,我又不禁自伤了。因为我那种生活,或枯坐,默想,或钻研,搜求,或敷衍,应酬,比较起他们的天真、健全、活跃的生活来,明明是变态的,病的,残废的。
  有一个炎夏的下午,我回到家中了。第二天的傍晚,我领了四个孩子─—九岁的阿宝、七岁的软软、五岁的瞻瞻、三岁的阿韦─—到小院中的槐荫下,坐在地上吃西瓜。夕暮的紫色中,炎阳的红味渐渐消减,凉夜的青味渐渐加浓起来。微风吹动孩子们的细丝一般的头发,身体上汗气已经全消,百感畅快的时候,孩子们似乎已经充溢着生的欢喜,非发泄不可了。最初是三岁的孩子的音乐的表现,他满足之余,笑嘻嘻摇摆着身子,口中一面嚼西瓜,一面发出一种像花猫偷食时候的“miaumiau”的声音来。这音乐的表现立刻唤起了五岁的瞻瞻的共鸣,他接着发表他的诗:“瞻瞻吃西瓜,宝姐姐吃西瓜,软软吃西瓜,阿韦吃西瓜。”这诗的表现又立刻引起了七岁与九岁的孩子的散文的、数学的兴味:他们立刻把瞻瞻的诗句的意义归纳起来,报告其结果:“四个人吃四块西瓜。”
  于是我就做了评判者,在自己心中批判他们的作品。我觉得三岁的阿韦的音乐的表现最为深刻而完全,最能全般表出他的欢喜的感情。五岁的瞻瞻把这欢喜的感情翻译为(他的)诗,已打了一个折扣;然尚带着节奏与旋律的分子,犹有活跃的生命流露着。至于软软与阿宝的散文的、数学的、概念的表现,比较起来更肤浅一层。然而看他们的态度,全部精神没人在吃西瓜的一事中,其明慧的心眼,比大人们所见的完全得多。天地间最健全者的心眼,只是孩子们的所有物,世间事物的真相,只有孩子们能最明确、最完全地见到。我比起他们来,真的心眼已经被世智尘劳所蒙蔽,所zhou丧,是一个可怜的残废者了。我实在不敢受他们“父亲”的称呼,倘然“父亲”是尊崇的。
  我在平屋的南窗下暂设一张小桌子,上面按照一定的秩序而布置着稿纸、信箧、笔砚、墨水瓶、浆糊瓶、时表和茶盘等,不喜欢别人来任意移动,这是我独居时的惯癖。我─一我们大人─—平常的举止,总是谨慎,细心,端详,斯文。例如磨墨,放笔,倒茶等,都小心从事,故桌上的布置每日依然,不致破坏或扰乱。因为我的手足的筋觉已经由于屡受物理的教训而深深地养成一种谨惕的惯性了。然而孩子们一爬到我的案上,就捣乱我的秩序,破坏我的桌上的构图,毁损我的器物。他们拿起自来水笔来一挥,洒了一桌子又一衣襟的墨水点;又把笔尖蘸在浆糊瓶里。他们用劲拔开毛笔的铜笔套,手背撞翻茶壶,壶盖打碎在地板上……这在当时实在使我不耐烦,我不免哼喝他们,夺脱他们手里的东西,甚至批他们的小颊。然而我立刻后悔:哼喝之后立刻继之以笑,夺了之后立刻加倍奉还,批颊的手在中途软却,终于变批为抚。因为我立刻自悟其非:我要求孩子们的举止同我自己一样,何其乖谬!我─—我们大人─—的举止谨惕,是为了身体手足的筋觉已经受了种种现实的压迫而痉挛了的缘故。孩子们尚保有天赋的健全的身手与真朴活跃的元气,岂像我们的穷屈?揖让、进退、规行、矩步等大人们的礼貌,犹如刑具,都是戕贼这天赋的健全的身手的。于是活跃的人逐渐变成了手足麻痹、半身不遂的残废者。残废者要求健全者的举止同他自己一样,何其乖谬!
  儿女对我的关系如何?我不曾预备到这世间来做父亲,故心中常是疑惑不明,又觉得非常奇怪。我与他们(现在)完全是异世界的人,他们比我聪明、健全得多;然而他们又是我所生的儿女。这是何等奇妙的关系!世人以膝下有儿女为幸福,希望以儿女永续其自我,我实在不解他们的心理。我以为世间人与人的关系,最自然最合理的莫如朋友。君臣、父子、昆弟、夫妇之情,在十分自然合理的时候都不外乎是一种广义的友谊。所以朋友之情,实在是一切人情的基础。“朋,同类也。”并育于大地上的人,都是同类的朋友,共为大自然的儿女。世间的人,忘却了他们的大父母,而只知有小父母,以为父母能生儿女,儿女为父母所生,故儿女可以永续父母的自我,而使之永存。于是无子者叹天道之无知,子不肖者自伤其天命,而狂进杯中之物,其实天道有何厚薄于其齐生并育的儿女!我真不解他们的心理。
  近来我的心为四事所占据了:天上的神明与星辰,人间的艺术与儿童,这小燕子似的一群儿女,是在人世间与我因缘最深的儿童,他们在我心中占有与神明、星辰、艺术同等的地位。
忆 儿 时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

