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举报违法用地 国土违法怎么举报

作者&投稿:赧克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发现违法用地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发现违法用地可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违法征地是具有严重的具体危害性的,具体如下:

1、违法征地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和谐社会的发展受到阻碍;

2、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不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3、违法征地很容易导致土地浪费;

4、违法征地容易使政府的公信力降低,容易产生人民不相信政府的现象;

5、违法征地是利益的驱使,也会让土地的使用者得不到法律规定的补偿,从而降低其生活水平。



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时请遵守以下事项: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严禁造谣、诽谤、攻击他人。

3、请勿发表与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无关的任何内容。

4、真实、准确地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尽快处理并与您联系,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保守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秘密。

5、为了提高运行效率,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事项,如需举报其他问题,可以另行提交。

  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地可以去国土部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④、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1]

如何举报非法占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6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受大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国土局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6。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举报时请遵守以下事项: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严禁造谣、诽谤、攻击他人。

3、请勿发表与国土资源违法举报无关的任何内容。

4、真实、准确地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尽快处理并与您联系,我们将依法保护您的隐私权,保守您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秘密。

5、为了提高运行效率,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事项,如需举报其他问题,可以另行提交。

土地违法举报电话
答:法律分析: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12336的受理范围有非法批地、违法占地;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破坏耕地;非法勘查、开采、非法批准探矿权、采矿权、非法转让矿业权;其他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法律依据:...

破坏耕地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答:破坏耕地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拨打国土资源部门的违法举报受理电话12336。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一、破坏耕地罪怎么认定?现行的法律中,破坏耕地的罪名是:非法占用耕地罪。构成要件:1、...

非法占用耕地举报电话
答:法律分析: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土地被侵占的时候当事人是可以打电话去报警,但是具体之后怎么样报警维权等则需要专业的律师来结合实际情况提供帮助。对于土地被...

如何举报违法用地
答:1、可以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举报;2、网络举报:国土资源部举报信箱;3、寻求媒体帮助;4、向征地部门所在地政府或上一级政府投诉,但实践中这种事举报也没有用,政府部门不予处理;5、向法院提起诉讼。违法用地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
答:您直接搜索 土地违法举报网 就可以【回答】我那个问题怎么才能给处理了【提问】如果您不能熟练登录网站,您也可以拨打12336进行电话举报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开通以来,...

举报违法征地最有效的办法
答: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在农村非法占用土地的,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违法用地举报电话12336,也可以直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举报。举报时,应说明违法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名称、占地位置、...

国土资源部举报电话号码
答: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亦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一)违法批地。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

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
答: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是12336。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非法转让土地行为;2.破坏耕地行为;3.非法占地行为;4.非法批地行为;5.侵占、挪用征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行为;6.拒不交还土地的行为;7.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为;8.非法批准出让或者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

违法占地如何举报
答:违法占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1. 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和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 违反土地利用规划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的,没收非法建筑和设施,并可处以罚款。3. 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4. ...

举报土地违法行为应该去哪个部门
答:法律分析: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