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各朝代的军事特色 越详细越好,允许粘贴 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军事实力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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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资料各朝代兵制(很全了)

  夏商西周兵制

  夏朝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国家及其军队从此产生,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出现。经商至西周,奴隶社会的军事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夏朝的军事制度这一时期史料缺乏。据《尚书□甘誓》记载,夏王控制军队,其下有“六事之人”,可能表明夏王辖有分工不同的人员。这时已有战车,车上的成员区分为左、右、御。对作战人员还有奖惩规定。可见,随着国家及其军队的产生,出现了组织和管理军队的一些制度。

  商朝的军事制度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妇姘,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亚”、“马”、“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虚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徵兵),一次徵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1万人的。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臿”(《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虚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

  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虚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虚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商朝军队的武器装具,据考古发掘和甲骨文记载,主要有战车、弓、箭、戈、矛、刀、斧、钺、干盾、矢镞、头盔、甲胄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镞、头盔等是用青铜铸造的。河南安阳侯家庄1004号商王陵墓内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个,说明商朝对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见图)。

  西周的军事制度在沿袭商制的基础上又有很大发展。周初,王室强大,“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军权集中於周天子手中。其下有“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尚书□牧誓》)等官职,仍不分文武。各诸侯国及一些贵族大臣也都有自己的军队,但一般须听从周天子调遣。西周晚期,王室衰微,遇有战事则往往倚重一些诸侯国和贵族大臣的军队。

  西周军队的士卒均由“国人”(都城及其周围的奴隶主和平民)充当,奴隶只能随军服杂役。金文中有“西六师”、“成周八师”、“殷八师”的记载(《禹鼎》、《舀壶》),表明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是师。但是,《周礼□夏官》称:“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在金文和其他古籍中则未见有此类记载,据以推断,西周军队中可能不存在军的建制,也难於有这样规整的组织体系。

  西周军队的主要兵种是车兵。战车一般由4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随车有徒卒,一般12人,车驰卒奔,簇拥前进。兵器仍用青铜制造,但比商朝有较大发展。出现了兼备戈、矛功能的戟和可刺可斩,便於近战的短剑。甲胄、干盾用皮革制成,缀以青铜泡,更为轻便,并增强了防护力。战马也装备了护甲。还规定有战前检查武器装备的措施。战斗中已采用旌旗金鼓指挥,要求行列整齐,攻伐协调,进退一致。注意了不轻易杀降和掳掠。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对西周建立强大军事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的军事制度也具有深远影响。

  春秋兵制

  中国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6)奴隶制逐渐解体,封建制逐渐兴起,军事制度随之发生相应的变化。

  随着周王室的衰弱和一些诸侯、卿大夫势力的增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逐渐变为“自诸侯出”和“自大夫出”(《论语□季氏》)。较大的战争几乎都由诸候国的军队承担。几个诸侯大国相继成为中原的霸主,代天子发号施令。

  诸侯国的军队主要由公室军队、世族军队组成。公室军队多建於西周诸侯受封立国时。主要成员是“国人”中的士和农。士以习武打仗为主要职事,作战时充任甲士;农即庶人,除老弱残疾者外,所有成年男子都须接受军事训练,三季务农,一季讲武,每隔三年进行一次大演习。遇有战事,要随时听从调发,充任徒卒(步兵),役期依战事的长短而定。奴隶一般没有充任甲士和徒卒的资格,只能随军服杂役。这时,卿大夫的势力迅速发展,他们也仿照国都的制度在自己的封邑上,设置军队,即世族军队,其从军人员也以封邑及其周围的士和农为主。此外,某些较大的城邑还有“邑甲”,有的属於国君,有的属於卿大夫,是公室军队与世族军队的补充。

  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车兵是主要兵种。各诸侯国兵力的强弱,往往以战车(见中国古代战车)的多少衡量。前期,诸侯国一般不超过1000乘,所谓“千乘之国”;卿大夫一般不超过100乘,所谓“百乘之家”。后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晋国和楚国已各达到5000~6000乘,齐国和秦国也各有2000~3000乘,还出现了拥有近1000乘的卿大夫。每辆战车多由4匹马驾挽,一般配有甲士10人(包括车上3人),徒卒20人。春秋中期以后,各诸侯国随车徒卒有不同数量的增加。有的诸侯国及边陲少数民族国家,还建立了独立於战车之外的步兵。公元前719年,鲁、宋、陈、蔡、卫等国伐郑,“败郑徒兵”(《左传□隐公四年》),这是中原诸侯国使用步兵的最早记录。公元前541年,晋军与狄人交战,因狄人用步兵,晋将魏舒“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左传□昭公元年》),即临时拆散车兵建制,将五乘战车上的甲士改编为步兵三伍,这是中原诸侯国改车兵为步兵的一个典型事例。南方的楚、吴、越等国已建有一定规模的舟师,多用於内河、湖上,有时也出海作战。

