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一篇。 求读后感一篇

作者&投稿:爱趴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读《爱找东西的男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爱找东西的男孩》的书。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敬礼。
金敬礼,是一个特别爱找东西的男孩。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精美的钥匙圈,他就成了班里样样东西都能找的男孩。爱心拍卖会上,金敬礼把自己以前捡到的东西都拍卖了出去,最后一个登场的是小别墅。
一天,老师来到了他们四(七)班,让金敬礼当上了“失物招领员”。从此,金敬礼就整天在校园里找一些同学们丢失的东西:笔帽、手套、铅笔、饭碗……同学们都不以为然,还有的说金敬礼是一个收破烂的,而金敬礼还是勤奋的找着。因为一个丢东西,一个捡东西,金敬礼和糊涂的丢丢成为了好朋友。当金敬礼捡到一个巧夺天工的小别墅花园“矢车菊二十七号”时,同学们都以为他是一个什么也能捡到的人,让许多人找到了自己的物品。在爱心拍卖会上,金敬礼把自己找到但没人要的东西全拿出来拍卖,而丢丢却不让卖掉“矢车菊二十七号”,在同学们不解时,丢丢的爸爸——一位盲人来到了这里,告诉了大家。原来这个“矢车菊二十七号”是丢丢的,为了给丢丢买它,使爸爸变成了盲人。丢丢不想看见它却又十分喜欢它。金敬礼决定不卖它了,把它收藏起来,和丢丢有一次进入了别墅的世界里。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的东西,这让我想起了我曾经丢过的心爱之物:MP3。还记得那天,心急如焚的我冒着雨仔细的找呀找,把我带着MP3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可都是没有找到。这次到教训给了我要好好珍惜物品,不要丢三落四的,要记得用完东西要放回原处……
我觉得以后要好好珍惜物品,改掉丢三落四的坏习惯,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加油吧!

曾子杀猪读后感
我读了《曾子杀猪》一文,受益匪浅。文章讲述了:曾子的妻子为了不让儿子缠着她,随口一说要杀猪给他吃。没想到,曾子回来后,便一本正经地杀起猪来,并告诫他的妻子不应为了哄孩子而撒谎的故事。
曾子用他的言行告诉人们,为了做好一件事,就应该言而有信,诚实无诈。
记得有人说过“得黄金百两,不如得季布一诺”,也就是说诚信很重要。从《曾子杀猪》这篇文章中,我联想到了我的妈妈。她是个言出必行的人。有一次,妈妈答应我要给我过生日。可是因为手头紧,实在没有多出的钱给我买蛋糕,过生日。我得知这个情况后,对妈妈说:“妈妈,没关系的,生日不要过了吧!”妈妈很不自在地搓了搓手,走进了厨房。事隔多日,我早已把此事抛到了九霄云外了。生日那天,当妈妈端着蛋糕来到我面前时,我凝视着那个蛋糕,怔住了……“园园,这是妈妈亲手做的蛋糕,祝你生日快乐!”妈妈笑着说。顿时,我觉得一股暖流涌向心头。妈妈真守信用呀,毕竟这是妈妈亲手为她的女儿做的啊!虽然它没有买来的蛋糕那样精致,却凝聚了妈妈对我的诚信和爱。
是的,我们要向曾子学习,人无信而不立。诚信更是开启心灵之门的金钥匙,只有诚信,才能使你交到更多的知心朋友。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政府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LZ你好,这里有篇,可以看下,还不错,希望对你有帮助。http://life.shangdu.com/document/107184-1.html

  1、
  “文化开启了对美的感知”

  ——爱默生

  的确,只有文化可以开启我们对美的感知,而我们怎样才能了解文化呢?文学的确是一条捷径。了解文化,是离不开一本好的文学性书籍的,而我也选择一本文学性读物,希望通过它来了解文化,开启我对美的感知。

  我选择的书籍,是一位中国很有代表性的作家朱自清的散文集,为什么要选择他的散文集呢?朱自清是一位诗人和散文家,也是一位著名的学者,他的散文成就是很高的,因此,这本书对于我们学习即将接触到的散文,是有很大益处的。

