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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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保护用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调度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分配电力和电量,不得超计划使用电力和电量;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的,须经用电计划下达部门批准。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电网调度工作。第二章 调度系统第七条 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 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的划定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九条 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
  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第十条 调度机构分为五级: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调度机构,省辖市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第十一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 调度计划第十二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调度机构应当编制下达发电、供电调度计划。
  值班调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第十三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调度机构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有关的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电网的设备能力,并留有备用容量。
  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的水库,应当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航运等要求,合理运用水库蓄水。第十四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时,应当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一)大中型水电厂(站)入库水量不足;
  (二)火电厂的燃料短缺;
  (三)其他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的情形。第四章 调度规则第十五条 调度机构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供电计划,不得克扣电力、电量,并保证供电质量。第十六条 发电厂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第十七条 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值班调度人员可以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发布限电、调整发电厂功率、开或者停发电机组等指令;可以向本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发布调度指令:
  (一)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电网发生事故;
  (二)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
  (三)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
  (四)主干线路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限额;
  (五)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第十九条 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省辖市级电网管理部门、县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的要求、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调度机构执行。
  限电及整个电网调度工作应当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第二十条 未经值班调度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操作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
  电网运行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的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2011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保护用户利益,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电网调度,是指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为保障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调度应当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电、供电、用电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计划分配电力和电量,不得超计划使用电力和电量;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的,须经用电计划下达部门批准。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电网调度工作。第二章 调 度 系 统第七条 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 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的发电厂的划定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九条 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
  下级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
  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必须服从该级调度机构的调度。第十条 调度机构分为五级:国家调度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度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调度机构,省辖市级调度机构,县级调度机构。第十一条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得上岗。
  调度系统值班人员的培训、考核办法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 调 度 计 划第十二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并将发电、供电计划报送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调度机构应当编制下达发电、供电调度计划。
  值班调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值班调度人员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必须填写调度值班日志。第十三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调度机构编制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时,应当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有关的供电协议和并网协议、电网的设备能力,并留有备用容量。
  对具有综合效益的水电厂(站)的水库,应当根据批准的水电厂(站)的设计文件,并考虑防洪、灌溉、发电、环保、航运等要求,合理运用水库蓄水。第十四条 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时,应当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一)大中型水电厂(站)入库水量不足;
  (二)火电厂的燃料短缺;
  (三)其他需要调整发电、供电计划的情形。第四章 调 度 规 则第十五条 调度机构必须执行国家下达的供电计划,不得克扣电力、电量,并保证供电质量。第十六条 发电厂必须按照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和规定的电压范围运行,并根据调度指令调整功率和电压。第十七条 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应当服从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值班调度人员可以调整日发电、供电调度计划,发布限电、调整发电厂功率、开或者停发电机组等指令;可以向本电网内的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发布调度指令:
  (一)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电网发生事故;
  (二)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过规定范围;
  (三)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
  (四)主干线路功率值超过规定的稳定限额;
  (五)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第十九条 省级电网管理部门、省辖市级电网管理部门、县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的要求、用户的特点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事故及超计划用电的限电序位表,经本级人民政府的生产调度部门审核,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调度机构执行。
  限电及整个电网调度工作应当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第二十条 未经值班调度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操作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
  电网运行遇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发电厂、变电站的运行值班单位的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调度机构的值班人员。