  各诸侯国军队的组织编制不尽相同。据《国语□齐语》记载,齐国管仲改革时规定:齐军五人为一伍,十伍(50人)为一小戎,四小戎(200人)为一卒,十卒(2000人)为一旅,五旅(1万人)为一军。据《左传》记载,晋军有伍、两、卒、旅、师、军的建制。楚军的车兵有“广”,晋军和郑军的车兵有“偏”等不同的编制。军队的粮草物资供给,平时由“司马”负责,战时士卒通常须随身携带数天的口粮,称为“裹粮”,并有随行车辆以备补充。到达某城邑或诸侯国时,则由该城邑或东道国供给。

  春秋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演变,军事制度进一步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晋、鲁、郑、楚等国先后在改革田制的基础上,“作州兵”、“作丘甲”、“作丘赋”、“量入修赋”等(《左传》僖公十五年、成公元年、昭公四年、襄公二十五年),扩大兵役和军赋的来源;允许奴隶从军和充当甲士,“国人”从军的制度逐渐向郡县徵兵制演变;车兵的地位逐渐下降,步兵的地位逐渐上升;军权向集权方向发展,文武开始分职等。但是这些变化,有的仅开始,有的仅表现出某种先兆,军事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在战国时代完成的。

  战国兵制

  中国战国时期(公元前475~前221),封建经济迅速发展,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国的君主竞相变法图强,攻伐争雄,军事制度也随之发生重大变革。

  各诸侯国建立了统一的军队,国君掌握军队的徵调大权,实行凭“虎符”发兵的制度。“虎符”符身虎形,一般为铜制,分两半,有铭文。战国时期秦国国君颁发给杜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郊)的“虎符”上刻的铭文规定:右半在君,左半在杜,凡徵发兵甲50人以上,必须与君符会合。但有烽火报警,也可“毋会”君符而采取行动。国君之下,始设将军(楚国称上柱国)等专职武官,文武已明显分职。

  各诸侯国主要实行郡县徵兵制,农民是主要的徵集对象。郡守和县令有权徵集本郡、县适龄男子入伍,并可率领他们出征。男子16或17岁“傅籍”(或称“傅”),即进行登记,然后,根据国家需要随时应徵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徵。据《睡虎地秦墓竹简》记载,墓主17岁“傅籍”,第二年入伍参战,战争结束返回故里,后又再次应徵入伍。除徵兵制外,各国还兼行募兵制。招募之兵,经过严格的考选,多充军队的骨干和国君的卫队。如魏国考选“武卒”,要求能“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荀子□议兵》)。齐国的“技击”、秦国的“锐士”等,也是以较严格的考选办法招募的。凡中选者,都要进行长期的专门训练,并享受比较优厚的待遇。

  步兵是主要兵种,骑兵和舟师发展也很迅速,车兵地位下降。步兵通称为“带甲”。《战国策》等文献有“带甲数十万”、“带甲百万”的记载,说明步兵的规模甚为庞大。骑兵有较大发展,出现了“骑万匹”之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是中原诸侯国改革旧制,发展骑兵的典型事例。舟师较为发达的有楚国等。秦国舟师的规模也很可观,《史记》记载,秦“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与三月之食,下水而浮一日行三百余里”。

  军队组织往往和居民组织相结合。郡、县居民多是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即“伍什之制”。伍什之上,秦有里、乡,三晋有连、闾。军队的组织与之相应。《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以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五十人为一属,百人为一闾。

  兵器中,剑、戟、刀、矛、匕首等锋利的钢铁兵器迅速发展,强弓利弩大量使用。各诸侯国普遍建立了掌管武器制造的“府库”(即武库),有的还负责检查武器的质量和上报的数量。各诸侯国都注重奖励军功,建立了军功制度。例如,秦国商鞅变法时,订有20等“军功爵制”,规定临战者不论出身贵*,只要杀了敌人就可晋升爵位;反之,如果没有战功,贵族也不能晋爵。

  战国时代军事制度的变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战争规模扩大以及兵器质量提高等多种因素造成的。这种变化,不仅适应了新兴地主阶级的需要,也为秦、汉军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写作资料大全[全是转载] 第三十五章