  朱自清的散文写的十分的“真”,他总是用真挚的感情,写真实的见闻和感受,记写真实的景物,发表真实的议论,正因为他时时追求真切的内容,打动了我们这些读者。

  朱自清的记人记事的散文有《背影》、《冬天》、《给忘妇》、《儿女》等,看过之后,觉得都是一些极平常的事件,但回头仔细回味,却总会被他所写的真切、感情的真挚所打动。

  写景的散文有《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春》、《罗马》等,朱自清在描写景物的时候,总能真切的表现出来,可以使我们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不论描写什么景物,作者总是追求着一种真实,眼前的真实。

  这本书的导语中有一段话:

  “对散文内容、情感的真实,在《论无话可说》中,朱自清极坦白的告诉读者:‘十年前我也写过诗;后来不写了,写散文;入中年后,散文也不大写的出了——现在是,比散文还要散的无话可说’。朱先生剖析自己的感情,真切而感人。他散文内容的真实,由此可见一斑。”

  从这段可以看出,朱自清先生的“真实”的确是出了名的。

  再从文学艺术的表现上说,朱自清散文有两个突出的方面:

  第一、散文中写出了许多别致的情感

  第二、语言的清秀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朱自清的散文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能够以散文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也是很不容易的。

  朱自清先生是“五四”新文学发生以来,一位重要的文学家;他虽然只活了五十岁,但在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学习和继承。

  2、
  爱的教育读后感
  几年前曾看到过这样一段话"我在四年前始得此书的日译本,记得曾流了泪三日夜读毕,就是后来在翻译或随便阅读时,还深深地感到刺激,不觉眼睛润湿.这不是悲哀的眼泪,乃是惭愧和感激的眼泪.除了人的资格以外,我在家中早已是二子二女的父亲,在教育界是执过十余年的教鞭的教师.平日为人为父为师的态度,读了这书好像丑女见了美人,自己难堪起来,不觉惭愧了流泪."我一直想拜读这本让夏丐尊先生如此感动的书《爱的教育》,这个寒假终于如愿以偿了.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首先《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恩里科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3、
  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但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4、
  ——观《我是花下肥泥巴》后感
  一个有些土气的片名,一张有些土气的面孔,一番番土气的话语,一个个土气的动作,却给了我无数感动与深思的理由。朦胧的泪眼中,那“土气”折射出来的光辉温煦恒久。的确,做人也好,当官也罢,我们都需要点“土气”。
  邓平寿是个土气的人。他能屈膝为八十老母洗脚暖脚,默默照顾患病智障的哥哥;他能对半边户妻子不离不弃,种田养蚕外带调和婆媳关系;他能当街吆喝剁肉贩肉,微笑着为贫弱顾客塞上一个猪心……
  邓平寿也是个土气的官。他嘴里抽着的是随时从农民兄弟手里接过的“五湖四海”牌香烟,眼里看着的是爬上村头大树跟打工父母打电话的娃娃们,包里放着的是镇里农民烧制的红砖,心里想着的是乡间还未硬化的路面,病床上念着的还是农户家不知是否栽好的桑苗……
  然而,这“土气”或许离我们这个时代已渐行渐远,我们总在关注自己的装束是否够时髦,言行是否够潮流,思想是否够时尚,不经意间却忽略了生命中一些最本真的东西。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幕——
  曾任监利县委书记的杨道洲抛却了当年“我是人民的儿子,我没有贪图母亲钱财的理由”的誓言,因贪污锒铛入狱;其继任杜在新也曾在大会上高声说“取一文,我就不值一文”,还将乡下老母亲刨的红薯摆在了自家客厅,转身却忘了本,卖官受贿,变成了“杜灾星”。还有因老农动了他的茶杯便打人抓人的乡长蒋友军,还有将受贿与色情一道写入日记的局长韩峰,还有在受审时仍厚颜无耻说“在郴州要数贪官,我只能排在第12位”的“三玩市长”雷渊利……
  这样真实的例子太多,多得让人心酸、心痛!他们正是遗忘、丢弃了那点可贵的“土气”,于是,敬畏之心丧失,不敬畏道德,不敬畏人民,不敬畏事业,欲望开始泛滥,色欲膨胀,名欲膨胀,利欲膨胀,“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
  面对着一批批落马的官员,面对着无辜受难的百姓,面对着一个又一个由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演变成的政绩工程、作秀工程,我们不禁要疾呼:“人啊,你生命的根本在哪里?我们的父母官啊,你的党性原则在哪里?那点最让百姓觉得亲切的‘土气’在哪里?”
  其实,我们不是没有榜样!这位朴实得散发着泥土气息的虎城镇党委书记邓平寿已为这个时代、为官场画上了一笔温暖的底色。而且,古往今来的“邓平寿们”又给了我们多少不可磨灭的记忆啊——古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罗锅宰相”,有大呼 “吾宁爱一身以毒一邑民乎”而纵火焚皇帝诏书的益昌县令何易于,有以六品微官却冒死写下“直言天下第一事疏”的海瑞,今有在兰考开展艰苦卓绝的治沙、治水、治碱工作,死而后已的焦裕禄,有病危时还在喃喃念叨“福利院……栽树……”的衡南民政局长陈声伟,有鞠躬尽瘁打造出“西部明珠”的优秀名族干部牛玉儒……其人其事,光照日月,其言其行,振聋发聩。
  援藏干部孔繁森曾深情地说:“老是把自己当珍珠,就时常有怕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路。”这与邓平寿朴实的话语“你是地上一枝花,我是花下肥泥巴”何其相似!他们都将自己看得很低很低,群众、国家却将他们抬举得很高很高,凭的就是身上那股历久弥香的“土气”啊!
  让我们为这个时代共同祈祷,呼唤那珍贵的“土气”回归!

