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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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 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 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 安全检查制度
  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 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 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 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 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 不扰民措施
  十四、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 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 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 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 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
  二、 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 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 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为了防止工伤、爆炸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劳动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
  1、参加编制、审查、批准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所编、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技术责任,根据工程项目的划分,逐级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经审定批准安全技术措施(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部门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工程部质安部备案。工程部不得下达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计划或工程项目。
  2、各项目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公司质安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公司质安部负责汇总。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季节及施工条件编制 ,要有针对性,能真正起到指导安全防护,确保安全生产的作用。
  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承包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质安部备案。
  5、单位工程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由公司工程部编制,由技术负责人审定,公司经理批准,由质安部门备案。
  6、自制大型工具(包括起重工具)机械设备的技术设计中,必须同时提出制作及用时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审定,经理批准。
  7、安全技术措施费,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质安部审查,财务科统一平衡,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列入计划,经费来源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8、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检查所属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若发现不按本标准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将根据公司制定的奖罚条例进行经济处罚。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三、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四、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1、构成架体的各种材料,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严禁使用无证不合格产品。
  2、施工设备安装后由项目部自检,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后挂牌使用。
  3、所有搭设、检查、验收责任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验收单中对各项检查项目均应有结论,数据量化。
  4、架体、设备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其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
  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记录在案。
  6、验收资料中应有各种准用证与合格证,设备试运转记录,用电设备有电阻测试记录,塔吊验收资料中还应包括拆装单位《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作业人员《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及其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1、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2、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3、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4、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5、对于施工机具的修理,一般可由现场施工队建立维修组,全面负责各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对于技术复杂的大修理工作由专业的机修部门负责。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六、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奖励
  参照公司二OO一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二、处罚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的使用,工地必须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如工地在临街处或人行道通道处不挂安全网,处以1000元处罚,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高空作业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如发现不系安全带而进行高空作业,每人罚款50元。工地有安全带,工人不系者,罚款由个人负责,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有不戴安全帽或穿背心、拖鞋的每人罚款10元。
  9、工地必须悬挂五牌一图,如发现缺一块,罚款300元。
  10、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而且要有针对性,发现安全资料不全,缺一项罚款100元。
  11、上述各条款规定,公司均向工地直接收取。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无伤亡事故不需填写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首先组织力量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公司按事故轻重,通告和报告有关部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程)调查登记,分析、统计。
  3、对事故应按《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查明事实原因,分清事故性质和责任。确定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作出处理。
  4、要对事故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提出预防同类事故发生措施不放过),通过调查、分析、处理,改正安全管理工作。

