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敲门闹事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夜间凌晨一点,小伙敲门扰民连续三日,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作者&投稿:刘依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半夜敲门闹事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这种行为已经威胁了他人的生活和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私自骚扰威胁严重损害了他人权利,会被处以罚款或拘留。
法律分析
上门骚扰已经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属于寻恤滋事行为,情节严重将寻恤滋事罪定罚。违法类型:一、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的表现:一、在群殴中,起主要作用的;二、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过的;三、追捕、拦截他人过程中,有暴力、侮辱行为的;四、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或其他危害后果的,处以重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有个人半夜来我家闹事,狂敲门,说话粗鄙,扰乱居民,说找我家人有事,可他们都不在,只有我,他们都先前说了,如果家人不在他们就走,可是我说了家人不在后,拍了视频,他们还是没有走,还加强了语调,说什么这一家的人搞什么黑帐(这里我忘记是什么了,但是跟黑账差不多)我打电话给我父亲,父亲让我报警,我爸到了,和他们讲,我爸爸理清,有一个还刚20出头的人,一直在讲我爸已经回答了他的那件事情,(我觉得他就是理不清闲找话说),我爸也给出了消息记录,当时那20出头的人是找了一个人来调解的,所以我爸早把那6千块钱转给了这个人,而这个20出头的人却一直在问我爸为什么把钱转给这个人,我吐了呀,小脑袋瓜子怕饿昏头了,警察到了,20出头的就一直插话,不让警方和我爸正常诉讼,后来警方说明天到司法机关解决,这个20出头的还说就怕他不敢来,此段我录音了的,从他在我家狂敲门,到走一共说了10次,他怕是旺仔牛#糖吃多了
最后大家准备都各自回家,他还在大声的说着不得体的话,导致邻居破门而出😂我想请问一下大家能不能告他😁😁

这是我的一个小故事,耽误大家几分钟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麻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虽然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首先这种行为要属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并没有对这种骚扰行为的相应规定。所以,警方处理确实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不过,你们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规定,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不过,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而你们必须要证明对方存在夜间敲击行为。虽然会是一条麻烦的道路,不过,实在没办法,亦不失为一解决途径。
邻里纠纷的确是最难解决的,建议请居委会再调解一下,可能双方之间有些误会也未可知。
祝愿你们早日解决此事。



骚扰应该是、

半夜敲门闹事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摘要】
半夜敲门闹事属于哪种违法行为?【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收到,正在为您分析问题,如果您有什么需要补充,可以发给我,我好为您进行详细回答!【回答】
首先半夜敲门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太过分,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的。根据上述长期被人敲门,应该搜集证据,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骚扰者。【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回答】
我跟属地派出所联系了己经报警大晚上女青年敲老百姓家门这属于什么行为【提问】
能回答问题吗【提问】
你们之间有什么纠纷吗【回答】
属地派出所不出警老百姓家外边按装摄像头【提问】
报警之后警方受理立案了吗【回答】
为什么不出警的原因告知了吗【回答】
敲门女人不认识【提问】
经常半夜敲门骚扰,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经常半夜敲门骚扰别人,严重者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要报案处理的。【回答】
半夜经常有人敲门扰乱正常休息的,并不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但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当事人首先要找到敲门的人才能进行处理,当事人可以采取查看监控录像或者半夜蹲守的方式找到敲门的人,从而报警处理。【回答】
先报警后联系属地派出所【提问】
拨打110报警之后,属地派出所就会出警来处理的。【回答】

这个问题确实比较麻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虽然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首先这种行为要属于“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的行为,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并没有对这种骚扰行为的相应规定。所以,警方处理确实缺乏相应法律依据。
不过,你们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权”的规定,要求对方“停止侵害”,不过,这需要通过诉讼解决,而你们必须要证明对方存在夜间敲击行为。虽然会是一条麻烦的道路,不过,实在没办法,亦不失为一解决途径。
邻里纠纷的确是最难解决的,建议请居委会再调解一下,可能双方之间有些误会也未可知。 要看是否有事情了,如果属于无事生非型。那就是严重扰民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因从事本职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噪声危害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利于声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改造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防止或者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第九条 对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