  5、
  水浒读后感
  范文一: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二:

  刚接到这个题目的时候着实吃了一惊,我看《水浒传》已经是3年前的事了,剧中人物早已忘了一大半;而且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水浒传》本来就没认真看.迫不得已,只得从网上下了一套好好研读,竟发现:其实水浒传真的是不错.
  第一点,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点,就是书中那一百单八将.人物虽称不上个个性格鲜明,但也每人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例如浪里白条张顺水性奇佳,玉臂匠金大坚石刻技术拔群,还有入云龙公孙胜令人闻风丧胆的魔法,哪一个不是人中奇才 有人说《水浒传》里108将是勉强凑齐的,就是为了凑传说中的108星.我也不否认这点,可如果要是真的有多少些写多少,那么不仅少了一份奇幻色彩,也丢失了一百单八将从天而降的意义,水浒传在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极品.
  第二点就是《水浒传》中对剧情的刻画描述.《水浒传》从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到一百单八将聚一堂,从宋江大破连环马到宋公明全夥受招安,中间事情的繁琐,人物的众多,令人望而生畏.可施耐庵却用自己优秀的文笔将如此长的故事娓娓道来却丝毫没有拖沓之感,而且一环套一环,使读者不由得继续往下看,仿佛自己到了真实的故事中去了一般,真是让人叹服.
  第三点我要说的是《水浒传》对于历史的记述.大家可能都要笑我吧,这样一个类似于"科幻神话"的故事,根本就是瞎编,哪有什么真的历史.的确《水浒传》是神话故事,可他对当时民不聊生,奸臣当道,外敌入侵,军队战斗力下降的社会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进行了剖析.你们想,如果人民生活舒适,那么怎么会有100多好汉奋勇起义 如果忠臣当道,那么为什么高逑会当宰相 如果国家太平,那么金朝来干吗 如果军队丰足,那么何必招安呢 在我看来,水浒传不止是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更是一本反映当时社会的历史书.
  我说了这么多,其实没什么用,只不过把《水浒传》好的地方举了出来而已,我还依旧喜欢《三国演义》.所以,每个人心目中的好书是不一样的,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喜爱的,有意义的好书.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三: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范文四:

  读了《水浒传》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是为了劫富济贫?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6、读《秦腔》有感 (原创)
  终于把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秦腔》读完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还能读完一部五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但现在是读完了。平凹是为清风街树一块碑哩,是为中丅国农村树一座碑。书中的结尾,夏天义的碑没有刻上字,就如这《秦腔》,清风街是没有好与坏的,但是我们却爱着那个生离死别,爱恨纠葛着的清风街。我从1岁零8个月起就一直生活在城市,但是我周围的人,如祖父祖母,父亲叔叔姑姑,小学老师中学老师等等,都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他们是出来了并在城市站住了的人,各有各的幸福,但也是各有各的恓惶,如同贾平凹说的,我们是农民,如乌鸡般乌到骨子里的。后来我大了,开始在城市与故乡之间往来,每年回故乡,不光是我,更有父亲叔叔姑姑,父亲曾担心将来我不会回故乡,当时我也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担心,但我说:“放心,我以后每年都会回来的。”当我成人了,对故乡的感情逐渐浓烈了,如一坛酒,放久了,便香了,更醉了,常常地想起那给我生命的土地,如今怎么样。

  平凹写清风街,就是写自己的故乡,是实实地写,实到什么地步?柴米油盐酱醋茶,一点不缺,一滴不落。读起来,一点又不觉得啰嗦,这是因为平凹思想严密的自然,收放有度,伏笔埋得好,现在的事,在先前就早已伏好,到了这里,就会缓缓展开。《秦腔》就像一幅中丅国山水画,开始看似随便几笔,点点滴滴,但是渐渐就有了山的轮廓,水的流淌,再过一会儿,就有了鸟的鸣叫,雾气的缥缈,最后竟有了人,你便在画中了,便在山水之间,便天人合一了。《秦腔》也是如此,从夏风白雪的婚庆写起,顺写312国道上的农贸市场,最后写七里沟淤地和年终风波,这是事。有人才会有事,引生是全书的引子,清风街的大部分人与事,作者都是通过他的眼与心去看的。那引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清风街曾有人说,如果引生不爱白雪,就是清风街最好的人。白雪夺去了他的心,他为白雪而活,这是他的痴,也是他的命。他可爱,也有可恨的地方,比如他也自私,但又有几人不自私呢?引生自私,却远不及天义的几个儿媳妇以及孽子庆玉那么坏。他尊敬值得尊敬的人——夏天义,他爱圣洁美丽的白雪,他有一身力气,却从不好吃懒做,他命运坎坷受尽他人白眼,却从不怨天尤人自暴自弃。他是一条汉子!虽然他把自己的逑杀了,但他在人格上,是大丈夫!何谓?《孟子》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引生爱白雪,是真正的爱,但因爱而不得,在极度的失望痛苦之后,这爱升华为纯粹的爱。这样的爱,甚至是伟大的了。