  十、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区场地必须做硬地坪,有排水沟,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
  2、设置盥洗池,二层以上宿舍要有给水源,水斗和落水管设置。
  3、设置生活垃圾箱、茶水亭,上盖加锁,有专人负责清运垃圾及茶水供给。
  4、宿舍明亮通风,东西物品堆放整齐,室内清洁,有卫生负责人和轮流值日清扫制度,保持室内整洁。
  5、安排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负责公用场地清扫,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
  6、配制消毒除四害设施,杜绝蚊蝇孽生。
  7、办公室要保持清洁,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8、食堂要做到防尘,防蝇,防鼠,远离污染源,食堂内外必须每天做到清洗打扫,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2、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高层建筑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配备足够灭火器,放置位置正确,固定可靠。
  3、焊割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严禁违章动火,必须持证上岗(焊工操作证动火证)明确监火人,备带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5、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6、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7、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任意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一、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三、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四、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五、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六、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十三、不扰民措施
  为了保障建筑工地职工和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工程的正常运行,制定下列不扰民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噪声、固定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施工现场要制定防尘措施,以达到减少或杜绝扬尘的目的。特别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
  3、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4、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防噪声措施,事先作好周围群众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
  5、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控,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6、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1. 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施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公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保护应按规定(JGJ59—99)有关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扣。
  2. 搭设井架、脚手架等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4. 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5. 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6. 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7. 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管理班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项目工程场容场貌的基础,也是安全生产、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应该必须发动班组,抓好班组管理,按各种班组操作落手清标准进行定期考评并与奖、罚挂钩,在提高班组操作素质的基础上,各班组自觉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标准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证场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项目管理领导班子要有人负责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检查、考核。由技术员、安全员、施工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检查、考核,原则上谁签发任务单谁考核,一般由施工员负责。评分符合标准,不弄虚作假,扣分处注明原因,重实据,奖罚要分明。
  三、施工现场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 施工班组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钢筋、砖块、木料、扣件等及时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点。
  2、 楼层、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无散落的混凝土、沙浆、碎砖等杂物。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凡能利用的应作到就层就地破碎使用。
  3、 班组使用的手推翻斗车、工具车、设备、周转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时冲洗铲清按规定存放,注意保管。
  4、 在脚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组,必须在操作完毕后及时清除底笆上砼,砂浆、碎砖等杂物,不能影响其他班组区域落手清工作。
  5、 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2. 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 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 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 生产班组每天上班前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底要有针对性的内容;
  2、 施工员、安全员每天对作业面上须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执行人员和整改期限;
  3、 项目工程部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安全员及时做好台帐;
  4、 检查要有重点,要讲究实效,并建立项目整改书面通知单,及整改反馈档案制度;
  5、 项目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的管理及有关记录,对较大隐患在短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向上级请示;
  6、 对操作班组或个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以相应的奖罚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长期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实践证明的成功制度与措施。这一制度与措施最早见于国务院1963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即《五项规定》)。《五项规定》中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各自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必须加以明确的规定。
  《五项规定》还要求: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制度);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在各自的企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企业单位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设置不脱产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企业职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责任制作用
  (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四)企业单位各生产小组都应该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小组安全员在生产小组长的领导和劳动保护干部的指导下,首先应当在安全生产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协助小组长做好下列工作:经常对本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组的安全设备;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情况的时候,及时报告;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领导上实现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企业单位的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安全生产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七条第一款作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其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厂长、经理是法人代表,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生产工作的几项规定》要求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明确规定:企业领导(厂长、经理)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或总的责任),在管理生产的同时要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规定:一个企业发生伤亡事故,首先要追查厂长的责任,不能姑息迁就。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采取的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常常不是哪一个职能部门就能单独完成的,需要各有关职能部门和车间相互配合,因此,没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负责,这些措施就难于实现。
  实践证明,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利于增加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调动他们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由各个行政部门、采区、车间、班组(工段)和个人组成,各自具有本职任务或生产任务。而安全不是离开生产而独立存在的,是贯穿于生产整个过程之中体现出来的。只有从上到下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规赋予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由大家来共同承担,安全工作才能形成一个整体,各类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无机可乘,从而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因此,许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在实行中、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安全工作采用目标管理的方法,并与奖惩制度紧密结合,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的安全工作得到了加强,这种做法是将生产安全所要达到的目标事先制定,并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各班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达到以这个目标,在奖金或其他方面要给予奖励;若完不成目标,要扣罚奖金或给予其他处罚。在实行时,通常考虑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即,权力大,所应承担的责任就重,因此在奖惩方面也要重奖、重罚,就象国务院领导所讲的那样做到有权就要负责,责权统一。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职责是一个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和灵魂,是别人或者说是外人不能帮你写的,只有你知道,你的工人最应该做什么,最不应该做什么是吧,若要参考,最好的参考就是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其中明确规定了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职工,期间各级专业部门人员应该做的基础工作,可以做为你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的标尺。

不是专业的。看看能帮上您吗?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措施:
三、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细则:
1、在图纸会审或技术交底阶段,即了解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如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安全问题,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地下结构如暗管、电缆及其它构筑物的详细资料,要求施工单位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3、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解决用地范围内的电讯、电杆、房屋、树木及其它影响施工安全的构筑物。
4、要求施工单位调查了解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等有关善,并提供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因素及预防措施。
5、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批复开工报告,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6、审查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
施工实施阶段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检查。
4、高处作业

(3)悬空作业
5、交叉作业,重点监控以下内容:
支模、砌墙、粉刷等工种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作业面作业。
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要求施工单位派专人现场管理,下方不得有其它作业员。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堆放处离楼边沿应不小于1米,堆放高度不超过2米,楼梯口边,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部件。
6、塔式起重机,井字架垂直升降机,对于以上机械,安全监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的自检验收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临时用电: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理。
审查施工审核报送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检查施工单位配电系统是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检查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是否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的根据规范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现场供电系统,做到发现不合格时立即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8、吊装作业
起重机械须经有检验合格;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具备相应资格。
施工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周围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制定出完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监理人员审核。
吊装前督促施工单位对起重机械的吊钩、吊环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所配起重机械的要求。
吊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场地,起重机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吊装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防护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或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吊装物起吊时,应绑扎牢固、平稳,不得在吊装物上堆放和悬挂零星物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下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作业。
9、冬季施工
检查施工单位必须要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的防寒,防滑措施,现场若采用明火采暖保温或加热,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冬开挖土方时,应有防冻措施。冬季施工中使用建筑机械时,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冬季使用的有关规定。冬季施工的现场住宿要有保暖和防止煤气中毒措施,严禁使用电热毯、电炉子等电热装置。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1、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2、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职工需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单位的劳动纪律,作业过程中不违章、不违规。工作仔细,做好相应的数据记录,交接班的时候也要同时就安全生产情况作出说明。能够按时检查工作,发现有可疑情况要尽快报告、处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

怎样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

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和什么制度
答:安全生产实行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制度: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答: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各自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责、社会基层组织和新闻媒体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等...

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怎么写
答:5、本制度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 6、本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二 特种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改造 1、特种设备采购应当从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2、采购的特种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什么安全生产责任制
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答:提供我们公司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