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司机开车撞断伤者腿 交警一直掩护 为肇事者说话 伤者躺医院 就一个小女儿 无钱医治怎么办

作者&投稿:苍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没有居体事故现场情节
2.事故发生时行人是否横穿马路,还是人行道上
3.交警一般不会特意为肇事司机说话,一般情况警察处理事故会偏向伤者
4.出现第三责一般都会扣车,车主交一定的押金后可以取车
5.伤者可以自费治好伤后交警再互约双方当事人协商理赔事宜与事故责任分担,伤者如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6.至于无钱医治是个问题,也许交警认为行人负主要责任,伤还是要治的借钱也要先把伤治好。

我妈被车撞了,我赶到时候司机跑了,他叫了一个朋友过来处理,到医院拍片,医生说后面观察,伤者现在腿走~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你方可先行垫付,保留医疗费用票据,待交警责任认定后,再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