求一篇读后感~

  空对语——《护花铃》读后感
  我本重情,也正因为此,世间很少有情能够打动我。但是,我实在不能忘却的是,梦想、爱、守护、救赎以及宽恕,如梦幻空花在我的脑海中展开,一幕幕流连,挥之不去的惊心动魄,无法忘却的悲喜交加。
  我尝试着为书释名。护花铃,是什么?那些风铃均为细瓷烧制,玲珑可爱,白瓷上每一个都用朱笔画了符录,挂在园子四周的廊下。每一阵风过,便清脆的响动,一方面可以惊走飞入啄食花朵的鸟雀,另一方面,如有摧残花朵的狂风吹过,这些附加了咒术的风铃也可以将其阻挡在外。月宫里所有的人,都将其称为“护花铃”。月宫中盛开着无数美丽的花,而那些美丽,是需要人去保护的。而,铃,却是代替人,做花的守护神。《护花铃》应当有它自己奉行的主旨。就如沧月姐姐在《一番拜月一徘徊》中写的:梦想、少年时光、救赎和守护、爱,以及宽恕……这已是人生在世最纯净、最动人的感情。我如何能够读到其中的真谛?在故事的中段,萧忆情说起了他的母亲,说起了他为何要拼死攻打拜月教,如此坚决,不可挽回的恨意。萧忆情不忍心母亲永不轮回,永世受苦。舒靖容懂了,他们似乎同命,为杀母之仇不顾一切、杀气剧腾。但是萧逝水没能守护住自己爱的人。萧忆情,想守护舒靖容。舒靖容,想守护青岚。迦若,想守护明河。护花铃,想守护所爱之人。所爱之人,就是那风中的花,美,不可触及,纯净的爱,在无伦中飘,无穷无尽,无生无死。这不是人的保护,只有灵魂的救赎。铃,却是代替人,做花的守护神。然而我不止一次的想问沧月姐姐本人,是不是这样?
  迦若,白衣的祭司,他的白衣,仍然不能代表他的高洁与神秘。因为他连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是谁,是生是死。一开始我对他印象并不好,把无数少年放干血做成鬼降,用刚杀的少年的心口热血疗伤,种植着他曾经认为最伤天害理的元菜。这是一个自私而高傲的人。我一直颇为明河抱不平,我隐隐感觉到明河是爱他的。当时还没有讲到他们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觉得心里很不舒服,似乎是迦若辜负了明河。不知为何,后来对他渐有好感。当我看到,萧忆情和迦若联手去追清辉的血鬼降,萧忆情砍碎鬼降下半身后跃上房顶,问迦若:“鬼降呢?”“我把它吃了。”忽然,迦若微笑着抬头,回答。哈,我不由自主的笑了出来,竟然是那么有趣的一句话,可是迦若有趣么?萧忆情问:“鬼降的味道好吗?”迦若抬头看他,眼神里有隐秘的笑意,摇摇头:“不好。”我的心莫名的失落。因为我终于看出,他不是邪恶的人。可是为什么会失落呢???他是一个伤感的人。迦若说他有善的心愿,有坚强的意愿和决心。他有舍弃生命的勇气。当神已无能为力,就让魔渡众生,美的心灵与爱的坚定,终于汇聚在了迦若的身上。他到底是怎样的人?我说不清楚,连他自己也不知自己是青岚、是迦若,抑或什么都不是。但是,他有最纯粹,最伟大的爱!迦若的一生,多苦多难。若没有明河给他的,他什么也不是。但是,我却觉得那没有邪恶,明河和他之间的感情,太纯洁了,友情,爱,一生的守护与承诺,一世的眷恋和依赖,为所爱之人,也为自己的心,感动……但是迦若终不能摆脱的是青岚。青岚的感情会吞噬他的心。也许他不想辜负明河吧,所以他选择了在彻底失去自我之前,死。他不是怕圣湖的怨灵,而是怕自己的心。他早有抚灭怨灵的愿望,但采取如此惨烈的方式,却不是必须的。他感激明河,深爱明河,爱,在这灵鹫山上,变的纯粹又复杂,变的细腻而又广阔。这是前所未见的神奇的感情,所以,我被打动了。我唯一的心痛,是不能想象迦若的头颅,如何在冥界之下度过永生?不知弱水和孤光打量着青岚的头颅和迦若的身躯,最后做了些什么?是否还能留下一点幻想,给我们一点安慰?也许迦若已经瞑目。


  明河,骄傲绝美的女子,我很喜欢她的桀骜,喜欢她的温柔的性格,喜欢她的美艳。在我心中,她是最完美的女子。她内心深处,却也有着女子的脆弱和羞涩。她和迦若之间,有着很深的感情,仿佛是千年轮回的宿命,仿佛他们已经相守了地老天荒。这种爱,超越了凡人的千丝万缕的牵挂和如胶似漆的厮守,圣洁的无可亵渎。我更心痛,迦若死了,明河该往哪里去?迦若应该知道,他的守护,明河不会懂,就算懂得,也已失去。岁月淹及,失我迦郎!岁月淹及,失我迦郎!迷惘的悲苦……迦郎,终于说出了明河对迦若的爱……那收挽词,应当是已经振作的舒靖容写的吧?她对青岚,对迦若,也有不可分离的爱。所以她代替明河写出了心声。明河失了魂魄。高贵的血统,至上的地位,对于她再无意义。生离死别,活着的人最痛苦,也许失去魂魄,已是对明河最好的眷顾。


