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黄利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各级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本省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机构编制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本办法所称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第三条 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全省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指导和监督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工作。第四条 机构编制管理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坚持集中管理、依法审批,精简、统一、效能,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第五条 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第六条 依照法定程序设置的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设置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核定编制,应当考虑财政供养能力,实有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对擅自设置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第七条 上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不得干预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不得要求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

  机构编制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除专项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外,其它规范性文件不得规定机构编制具体事项。第八条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确定民族自治地方的机构编制时,应当考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实际需要。第二章 行政机构的机构编制管理第九条行政机构的职责配置,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参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确定,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执行和监督相协调。第十条 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在国家和省上规定的机构限额内进行。

  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第十一条 坚持一项职责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确需多个行政机构承担的职责,应当明确职责分工,分清主次责任。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工作部门。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设立办事机构,或者根据工作实际设立若干岗位。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确需设立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不得设置实体性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在设立时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第十四条 行政机构的名称、规格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省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称委员会、厅、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厅级;其内设机构称处、室,机构规格为处级。

  (二)市州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称委员会、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处级;其内设机构称科、室,机构规格为科级。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行政机构,称局、办公室,机构规格为科级。

  (四)部门管理机构的规格,根据其主管部门的规格确定。

  (五)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根据派驻地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机构规格确定。第十五条 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规格,应当按照下列权限和程序办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规格,由该行政机构提出方案,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事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规格,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方案,报县市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四)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名称、规格,由省直行政机构提出方案,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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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总结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编办的精心指导下,始终把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为主线,以健全政府责任体系为重点,以建设法制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基本情况
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省委发〔2009〕16号),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总体部署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快速启动,全面展开,至今年12月,正宁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具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研准备阶段。根据市上的总体安排,县上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前期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拟订方案阶段。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汇报市上后,经县编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三是组织实施阶段。我县机构改革方案通过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县上制定印发了《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今年10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各部门迅速行动,按期完成了“三定”规定的制定和衔接等工作,县编委办对各部门拟制的“三定”规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及时提交县编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进行审定。目前,各部门“三定”规定和涉及到改革的事业单位“九定”方案全部审批完毕,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编委会议,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明确了改革方向、基本思路和原则。要求各部门立足县情实际,认真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把政府机构改革作为本部门的头等大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专人,加强力量,认真做好本部门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二)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机构改革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我们采取切实措施,深入细致地做好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拟制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提早准备。一方面,积极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认真研究县政府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运行状况,提出了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初步对策。二是广泛调研,完善方案。县委、县政府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领导、职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拟制了县政府机构改革初步方案,反复论证,不断完善,力求方案既符合省市要求,又体现正宁实际。
(三)把握重点,精心做好规定制定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无论新组建部门、机构调整或机构未做调整部门,都要重新报批“三定” 规定和“九定”方案。在“三定”规定 和“九定” 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采取“二上二下”的办法(由部门和单位提出“三定” 和“九定”规定的初稿并与编办初步衔接,再由部门审查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编办审核,编办审核后送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主要强调了五个方面:一是“三定”规定、“九定”方案统一参照市上各部门的“三定”、“九定”格式起草。二是把部门职责的调整变化作为衔接、审核的重点,认真对接调整变化的各部门职责,防止因职责调整变化,形成漏缺。三是部门内设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必须与改革后确定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协调,能不设的尽量不设,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设置。四是按照县上《关于对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政府工作部门和涉及到改革的事业单位,统一在原部门编制总额中核定了1名纪检监察人员编制。五是按隶属管理、归口管理和挂牌机构要求,理顺了各事业单位的管理关系。