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

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

非专为图利,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暮春的点缀,

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

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

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

桑ren 。蚕落地铺的时候,桑ren 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

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来了一碗桑ren

,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

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

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

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

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

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

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

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

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

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

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

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

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

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

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

姐都不要吃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

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

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

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

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

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

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

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

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

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

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

继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

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侮。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

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

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

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

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他的晚

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紫砂酒壶,一

只盛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

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

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

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

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

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

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亲说:

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

……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

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整上的骨头可

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

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落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

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

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

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

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

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

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

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节季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

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

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

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

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

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

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

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

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

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

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亿一面使

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悔。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

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

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

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

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

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

见,互相来往。小孩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夕阳家对于

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

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

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

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

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

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

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

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

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

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

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

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

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

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

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花蝇,又来约我去钓鱼。

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蝉钓鱼更好。鱼喜欢吃

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

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

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

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

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

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

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

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

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

“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

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

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

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

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

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仟悔。

1927年作。

好吧 剩下的懒得贴了 给你地址自己去看 要是看着好 多给点分
http://blog.163.com/fan_cun_fu/blog/static/45560920101057639578/

忆 儿 时



我回忆儿时,有三件不能忘却的事。

第一件是养蚕。那是我五六岁时、我祖母在日的事。我祖

母是一个豪爽而善于享乐的人,良辰佳节不肯轻轻放过。养蚕

也每年大规模地举行。其实,我长大后才晓得,祖母的养蚕并

非专为图利,时贵的年头常要蚀本,然而她喜欢这暮春的点缀,

故每年大规模地举行。我所喜欢的,最初是蚕落地铺。那时我

们的三开间的厅上、地上统是蚕,架着经纬的跳板,以便通行

及饲叶。蒋五伯挑了担到地里去采叶,我与诸姐跟了去,去吃

桑ren 。蚕落地铺的时候,桑ren 已很紫而甜了,比杨梅好吃

得多。我们吃饱之后,又用一张大叶做一只碗,来了一碗桑ren

,跟了蒋五伯回来。蒋五伯饲蚕,我就以走跳板为戏乐,常常

失足翻落地铺里,压死许多蚕宝宝,祖母忙喊蒋五伯抱我起来,

不许我再走。然而这满屋的跳板,像棋盘街一样,又很低,走

起来一点也不怕,真是有趣。这真是一年一度的难得的乐事!