  萧忆情,一个神秘而厉害的人物,听雪楼楼主,无论是武功,还是心智,都是独一无二的。可高出不胜寒,他的心谁可懂?又有谁的心可以让他懂?能听那纷扬的雪,是否也能听,迦若的心?挥刀斩首的瞬间,头颅脱离身躯飞出,听雪楼主听到了他留在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多谢。”然而,那一句话,和迦若脸上最后如释重负般的微笑,只有他一个人听见和看见。迦若……迦若,想不到,在这个世间,最了解你的,到头来竟然还是我。当碧落来到,恭喜楼主手刃强敌,一统南疆的时候,萧忆情惘然了,心痛了,悲哀了。他真的胜利了么?还是,侮辱了一个圣洁的灵魂?是的,拜月教一役的开头和结束首尾呼应,竟是皆大欢喜的同去同归……有谁知,中间又有过什么样的悲喜生死如风呼啸而过!繁话似锦,繁华如梦。又一段人中龙凤的佳话了……总是为过去悲哀不是办法,他们还年轻,还有自己的路要走。只是天下无敌之日,便是寂寞之时。不知未来的他们反而勇敢地走下去。更何况,他们得到的并不少。但也因为如此,在两人的心里,却有一些东西永远留在了南疆,再也无法回来。
  原来就算尽了全力,有些东西还是无法守护。
   激情中的寓意——听雪楼
    
    
     文:颜颜
    
     沧月是写武侠的,还是写言情的,我一直很难分辨。也一直弄不懂,到底沧月笔下是慷慨激昂的侠气多点,还是百转柔肠的情丝重些。或许,侠骨柔情,根本就是一个种感情的两个切面,却太少有人能表达的如此淋漓尽致,如此极端,而有是深刻的美丽。强烈的如油画色彩运用,绚丽,空旷却具微的文字,伴随着激情与理智,糅合着,翻滚着,形成了具大的艺术感染力,成就了听雪楼这个系列。成就了一个个围绕着萧忆情和舒靖容,独立而又统一的故事。
    
     在众多朋友推荐后,初看听血楼,第一篇血薇,在情节上,没有给我什么巨大的惊喜,或者可以是说,作为第一个故事来说,写得太过简单,骨架有些单薄,血肉不够丰满。然而,这个单薄的故事,却以煽情的文字,特异的主角,以及字里行间中的妖艳,全然的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一向是爱极了温君的小说,一见萧忆情,一个身患绝症,却俨然执中原武林之牛耳的风流人物,就好象一个活脱脱的苏梦枕又重现在眼前,心底莫名的情绪让我分外的倾心,所以,即使内容上并不比视觉上的文字来的精巧,但当听着血薇剑和夕影刀在同一颗心脏中对话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心口一痛,为什么萧忆情和舒靖容,两个看透了世俗炎凉,风起云落的人物,却被内心的猜忌,敏感,骄傲与不安打败,落的被心魔所困的地步,反还不如那饮血的冷刃?这是为什么???????
    
     读了第一篇,我N次问我自己这样的问题。而通读全篇后,才领悟到这《血薇》根细骨,在提领全文的妙处。也使得任何人在读了第一篇后,读任何一个故事都能读得明白。完全独立的故事,就以第一篇《血薇》,以萧忆情和舒靖容两人,以这个含义丰富的江湖合成了无形的丝线,再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去描摹听雪楼两位楼主的性情与感情,带着各自不同的汹涌情感,冲击心灵每个角落。
    
     沧月笔下的听雪楼,处于叫江湖的地方,和许多武侠小说一样,江湖险恶,人心叵测,但又和所有武侠小说不一样,她的武侠世界激烈而有抽象,柔软却坚强,她不需要什么门派招式在支撑,她的江湖以极端抽象的形态存在着,寓意深刻,直指人心。以第三部的神兵阁为例,颇有几分古龙七种武器的味道,但不在是微笑,信任,诚实,勇气……,而是以女性特有的手法,勾勒出一副副凄美的绚丽,而又绝对不是视觉上的那种肤浅的凄美。最让人心痛的就是那妖艳诡异的海上花,把现实世界的沉甸甸黑暗,仇恨与天真,美丽与空洞,冷酷的,却又以不可避免的形式,相互的践踏,当童真真正被撕裂的时候,当悔恨的空洞来临的时候,留给人间的只有美丽的海上花,妖异的散发着致命的美丽。饮血茹毛,弱肉强食,是多么平常,又多么无奈的事情的事情。这凄美艳丽的海上花,像极了那致命的罂粟。
    
