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劳动手册在哪里办,去哪里办 街道办事处又是干什么的 什么是街道办事处是居委会嘛? 公务卡办理?

作者&投稿:弭光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求职登记和应聘就职的证件。
  劳动手册作用:
  1. 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 《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 《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按当地《失业保险办法》及实施细则,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劳动手册如何办理:
  《劳动手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经区、县劳动局加盖钢印后,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发给。凡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劳动者同意实行《劳动手册》制度,《劳动手册》用于记录劳动者就业流动失业、培训以及领取失业救济金等情况,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救济金、求职登记和办理录用手续的必备证件。各类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劳动手册》:  1、各类学校应届毕(肄)业生转到地区的,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发给。
  2、各类应届毕业生通过社会招聘,被单位直接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学校发给的通知书,随带被录用者一寸证件照两张,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3、企业在职职工暂不发《劳动手册》,待因各种原因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退回地区后,按规定向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发给。   职工在职期间被其他单位招收录用的,由录用单位凭《上海市职工调动表》和原单位出具的《上海市职工退工单》,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时发给。
  4、与企业办理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劳动手册》在签订协议之后,由企业发给。   5、其他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发给。
  《劳动手册》在劳动者失业期间由本人保管,在职期间由用工单位保管。
  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面的回答的好复杂,都是点政策。
简单来说,劳动手册就是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的,集体户口才需要去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需要带上两寸照片和户口簿的第一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街道办事处就是俗称的街道,是人民政府或功能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而居委会就是社区,是街道下面的下辖单位。

公务卡如何办理~

公务卡,是指市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在发卡行开立并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

公务卡采用“62”字头银联标准贷记卡,并带有“银联”、“高邮市公务卡”等标识。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担保、免费换卡,享受发卡银行提供的各项增值服务。

公务卡办理的范围为预算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预算单位长期聘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也可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办理个人公务卡。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为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零星商品服务购买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维修费等。

预算单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请办理。

未经预算单位的正式书面确认,发卡银行不得与个人私自签订协议、开立公务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代理银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由持卡人及时向发卡银行挂失,同时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通知发卡银行补办。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处理。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将本单位办理的个人公务卡姓名和账号等信息报市级财政部门备案。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需申办人汇总后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