  秦汉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军事制度是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汉承秦制,又有了新发展。

  军队的体制秦、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并置於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秦为国尉,汉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临时任命将军统兵,秦有上将军和前、后、左、右诸将军;汉地位最高的为大将军,其下依次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诸将军。将军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汉朝的京师兵主要有南军和北军。中尉所领的屯兵驻於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统领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主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精简南军,加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於长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全部随将军出征。同时,将中尉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置於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中尉统领,侯国之兵隶属於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后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

  军队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兵种。大抵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士、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海诸郡多编练楼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马俑,正是步、骑、车等兵种混合编队庞大阵势的生动展现。至汉朝,车兵逐渐被淘汰。汉朝军队的编制,据《后汉书□百官》记载,“大将军营五部”,部由校尉统领,“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部分左、右部或前、后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后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后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军队中、下级组织的不同记载,很可能是不同地区或军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编制。

  兵役制度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徵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徵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后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后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徵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徵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后,徵兵制渐衰,於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军事训练制度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积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军需供给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秦、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汉朝还*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秦、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秦、汉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这些对於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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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是关于兵制的特色

还有比较简单的兵制介绍
一:

1、商周时期的征兵与甲士制度

我国在商、周时已经有征兵制度。当时规定,每个部落成员在战争期间,都有当兵作战的义务。军队的核心是王家与贵族子弟,即“三族”与“多子族”所组成。

基干力量是由平民组成的甲士。那时作战用战车,每辆车上有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的作战人员三名.俗称“三甲士”。在每辆战车的两侧与车后,随有步兵(徒兵)几十名,由奴隶充当。他们既是战斗员,又是侍候奴隶主的杂役。

2、战国时期的常备兵与常备兵考核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相继变法,封建经济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开始建立了郡县制,兵役制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当时已经建立常备兵制度。常备兵是军队的基干,他们都是应把经过考选而来。选时相当严格。

以魏国为例:选拔武卒要求参加考选的人穿“三层之甲”,拿一张要用上百斤力才能拉开的硬弓和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扛着文,头戴铁盔,腰佩剑,带三天粮食,在半天之内走完百里路。凡是中选的人,免除全家的赋税、徭役。

3、秦汉时期的征兵制度

秦统一中国后,便出现了全国规模的征兵制。征兵以郡县为单位,郡守有征发一郡壮丁作战的权力。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汉承秦制,当时规定不省贵贱,男子二十岁就要在官府登记。并且根据三年耕一年储的原则,从二十三岁起正式服役,直到五十六岁止。在适龄期间,除每年农闲受训外每人一生要服两次兵役,每次一年。一次在地方上,称“正卒”;一次在边疆或京城,称“戍卒”或“卫士”。

汉武帝时,出现了招募熟悉北方少数民族情况的人组成“胡骑”,招募熟悉南方越事的人组成“越骑”。

4、三国时代的世兵制度

东汉后期,由于军阀割据,坞堡林立,大批农民为军阀豪强所霸占,成为依附于他们的部曲(近于奴隶的私人部队)。很多壮丁成了地主家兵,全国征兵制度遭到严重破坏。

三国时期出现了“世兵制”。“世兵”就是父子世代为兵。这种兵家户籍不属郡县,而由军府管理,称为“士家”、“军户”。他们的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得到放免才能取得平民的身份。

5、世兵制度的进化体: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度

南北朝后期,北朝出现了“府兵制”。西魏的字文泰在大统九年(公元543年),广泛招募各地汉族豪强地主从军,通过他们的从属关系,带来了大量家兵、部曲等私人武装。西魏政权根据他们所带军队的众寡,授予各种不同爵位。这种使地方割据的私人武装中央化的办法,不但增强了朝廷军力,同时使鲜卑部落兵与汉族封建兵制逐渐结合,创置了“府兵制”。

西魏末年,府兵由六个柱国大将军率领,每柱国下设两个大将军,一个大将军下又有两个开府将军,共有二十四军。当时府兵与民籍分开,不属郡县管辖,他们只管打仗,不负担其它赋税。

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全国府兵由十二卫分领。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

唐初全国共有六百三十四个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一改隋朝鹰扬府为折冲府,每府府兵归折冲都尉管辖。并规定在设府的地方,人民有充府兵的义务。服役年龄是二十至六十岁.应征充当府兵的人,平日务农,农闲教练,征发时自备兵器、资粮。这实际上是一种兵农合一的兵役制度。证调服役的人,定期宿卫京师或戍边;战时出征,战事完毕,即“兵散于府,将归于朝”。