     而在沧月的笔下,还残留着一点点的童话漫画的气息,好多熟悉的痕迹,带着熟悉的气息,同样的侵袭着我的心,舒靖容的信念,让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圣传》的乾达婆王,一心的渴望的追求的服从的只有强者,只是到最后,舒靖容所坚持的理念,到底是对亦或是错,为此的付出到底又有几分值得呢?〈火焰鸢尾〉里,充满了蓝胡子的味道,结局也难得是个喜剧,不过觉得有点老套吧,读起来的感觉也就差了一点,但千湄的动摇和善良,又何尝不揭示了普遍的人性,自私,猜忌,冷酷,和善良。
    
     最后讲讲我最爱的一段吧,很奇怪,整个系列中最喜欢的竟是不太受欢迎的指间沙,就连黄泉的老马,临死前温柔的一舔,竟然也弄的我落泪,(我有点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总被动物所感动)。而其中,红尘的故事最让和我心意。一首江南的小调——紫竹调,累下的是多少童年的回忆,温柔的母亲,唱着小曲,哄着囡囡,美丽的谎言编织着美好的明天;这是红尘心底最美好的记忆。只是世情薄,孤儿寡母怎独活,为了孩子,母亲终究走上了一条别人,包括自己女儿眼中的堕落的路。红尘也终是离开了母亲,沾满了血腥,步入了江湖,在舒靖容的提点下,终究明白了母亲是用自己所能尽的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承认了心中的依恋,只可惜,子欲养,亲不待,在湿冷的牢狱中,孱弱的妇人等到了女儿的到来,却等不到长安的新生活……而紫竹调成了红尘心中最柔软的角落。也就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理由——那个儿女会弹紫竹调,红尘以燃灯血咒,牺牲自己相救,这中间单纯直接的情感怎能不让人动容?虽然事后在想,之于红尘,碧落似乎本不是那么简单的意义吧!
    
     话到如今的拜月教,我却有几分虚脱的感觉,也许在将来的某一日,晴空万里的时候,我会整理一下心情后,在去经历一次沧月文字的洗礼,细细的品味一下,体会,这种极端激烈,涵着深刻寓意的文字,所蕴含的文学魅力。

  把苍月的作品名如:“《血微》读后感”百度搜索一下就行了~~

  这个假期我读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论语》,这部包罗万象,诠释了孔曰成仁,孟曰取义经典作品,令人无一不回味无穷,否则,何以留芳千古,为世人所称道呢?
  《论语》之所以称得上是经典,是因为它将中国的国宝级别的人物——孔丘,所言所行完完全全的记录了下来,真正的讲述了中国千年以来所传承的正统学派的真谛,而且,其中大部分还被现代华夏儿女所沿用着,不失为历经风霜而留其真谛。
  《论语》讲学:
  《论语》首先就告诉我们一件事情,学习。
  学,不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人若是只懂得嘴尖皮厚腹中空的话,蛮不讲理,一无是处,那么,这个人就在这个世界上只起到了绿叶的作用——衬托红花。《论语》首先就告诉我们一个铁铮铮的事实,人要学习。
  首先要有兴趣,再者就需要恰当的方法,最后,需要的就是持之以恒的动力。
  《论语》讲孝:
  孝道,在中国古代至今天都占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而在这部著作之中,也毫无疑问的占据了主导的地位,人不孝则非正人君子,此类人鲜矣,《论语》大概一半左右都牵扯到了这个“孝”字,正因如此,后被公认为百家之正统的儒家学派把孝道推广的非常广泛,巩固了孝道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论语》讲政:
  政治,自古以来一直才是世界上真正占据主要地位的事,论语中对待政治,主讲一个子——仁。对于政治来讲,要想成功的治理国家需要什么?答案是得民心,若想得民心最好的方法是什么?只有仁。这一点儒家的选择是很正确的,但不知为何,儒家的政道并未被自古以来的各大王朝用于主要政道,实是一件痛苦之事。
  论语,作为我们华夏民族不可磨灭的传统著作,虽然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但是,我们的大部分习惯已经在儒家思想的驱动下变得儒化,中国人心中孝为先,正是因为千古以来儒家思想的主导,与《论语》在我们祖宗身上留下的习惯一直传承下来。


