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什么时候制定?内容有哪些?

作者&投稿:籍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9年12月13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应当依法提交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或者合法有效的登记文件;
(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以及生产许可文件;
(三)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经授权同意作为申请人的生产、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合法的授权文件;委托代理人进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材料。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审查适用本办法。
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法律依据】: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药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说明书为准。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名称、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不得超出说明书范围。
药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还应当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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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答:《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中所说的“三品一械”是指疫苗、血液制品、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疗器械。这些药品属于高风险、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广告审查管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规范了药品广告宣传,加强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保障公众健康...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答: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答: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械”)广告监督管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原有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保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不得发布广告的...
答:④依法停止或者禁止 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B选项);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情形。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文件全文
答: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医疗器械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第六条...

哪个部门指导和监督保健品食品广告审查工作
答: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保健品食品广告审查工作;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直属机构;3、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

药品广告管理办法2020
答: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废止。法律依据: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一条规定: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答:法律分析: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2019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法律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

医疗器械新规
答:法律依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医疗器械广告涉及医疗器械名称、适用范围、作用机理或者结构及组成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

新广告法的监督管理
答: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第四十七条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广告审查机关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