所以虽然祖母禁止,我总是每天要去走。

蚕上山之后,全家静静守护,那时不许小孩子们噪了,我

暂时感到沉闷。然而过了几天,采茧,做丝,热闹的空气又浓

起来了。我们每年照例请牛桥头七娘娘来做丝。蒋五伯每天买

枇杷和软糕来给采茧、做丝、烧火的人吃。大家认为现在是辛

苦而有希望的时候,应该享受这点心,都不客气地取食。我也

无功受禄地天天吃多量的枇杷与软糕,这又是乐事。

七娘娘做丝休息的时候,捧了水烟筒,伸出她左手上的短

少半段的小指给我看,对我说:做丝的时候,丝车后面,是万

万不可走近去的。她的小指,便是小时候不留心被丝车轴棒轧

脱的。她又说:“小囝囝不可走近丝车后面去,只管坐在我身

旁,吃枇杷,吃软糕。还有做丝做出来的蚕蛹,叫妈妈油炒一

炒,真好吃哩!”然而我始终不要吃蚕蛹,大概是我爸爸和诸

姐都不要吃的原故。我所乐的,只是那时候家里的非常的空气。

日常固定不动的堂窗、长台、八仙椅子,都收拾去,而变成不

常见的丝车、匾、缸。又不断地公然地可以吃小食。

丝做好后,蒋五伯口中唱着“要吃枇杷,来年蚕罢”,收

拾丝车,恢复一切陈设。我感到一种兴尽的寂寥。然而对于这

种变换,倒也觉得新奇而有趣。

现在我回忆这儿时的事,常常使我神往!祖母、蒋五伯、

七娘娘和诸姐都像童话里、戏剧里的人物了。且在我看来,他

们当时这剧的主人公便是我。何等甜美的回忆!只是这剧的题

材,现在我仔细想想觉得不好:养蚕做丝,在生计上原是幸福

的,然其本身是数万的生灵的杀虐!《西青散记》里面有两句

仙人的诗句:“自织藕丝衫子嫩,可怜辛苦赦春蚕。”安得人

间也发明织藕丝的丝车,而尽赦天下的春蚕的性命!

我七岁上祖母死了,我家不复养蚕。不久父亲与诸姐弟相

继死亡,家道衰落了,我的幸福的儿时也过去了。因此这回忆

面使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侮。



第二件不能忘却的事,是父亲的中秋赏月,而赏月之乐的

中心,在于吃蟹。

我的父亲中了举人之后,科举就废,他无事在家,每天吃

酒,看书。他不要吃羊、牛、猪肉,而喜欢吃鱼、虾之类。而

对于蟹,尤其喜欢。自七八月起直到冬天,父亲平日的晚酌规

定吃一只蟹,一碗隔壁豆腐店里买来的开锅热豆腐干。他的晚

酌,时间总在黄昏。八仙桌上一盏洋油灯,一把紫砂酒壶,一

只盛热豆腐干的碎瓷盖碗,一把水烟筒,一本书,桌子角上一

只端坐的老猫,我脑中这印象非常深刻,到现在还可以清楚地

浮现出来,我在旁边看,有时他给我一只蟹脚或半块豆腐干。

然我喜欢蟹脚。蟹的味道真好,我们五个姊妹兄弟,都喜欢吃,

也是为了父亲喜欢吃的缘故。只有母亲与我们相反,喜欢吃肉,

而不喜欢又不会吃蟹,吃的时候常常被蟹螯上的刺刺开手指,

出血;而且抉剔得很不干净,父亲常常说她是外行。父亲说:

吃蟹是风雅的事,吃法也要内行才懂得。先折蟹脚,后开蟹斗

……脚上的拳头(即关节)里的肉怎样可以吃干净,脐里的肉

怎样可以剔出……脚爪可以当作剔肉的针……蟹整上的骨头可

以拼成一只很好看的蝴蝶……父亲吃蟹真是内行,吃得非常干

净。所以陈妈妈说:“老爷吃下来的蟹壳,真是蟹壳。”