(四)遵照规定,合理核定部门人员编制。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正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我们对政府各部门领导职数进行了总额核定,部门行政编制在5名以下的,按1-2名核定;行政编制在10名以下的,按2-3名核定;行政编制在20名以下的,按3-4名核定;行政编制在21名以上的,按4-5名核定;对部门(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的机构,一律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其相关职务由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兼任。对工勤人员的编制按本部门行政编制总额的15%核定,做到了领导职数、工勤人员与编制基本合理匹配。
(五)依据政策,妥善消化单位超编人员。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精神,我们采取得力措施,对因机构调整变化超职数的领导干部进行了妥善安排和逐步消化。一是对职能调整合并的部门适当增加领导职数;二是不能按原职务安排实职的,改任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改任虚职不受部门虚职配备比例限制;三是不能改任虚职的原班子成员可暂时保留,在两年内逐步消化。
三、成效与体会
(一)政府职能转变有了新的进展。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实际工作中,无论机构改革方案的酝酿研究,还是部门“三定”规定的衔接草拟,我们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作为首要任务,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转变到更加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央、省、市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上来,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做好面向基层和群众的服务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这次改革,各部门共取消职责21项,调整职责28项,新增和强化职责56条,较好地体现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二)部门职责调整取得了新的成效。理顺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的必然要求。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这次改革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对有关机构进行了名称变更,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的职责关系。县交通运输局增加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职责,实现了管理职责的城乡合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增加了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职责,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增加了新闻出版行业管理职责;将科技局的职责、文化教育体育局的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教体局;将物价局、粮食局的职责整体划入县发改局,切实解决了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
(三)组织结构优化迈出了新的步伐。优化组织结构,是合理配置政府职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客观要求。这次改革中,遵循“在机构限额内,用大部制思维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需要统一设置的机构应当上下对口,其他机构因地制宜设置”的要求,我们将经贸局、乡企局、商务局整合,组建了工业和信息化局,强化了部门的统筹管理;将环保局、安监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将药管局由垂直管理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强化了环保、安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将县编办列入县委序列,强化了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与协调服务的地位。按照“机构改革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我们融合了县文化、广电与旅游部门的统一关系,将县文化局、广电局、旅游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县文化广播影视局;针对我县作为果业大县,产业优势凸现,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非常重要的实际,将林业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此外,还对有关部门名称进行了变更。直属事业机构中,按照省委、省政府“各地不再新设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现有直属事业机构要归并整合,逐步减少”的规定,将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油煤办由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部门隶属管理单位。改革后的县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3个。既符合上级改革精神,也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四)严格控编的要求得到了有效落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改革后省上下达的行政编制总额不突破,是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各部门对增加编制的呼声普遍较高,对此,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反复向部门宣传政策,搞好沟通,争取部门的理解与支持。在不突破省上核定我县行政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办法,对一些近年来职能增加较多、工作任务明显加重部门的编制作了适当调整,既解决了有关部门多年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坚持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原则。
(五)行政效能水平有了新的提升。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是机构改革的主要目的,也是衡量机构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通过各种方式作了积极探索。一是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边界、范围和责任内容,增强了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通过部门“三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部门内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各部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三是通过实施人员定岗,优化人员配置,增强了部门工作人员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了机关效能建设。
这次政府机构改革,主要体会有:一是机构改革要适应并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机构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改革完善。今后,仍然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逐步形成与正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机构改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这次县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省上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紧紧围绕我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健全公共治理结构的要求,整合完善经济、社会管理部门,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部门,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三是机构改革要突出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的重点。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强化责任,是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根本措施。这次改革,紧紧抓住这一重点,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践证明,这一做法行之有效,应当成为政府机构改革一以贯之的重要原则。四是机构改革要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紧密结合。这次改革,我县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压力仍然存在,稍加松懈,就会产生新的膨胀。因此,改革以后,应当继续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机构编制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改革成果。
总之,我县的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虽然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编制与实有人员矛盾突出、新设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无法使用行政编制、一些机构编制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等问题。今后,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跟踪研究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运行情况。积极深入了解县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将省市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机构编制,保持“三定”规定的相对稳定。同时,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省教育厅机关行政编制78名(含高校工委8名)。其中:厅长1名(兼高校工委书记)、副厅长4名(其中1名兼高校工委副书记)、纪检组长1名(兼高校纪工委书记)、总督学1名(副厅级)、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副厅长兼)、高校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41名(含高校工委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省编办、省纪委甘机编办发〔2006〕34号文件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一)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二)保留省政府督导团办公室和原核定的事业编制10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三)中共甘肃省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省委办发〔20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五)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清代官制改革特点是什么?
答:为保证漠南蒙古各部稳定,在适应蒙古族游牧生活特点的情况下,设置了中央机构蒙古衙门,专管漠南蒙古地区事务,后改名为理藩院。理藩院是清朝新设的一个中央行政机构,虽不成部,其体制却由六部大致相同,下有旗籍、王会、典署、柔远、理刑六个清吏司。理藩院的官僚设置与六部相同,但尚书、左右侍郎有满人或极个别的蒙古...