6、唐中后期、宋的募兵制

唐代中期,府兵因负担过重而大量逃亡,折冲府名存实亡,府兵制受到严重破坏。为了补充兵员,就采取了招募的办法。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723年)招募蒲、同、歧、华、京兆等州逃亡的府兵和白丁充当宿卫,称“长从宿卫”,以代替府兵定期轮流宿卫的旧制度。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27年)下令各军镇招募长驻边疆的军防健儿,其家口愿同去的,各给田地屋宅。后来组成边兵,由方镇操纵。这样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府兵制度基本结束。

募兵制是宋朝的主要兵制。当时有四种不同军队——禁军、厢兵、蕃兵、乡兵。禁军是皇帝的亲兵,驻守京师,兼备征伐,是北宋的正规军。它来源于全国招募与选自厢兵、乡兵中的健壮兵丁。厢兵是各州募集的地方军,不进行军事训练,所以不能作战,只给地方政府服亲没。蕃兵是招募西北边疆少数民族,充当过境屯戍守军。乡兵,于招募之外,也有当地征发的,经过训练作为地方防守部队。

7、元的部落兵制

元朝在取得全国政权前,实行部落兵制。本部落的男子十五岁以上、七十岁以下全部当兵,下马牧畜,上马攻战。其本族人建立的‘蒙古军”与后来吞并各部落建立的‘探马赤军”为主力军。进入中原后,抽调二十岁以上的汉人壮丁建立“汉军”,作为戍守当地的地方军。

8、明的卫所制

明朝实行“卫所制”。军队组织有卫、所两级。一府设所,几府设卫。卫设指挥使,统兵士五千六百人。卫下有千户所(一千士兵),千户所下设百户所(一百士兵)。兵士有军籍,世袭为军,平时屯田或驻防。遇有战争,朝廷命将,率领调自卫、所的士兵征战。

卫所制有些象世兵制,又与唐代的府兵制相似。

9、清的部落兵制:旗兵制

清朝实行“旗兵制”。起兵伊始,以部落为单位组成“旗”,旗是军政合一的组织,旗民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因此,旗兵制就是部落兵制。

公元1615年,努尔哈赤将满、蒙、汉族力量编成八个旗,分别用正黄、正自、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种色旗作标志。这就是八旗军”的由来。

清统一全国后,又以汉人为基础组成了“绿旗军”(以绿旗为标志,又名‘绿营兵”)。兵员时有增减,最多时达到六十多万人。

二:

奴隶社会军事制度 据《尚书·甘誓》载,公元前 21世纪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产生,作为 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同时产生,并且建立了战 时军队编组与奖惩制度。夏王掌国家军政大权,主要政 务官“六事之人”,战时便是统军将领。根据甲骨文记 载,商朝以商王为最高军事统帅,以贵族大臣和方国首 领为高级军事将领。商军出现了“师”的编制单位,建 立了“登人”、“登众”的兵役、动员制度和以射、御、 田猎为内容形式的训练制度。军队分车兵和徒卒,以车 兵为主,主要装备是畜力驾挽的战车。西周军制比夏、 商有了很大发展,中央常备军力量扩大,拥有“西六师”、 “成周八师”和“殷八师”,共22个师。“礼乐征伐自 天子出”,各诸侯国和一些贵族大臣虽有少量军队,但 要听从周王统一调遣。

奴隶社会军制的特点是:①与王权为中心的政治制 度相适应,王是最高军事统帅,常常亲自统军出征,方国 诸侯的军队虽有一定独立性,但战时要听王的调用;②常 备军由王卫队发展演变而来,并不断扩大,在征战中起 主要作用,战时军队主要靠临时征发;③实行奴隶主贵族 血缘种族兵役制和军政一体、文武不分的民军制;④军 政官吏实行世卿世禄制,与宗法制度相适应。

