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什么各司其职侦查权 政法教育整顿三个规定是指什么

作者&投稿:龚周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明确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突出了保障公正司法的重点。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体制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担负重要的司法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全会《决定》精神,进一步理顺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进一步规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之间的关系,对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机关各司其职、四权力配合制约体制机制是建国以来司法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

司法行政制度是为国家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法律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司法制度不断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变化,司法行政机关的职权及其与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也不断调整。四机关各司其职、四权力配合制约这一体制机制的形成,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司法实践形成的重要制度成果。

建国初期,在建设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体制的探索中,对司法职权配置进行了初步设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最髙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公安部、司法部分别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和司法行政管理权。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由原来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转变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成为专门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成为兼具行政权与司法权的政府部门。但由于“左”的思想、法律虚无主义和封建人治传统等因素的影响,也由于建国初期巩固新生政权的极其复杂国际国内因素,对司法职权配置的探索刚刚开始就步履维艰,进行不久就出现了中断乃至倒退。司法部在1959年被撤销,公、检、法机关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烂,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遭受严重挫折。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战略方针。1979年决定司法部恢复重建;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确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宪法地位。1979年制定刑事诉讼法时,司法行政机关刚刚开始恢复重建,还处在组建机构、选调人员的时期,当时刑罚执行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法、检、公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体制。1982年宪法总结建国以来30多年的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正式确立了“三机关分工配合制约”的刑事诉讼体制。历史地看,这一体制反映了当时司法职权配置的实际,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司法职权配置体制不断健全的重要标志。

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特别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条件下,司法职权配置体制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司法行政职权配置在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优化。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1983年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划归司法行政机关,2001年建立了统一国家司法考试制度,2003年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2005年建立了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2012年小区矫正法律制度正式确立。同时,司法部负责履行司法协助类的条约和公约,是国际司法协助中央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司法职权配置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探索实践、改革创新,四机关各司其职、四权力配合制约的格局已经成熟。由“三机关分工配合制约”到“四机关各司其职、四权力配合制约”成为我国司法职权配置体制发展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是对我国司法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二、四机关各司其职、四权力配合制约体制机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党和国家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高度重视,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把握司法活动规律,对司法职权配置提出改革发展的要求。十六大报告指出:“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逐步实现司法审判和检察同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2003年以来的两轮司法体制改革都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作出了重要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意见明确要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合作、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由此可见,党和国家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提出的任务举措越来越明确具体。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活动客观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什么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

《人民法院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理论与实务》内容包括在“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在“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在“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专题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工作报告
在“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专题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
第一编 优化人民法院司法职权配置的宏观思考
完善法院人岗适配机制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关于优化人民法院职权配置的思考
完善人民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关系
回归指导与监督的本位——优化上下级人民法院关系的思考

法律分析:“三个规定”指的是: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第四条 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三)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六)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什么各司其职侦查权
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明确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目标和任务,抓住了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关键,突出了保障公正司法的重点。司法职权配置是司法体制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担负重要的司法...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什么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
答: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是加强司法体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监督管理。三者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衔接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有机整体。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是加强司法体制建设...

...大报告指出规范司法权利运行应健全什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规范司法权利运行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以下是对这个观点的详细解释: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为了规范司法权力的运行,需要建立健全的体制机制,确保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什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答: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什么各司其职
答:“各司其职”意味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活动中各自承担自己的职责,不越权、不缺位,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三、如何健全各司其职的机制 1. 明确职责界限。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犯罪,检察机关...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什么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_百 ...
答: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这一要求明确了各项司法职权在各司法机关之间分配及其相互关系,确立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基本准则,对于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什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首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体系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检察机关负责公诉和法律监督,审判机关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应健全什么机制
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等职责权限以及相互关系进行必要的调整,构建职能明确、分工合理、制约...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什么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
答: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刑事监督作为“四大检察”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传统优势项目,理应应时而谋,顺势而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方法和强大动力,积极发挥...

健全什么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答: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