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一级科目是国家规定的 二级科目是单位自己设的吗? 财务中的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分别是指什么?

作者&投稿:帅芬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会计一级科目是国家规定的,大部分二级科目可以由单位自己设置。

二级会计科目,又称明细分类科目或明细科目。是对一级会计科目所属经济内容作较详细分类的科目。比一级会计科目详细,但又比细目概括。根据企业管理的需要,一些会计科目的二级科目,也可以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

对会计科目进行分类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会计科目核算的归属分类;二是会计科目核算信息的详略程度;三是会计科目的经济用途。

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6、损益类科目:分为收入性科目和费用支出性科目。收入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费用支出性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按照会计科目的经济内容进行分类,遵循了会计要素的基本特征,它将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化分门别类的进行归集,清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可以。

二级科目未统一规定,可以国家规定的一级科目下如果国家列明科目不足的,按自己需要设置。(根据法无禁止即允许原则),譬如应收账款下,国家未规定二级科目,可自行设置:

应收账款-国内

应收账款-国外

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应收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按收回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1、会计一级科目是国家规定的,大部分二级科目可以由单位自己设置;
2、会计凭证根据合法性原则,是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中国现行的统一会计制度中均对企业设置的会计科目作出规定,以保证不同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企业应当参照会计制度中的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但其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得违反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在不影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部分二级科目也是国家规定的,比如应交税费下的各个科目
这个没有硬性规定的

某些二级科目可以单位自己设

会计科目可以增设一级科目吗?~

会计科目本来就有一级科目,你是要增设二、三级科目是吗?如果是的话可以增加的。

1、一级科目
又称总账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是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进行总括分类的类别名称。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科目。
2、二级科目
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主要是由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是对一级会计科目所属经济内容作较详细分类的科目。比一级会计科目详细,但又比细目概括。
总分类科目对其所属的明细分类科目具有统驭和控制的作用,而明细分类科目是对其所归属的总分类科目的补充和说明。

扩展资料
会计科目的设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统一制定。明细分类科目除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可以根据本单位经济管理的需要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自行设置。
2、相关性原则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3、实用性原则
在合法性的基础上,应根据企单位自身特点,设置符合企业需要的会计科目。 注意也不是所有的总分类科目都设置明细科目。例如本年利润就没有明细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会计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