2017年机关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答:一是城市总规、详规、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划强制性技术标准等在规划网站上公示,让广大公众知道规划部门审批的政策、法律和技术依据;二是在组织编制各类规划时,将正在编制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以随时充分听取广大公众的参与意见;三是建设单位必须将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在现场一定范围内进行批前公示;四是规...

清代从宰相到县令各级文/ 武官职名称是什么?权力多大?
答:人员编制: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下设文选司,管理文员的选用;考功司,考功过;稽勋司,掌更名改籍终养服制;验封司,掌封赠袭荫。各司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部同)。 户部:主管户口、赋税、薪饷、铸币。其编制为尚书二,侍郎二,下设十四清史司。属于户部的有下列二机构:户部三库(银库、段匹库、颜料库)、户部仓...

革新工作总结
答:一是完成了机构编制治理革新,县委、县当局以两办名义订定并印发了《关于河北XX经济开拓区主要职责、机构等屎说目椿(肃办发[2018]6号),夯实了开拓区四项革新的根基,明确了革新偏向。二是草拟并印发了《河北XX经济开拓区人事和薪酬制度革新》(肃政字[2018]33号),目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法子》、《...

文言文乞制置三司条例
答:王安石生财的办法是利用自然,发展生产,发挥人的创造能力;理财的办法是抑制兼并,轻徭薄赋,省敛宽民。 所以他说“盖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之劳逸不可以不均,用度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 他的这一思想,在...

办公室管理制度
答:1.工作服装的制作由管理部统筹招商承制,按员工实有人数加制10%至15%以备新进人员之用,分支机构如有特殊原因可比照此项办法在当地招商承制,但必需将制作计划预算会管理部后办理。2.每一员工每年制发夏冬服各一套为限列入年度预算。3.员工到职完成保证资料后即可领取工作服(临时工及包工均不发服装)。4.制发...

隋唐时期的治乱兴衰给我们什么启示?
答:都比较注意实行这两种办法,如限制官僚地主占田过多,适当抑制工商业的规模,加重工商业者税收,以促使更多的劳动者归于田亩;政府出面组织兴修水利等工程,改善生产条件等,有利于劳动者增加生产,特别是农业生产;实行租庸调法、两税法,加强对户口的调查统计和对户等的评定,精简政府机构,倡导节俭之风,这些又都利于公平...

2020单位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
答:自我来到管理处,在x处长、x主任的指导下,反复修改更正《xx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xx市市政设施养护中心岗位说明书》5次,在修改中我逐渐了解到养护中心设置情况;二是坚持每周、月报送维护工作进展和计划报表。坚持每周五给x处长报送维护工作进展和计划报表,不断完善、详细报表内容,截止...

扬州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
答:推进税务文化建设,组织年度考评和队伍建设。人事处主要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包括人事制度规划、干部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最后,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执行党纪政纪,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税务系统的正风肃纪。党群机构的设置则根据相关法规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机构简介
答: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在2000年下发的黑编[2000]212号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遵循了高检院检察改革中提出的机构调整原则,其内设机构设置了15个部门,具体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组织宣传处、干部教育培训处、警务处,挂有法警支队的牌子)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检察局(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