          第八章 队伍建设与管理第1条 为加强电网调度管理,使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第2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在涉及电网调度管理的活动中,所有电力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使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第3条 电网调度系统是维系电网整体性的重要纽带,电网调度系统各单位在电网调度管理的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其有关配套文件。第4条 电网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是电网经营企业和供电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运行的指挥中心,其根本职责是依法行使生产指挥权,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优质经济运行。第5条 电网调度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人员素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电网运行管理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不断完善电网调度管理的措施,并采用切实手段实现电网优化调度,发挥大电网的优越性,保证电网整体最佳效益的实现。第6条 根据“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上级调度机构要加强并逐步规范对下级,特别是对地、县级调度机构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形成基础扎实的电网五级调度体系。
  电网调度系统必须严肃调度纪律,切实杜绝任何违反《电力法》及《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规定,妨碍统一调度的行为发生。第7条 网(省)电力公司要加强并网调度协议管理工作,通过签订并网调度协议,确立以法律为依据的实施调度与服从调度的关系,保障电网的正常秩序。第8条 调度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事故和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发布拉闸限电指令。第9条 各级调度机构应把依法调度同廉政建设与职业道德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成为严格执法守法的模范。第10条 各级调度机构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因调度责任引起的电网稳定破坏事故、电网瓦解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第11条 各级调度机构必须强化保障电网安全的研究;加强负荷预测和运行可靠性分析工作;深入分析,认真编制,合理安排运行方式;加强对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加强模拟培训工作,通过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方式,提高调度有关专业人员的反事故能力。第12条 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均应按照电力部《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目标表彰办法》的规定,实行安全记录周期考核,安全记录周期为三年,自1997年1月1日起计。第13条 实现电网优化调度的主要目标是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保证电能质量的前提下,做到:
  1.充分发挥电网设备能力,最大限度满足社会用电需求。
  2.力求全网运行成本最低和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全网经济效益的提升。
  3.全网供电能耗率逐年下降,或者达到并保持国内先进水平。
  4.把环保要求作为重要的约束条件。第14条 各级调度机构应当在努力完成国家发电生产预期计划目标和依法执行与各投资方购售电合同的前提下,逐步实现按照上网电价实施优化调度。第15条 对优化调度工作,应采用发电能耗率、网损率、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电价、经济效益增长率和供电可靠性指标等综合评价和考察。第16条 网(省)电力公司应当支持所属调度机构开展优化调度的专题研究,注重实效,求得发电能耗、价格水平和环境要求三者之间的协调,保证电网优化调度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第17条 调度机构必须对其所发布的调度指令的正确性负责;除调度规程明确规定外,调度对象不得利用任何借口拒绝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第18条 调度机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办事原则,实现:
  1.有一个比较完善并且有效的协调机制;
  2.对不同所有权或管理方式的同类型机组或同类型用户,有基本一致的调度原则;
  3.建立起调度机构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约束机制;
  4.定期征求调度对象对调度机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19条 网(省)电力公司和上级调度机构要加强对贯彻“三公”原则的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也要为执行“三公”原则配备必需的技术手段。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关于电网与发电厂、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的规定(试 ...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并维护并网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电网管理部门及其调度机构、并网运行的发电厂(站)、变电站和电网,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新建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应符合国家...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答:(1994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3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电网可以跨市调动吗
答:3.以上通过后,省人资会把你的申请给待接收地市局老总和人资,待接收单位也会召开会议讨论人事调动安排问题!4.待接收单位通过,然后全链条走通!你就能调至想去的地市了。【法律依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七条 调度机构的职权及其调度管辖范围的划分原则,由国务院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第八条 ...

中国关于电力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关于办理盗窃电能案件的意见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供电营业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监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关于供电有哪些法律法规
答:主要内容包括:《电力法》、《合同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电力监管条例》。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了《电力法》。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答:法律分析: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 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序用电管 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

电网运行规则的具体内容
答: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

电力工业部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_百 ...
答:第一条 为了促进风力发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的发展,加强风电场并网运行的管理,针对其特殊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风电场并入电网运行,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第三条 电力工业部负责风电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的归口管理、监督指导与协调服务。第四条 各级电力部门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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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4.2.2 如有移动用户需访问局域网,由用户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子公司与中心的负责人审核、管理总监审批后,系统管理员负责提供服务。 4.2.3 根据用户需要...D、负责网络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E、监视网络运行,调整网络参数,调度网络资源,保持网络安全、稳定、畅通。 F、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