  论语读书心得2

  《论语》是一部语录体散文,记叙了千年以前我国大学者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成为我国的四书五经之一,其经典语句被我们流传至今,可为宗矣。
  《论语》其实并不仅仅的记录了孔子以人的言行,还有许多的是他弟子的言行,他的弟子无一不亦包揽群书,通晓古今,人品正道,更有天赋异禀的弟子,在我眼中,他们的成就决不亚于孔子。
  《论语》讲友:
  人存世上,什么是最不可缺少的?朋友!这一点论语中就讲述了许多,交友儒雅,友人高尚,就是一种激励自己向上的方法,《论语》讲交的朋友要比自己强,这样才可以让自己奋发向上,成为人中之龙。
  《论语》讲礼:
  对中国人来说,理解是十分重要的,《论语》中讲礼,不必过分的拘泥,但又不可不遵,这就是《论语》对待里的态度,实实在在的讲了最正确的对待理解的态度,可以为后人所遵循,流转百世。
  儒家思想的核心——中庸之道,这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理论中庸。
  说他世界最强毫不过分,因为世界上凡是都要讲究一个尺度,而儒家思想正是这种思想的代表,凡事不可偏激,也不可太淡薄,所以我们正需要一个态度去对待这些无法分化的特别明确的事情,那就是中庸之道。
  《论语》作为我国文学艺术的瑰宝,对于我们来讲实在是太重要了,对于它,世人也抱着神圣的态度去品读,也是我们华夏五千年历史的一大见证,也是历史上不可动摇的一部分,被世人所称道,《论语》不朽!


  孟子》读后感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又如“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译:称一称,然后才知道轻重;量一量,然后才知道长短。万物都是这样,人心更是如此。这样地向人说明道理,能让人不服吗?“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是孟子的重民思想。真是啊,广大的人民群众又怎么能忽视的呢?《荀子·王制》:“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多大的江山也能保住吗?“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译:君主把百姓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百姓也就会把君主的快乐当作自己的快乐;君主把百姓的忧患当作自己的忧患,百姓也就会把君主的忧患当作自己的忧患。这个思想一直延续到现在。以人为本,“三个代表”,党的宗旨,无不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现。 《孟子》中有许多具有哲理性的句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译:动用心思的人治理别人,动用体力的人被人治理;被人治理的人养活别人,治理人的人靠别人养活。这句知看似现在的社会分工关系。想想看,远在古代的人就能有这种思想,能让人不敬佩吗?


  庄子在《逍遥游》中提出了”至人,神人,圣人”的生活意境,逍遥游作为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思想的最高境界,也是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学说的最高理想。作品描写了一个哲学意识上天入地以求索宇宙的秘密后倦极而返的心理经历。
  作者首先通过描绘一系列具体的事物和三个不同层次的人物来反复申明绝对自由的难得,借鲲鹏和蜩鸠的对比,来说明大小的分别,破除一般人见小不见大的观念,并指出:唯有“无己”的“至人”才能做到逍遥游。
  接着塑造了一个神人的形象,使逍遥游的“至人”具体化。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赋予了这个神人最美的外表和最好的品质,她是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逍遥理想的完美体现者。然后则极为生动幽默地写了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与惠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论辩有用与无用、小用与大用的情况。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认为小用不如大用,无用就是大用,只有“无所可用”,才能“物无害(之)者”,在“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永作逍遥游。
  读完全篇,可以理解到:逍遥游是指无所依赖、绝对自由地遨游永恒的精神世界。这让我想到:现实生活中,人们或是为了名利勾心斗角,整天生活得惶惶不安;或是没有人生目标和精神支柱;或是注重物质的享受,忽略了精神上的提高。
  越来越方便快捷的现代生活方式让我们在享受它的同时也失去了很多美好的追求。有些人舍不得花上一个小时看一本好书,更乐意做的是去泡网吧,或是去麻将桌前搓一小时。
  社会的进步让人们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然而社会的进步更需要强大的精神文明来支持和推进。所以,当我们有闲暇时,不妨捧起一本好书,全身心投入地去读它,理解它,做一个现代的”至人,神人,圣人”,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畅游。


  依次是 论语 孟子 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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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
答:本文将为你详细介绍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帮助你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作品的基本内容和特点在写读后感时,首先要介绍你所读的文章或书籍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这就像是给读者画一幅作品的素描。樂深入分析和评价其次,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感受,对作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这部分是你对作品的个人印象,也是你与作品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