春秋战国军事制度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解体、封建 制形成的大变动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各诸侯 国君,在改革政治、经济制度的同时,纷纷改革军制,以 适应政治、经济变革的顺利实现。如齐国“作内政以寄 军令”,郑国“作丘赋”,鲁国“作丘甲”,晋国“作爰 田”、“作州兵”。尤其是战国时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 变法,建立军功爵制,健全户籍,什伍编组,向农民征 收军赋等。春秋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孙子》为代表的 一大批军事专著。在变法图强、争当霸主、进而以武力 统一天下的激烈角逐中,改革创新者上升,因循守旧者 沉沦,春秋初一百多个国家到战国初只剩十几个,最后 全部被秦国统一。 春秋战国时期军制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①一些诸 侯国实行改革使国力军力上升,周王室衰微,失去了对诸 侯国的控制能力,“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 ②产生了以征发农民为主的郡县征兵制,军赋也由农民 承担,扩大了兵源与军场”劬�掠胄姓�嘀葡嘟岷弦?利战争动员。军队扩大,建制由“师”发展到“军”。 ④战争规模和区域扩大,由平原发展到山地和江河水网 地带,车兵之外又有步兵、骑兵和水兵,步战代替车战 成为主要作战形式。⑤文武明显分职,并产生了凭兵符 发兵和奖励军功等制度。⑥军政一体化的国家体制转变 为相对独立于行政体制的以国君为中心的高度集权化军 事体制。

封建社会军事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由春秋战 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由五代 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 统一。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 晚期。
初创期 公元前 221年秦统一六国后,为适应君主 集权制封建国家政体的需要,逐步确立了以皇帝为统帅, 中央军为主力,中军与外军相表里,地方军与边防军相 呼应,正规军与地方武装相结合,内重外轻、以重驭轻 的武装力量体制,并为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秦汉军队大体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 分。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郎 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 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 戍。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地方军有 材官、骑士和楼船(水兵)三个兵种,由郡尉(都尉)和 县尉协助守、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 秋季进行“都试”。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 调从征。东汉光武帝时与民休息,曾下诏罢郡国都尉和 地方兵。秦汉以征兵为主,男子一般17岁傅籍,23~60岁 服役,役期 2年左右。征兵不足以募兵补充,也征发刑 徒为兵。东汉罢郡国兵后,遂改以募兵为主,征兵为辅。

发展期 魏晋南北朝沿东汉军制,因国家处于分裂 状态,军事繁兴,军制复杂多变。新军制突出者有:① 都督制。统治者为动员地方力量镇压人民的反抗,维系 摇摇欲坠的中央政权,便扩大地方权力,州牧、刺史多 加将军称号,将军持节都督一州数州军事,或都督中外军 事,专擅一方军、民、财政大权。人民反抗虽被镇压,但 同时也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势力。②世兵制。在 地方势力崛起过程中,召募来的大量私属武装家兵、部 曲等,逐步上升为政府军,军人与其将领保持着封建依 附关系,职业兵增多。统治阶级为保持一定兵源,将军 人家属编为军籍,成为“士家”,强迫他们世代从军。士 家不仅成了兵役的固定承担者,而且成了统治阶级控制 军权的人质。世兵制下军人地位低,素质差,战斗力弱。 ③沿边少数民族的部族兵制。随着中央集权下降,边境 一些少数民族的武力上升,开始向中原富庶区扩张。军 事上保留本民族特点,并参用汉军制,形成了独特的部 族兵制。如北魏的兵户制和镇戍兵制,西魏、北周的府 兵制。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大统十六年(550),设8柱国12 大将军、24开府将军,统24军。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 带弓刀,不编户贯,将领无论何族均用鲜卑赐姓,军人 也从主帅之姓,带有浓厚的部族兵特色。 隋、唐重建和发展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改 革早期府兵制,军户编入民户,军人受田。府兵在乡为 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制。府兵调遣、 指挥权均归朝廷,中央设16卫(隋初为12卫府),12卫 下各辖军府。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和“居重 驭轻”方略,分布在京城和冲要地区。府兵每年上番宿 卫京师,部分驻守军事要地,战时凭符征调。唐代折冲 府分上中下三等,统兵800~1200人不等,全国最多时设 634府,约60万人。中央禁军除以府兵上番者为南衙禁兵 外,还有来自召募的北衙禁兵。隋、唐还设有兵部,作为 中央三省六部政府机关的军事部,掌军事行政和武官选 授。边防军事机构有镇、戍、关、军和守捉。民众武装 有团结兵、土兵等。唐朝还制定了卫禁律、擅兴律、兵 部式、兵部格等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使军制法律化。中 期后,府兵制崩坏,募兵制兴起。唐末各节度使凭借自 己控制的地方政权,豢养大批军队与中央抗衡,改变了 “内重外轻”态势,出现了安史之乱和五代十国“兵骄 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分裂混乱局面。