蟹的储藏所,就在天井角落里的缸里,经常总养着十来只。

到了七夕、七月半、中秋、重阳等节候上,缸里的蟹就满了,

那时我们都有得吃,而且每人得吃一大只,或一只半。尤其是

中秋一天,兴致更浓。在深黄昏,移桌子到隔壁的白场上的月

光下面去吃。更深人静,明月底下只有我们一家的人,恰好围

成一桌,此外只有一个供差使的红英坐在旁边。大家谈笑,看

月亮,他们─—父亲和诸姐─—直到月落时光,我则半途睡去,

与父亲和诸姐不分而散。

这原是为了父亲嗜蟹,以吃蟹为中心而举行的。故这种夜

宴,不仅限于中秋,有蟹的节季里的月夜,无端也要举行数次。

不过不是良辰佳节,我们少吃一点,有时两人分吃一只。我们

都学父亲,剥得很精细,剥出来的肉不是立刻吃的,都积受在

蟹斗里,剥完之后,放一点姜醋,拌一拌,就作为下饭的菜,

此外没有别的菜了。因为父亲吃菜是很省的,而且他说蟹是至

味,吃蟹时混吃别的菜肴,是乏味的。我们也学他,半蟹斗的

蟹肉,过两碗饭还有余,就可得父亲的称赞,又可以白口吃下

余多的蟹肉,所以大家都勉励节省。现在回想那时候,半条蟹

腿肉要过两大口饭,这滋味真好!自父亲死了以后,我不曾再

尝这种好滋味。现在,我已经自己做父亲,况且已经茹素,当

然永远不会再尝这滋味了。唉!儿时欢乐,何等使我神往!

然而这一剧的题材,仍是生灵的杀虐!因此这回亿一面使

我永远神往,一面又使我永远仟悔。



第三件不能忘却的事,是与隔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的交游,

而这交游的中心,在于钓鱼。 那是我十二三岁时的事,隔

壁豆腐店里的王囡囡是当时我的小伴侣中的大阿哥。他是独子,

他的母亲、祖母和大伯,都很疼爱他,给他很多的钱和玩具,

而且每天放任他在外游玩。他家与我家贴邻而居。我家的人们

每天赴市,必须经过他家的豆腐店的门口,两家的人们朝夕相

见,互相来往。小孩们也朝夕相见,互相来往。此夕阳家对于

我家似乎还有一种邻人以上的深切的交谊,故他家的人对于我

特别要好,他的祖母常常拿自产的豆腐干、豆腐衣等来送给我

父亲下酒。同时在小侣伴中,王囡囡也特别和我要好。他的年

纪比我大,气力比我好,生活比我丰富,我们一道游玩的时候,

他时时引导我,照顾我,犹似长兄对于幼弟。我们有时就在我

家的染坊店里的榻上玩耍,有时相偕出游。他的祖母每次看见

我俩一同玩耍,必叮嘱囡囡好好看待我,勿要相骂。我听人说,

他家似乎曾经患难,而我父亲曾经帮他们忙,所以他家大人们

吩咐王囡囡照应我。

我起初不会钓鱼,是王囡囡教我的。他叫他大伯买两副钓

竿,一副送我,一副他自己用。他到米桶里去捉许多米虫,浸

在盛水的罐头里,领了我到木场桥头去钓鱼。他教给我看,先

捉起一个米虫来,把钓钩由虫尾穿进,直穿到头部。然后放下

水去。他又说:“浮珠一动,你要立刻拉,那么钩子钩住鱼的

颚,鱼就逃不脱。”我照他所教的试验,果然第一天钓了十几

头白条,然而都是他帮我拉钓竿的。

第二天,他手里拿了半罐头扑杀的花蝇,又来约我去钓鱼。

途中他对我说:“不一定是米虫,用苍蝉钓鱼更好。鱼喜欢吃

苍蝇!”这一天我们钓了一小桶各种的鱼。回家的时候,他把

鱼桶送到我家里,说他不要。我母亲就叫红英去煎一煎,给我

下晚饭。

自此以后,我只管欢喜钓鱼。不一定要王囡囡陪去,自己

一人也去钓,又学得了掘蚯蚓来钓鱼的方法。而且钓来的鱼,

不仅够自己下晚饭,还可送给店里的人吃,或给猫吃。我记得

这时候我的热心钓鱼,不仅出于游戏欲,又有几分功利的兴味

在内。有三四个夏季,我热心于钓鱼,给母亲省了不少的菜蔬

钱。

后来我长大了,赴他乡入学,不复有钓鱼的工夫。但在书

中常常读到赞咏钓鱼的文句,例如什么“独钓寒江雪”,什么

“渔樵度此身”,才知道钓鱼原来是很风雅的事。后来又晓得

有所谓“游钓之地”的美名称,是形容人的故乡的。我大受其

煽惑,为之大发牢骚:我想“钓鱼确是雅的,我的故乡,确是

我的游钓之地,确是可怀的故乡。”但是现在想想,不幸而这

题材也是生灵的杀虐!

我的黄金时代很短,可怀念的又只有这三件事。不幸而都

是杀生取乐,都使我永远仟悔。

1927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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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人炙手可热者,屏勿与交;退食之暇,不废丝竹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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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