960年赵匡胤重建统一的封建政权北宋,并吸取晚唐 五代军阀割据的教训,改革军制,强化皇权亲掌军队建 置、调动和指挥权,其下兵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 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军队分禁 兵、厢兵、乡兵和边境地区的蕃兵。禁兵是主力,最多 时达百万以上,实行“居中驭外”的“更戍制”。神宗 时,王安石配合政治体制改革,改革军制,一度实行保 甲、保马和将兵法。同时设立武学,实行武举以培养选 拔军事人才。南宋军队主力为屯驻大兵和三衙诸军,体 制基本未变。宋代实行募兵制,曾实行过依“兵样”选 募和给兵士刺字以记军号的作法。五代、两宋时期北方 地区出现过辽、西夏、金等少数民族政权,其军制多带 部族特色,如辽朝部族军和两院制,金朝猛安、谋克制 等。

晚期 元、明、清为封建军制晚期,因蒙、满族入 主中原,军制上反映出民族大融合的鲜明特征。元初军 事与社会组织融为一体,各部落按百户、千户、万户编 制,上马出战,下马牧养,兵牧合一。南下后设枢密院、 行枢密院和兵部等以加强中央集权。军队包括蒙古军、 探马赤军、汉军和新附军,分宿卫和镇戍两大系统,实 行军户制和军官世袭制。明代实行以屯田制为基础的卫 所军制,全国遍设卫所,控扼要害。军队分京军和地方 军两大部分。中央设五军都督府掌全国卫所军籍,设兵 部掌征讨、镇戍和训练。战时命总兵官出征,战罢兵归 卫所,将印归朝,实行统军、调军与指挥权分离的,军 不私将、将不专军的制度。

清代前期主要实行八旗、绿营兵制。八旗兵制是以 八种颜色的旗帜为标志编组,兼有军事、政治和生产职 能的“兵民合一”的满族兵制。太宗时增设蒙古和汉军 八旗,共为24旗。入关后,八旗兵已脱离生产,并分为 禁旅(京营)八旗和驻防八旗,军队直属于国家而不再归 旗主私有。绿营兵制是参照明朝卫所制建立的汉族兵制。 绿营兵由招募的汉人和收编的汉族地主武装组成,以绿 旗为标志,以营为单位编组。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实行薪 给制,按年月发给一定的银饷和米粮。与元代在非蒙古 军中设“达鲁花赤”为监军官的作法类似。清代以八旗 监绿营,八旗兵薪饷和武器装备都优于绿营兵,这是政 治上的民族歧视政策在军制上的反映。

1840年鸦片战争后,封建军制开始全面崩溃,清朝 八旗、绿营兵为勇营和新军取代。新军和近代海军的出 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军制向近代军制的过渡。

封建军制的特点 封建军制的核心是与君主专制主 义政治制度相配合的军事集权制,表现在:①皇帝是当 然的最高军事统帅,一般亲掌军队组建、调动、命将与 指挥权。②统兵、调兵与战时指挥系统三权分离,便于 分而治之。③以皇亲国戚和亲信近臣任监军,监督将领, 控制军队。④保持一支精强的以宿卫军为骨干的中央军, 藉以居内驭外,巩固皇帝的独尊地位。⑤以中外相维、 文武相制的手法,来制约和控制军权。⑥关于集权与分 权问题,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屏藩皇室,分封同姓子 孙,给封国以一定军事权力,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如西 汉分封与“吴楚七国之乱”,西晋分封与“八王之乱”。 二是当封建王朝政治腐败,人民纷起反抗,天下大乱时, 为了挽救危局,中央放权于地方,其结果也事与愿违。地 方实力派在镇压人民起义的同时,扩充自己的实力,与中 央分庭抗礼,或割据一方,或以武力取而代之。如东汉 末农民大起义与三国的形成,唐末农民大起义与五代十 国的出现。

此外,边境少数民族军制和农民起义军军制也独具 特色。少数民族通常实行兵民合一的部族兵制,进入内 地汉族区后即开始向汉族中央封建军制过渡。从陈胜吴 广起义到太平天国革命,农民起义军军制体现着农民阶 级内部新型的阶级关系和“均贫富”、“等贵贱”的思 想。参考资料:中国干部网

我来调侃一下哈,别较真:夏商周时代:诸侯国家联盟。秦汉时代:中央政府实际集权下的皇室分封国家的名义自治。三国两晋朝南北朝:中华民族政权/外族中华民族政治制度政权的对峙。隋唐时代:中央集权国家。宋元:文官军事制度与军事政府。明清:中央极权国家。中华民国: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

兵种特点,秦汉分开讲。
秦朝以弩为主要的攻击利器,其中以脚张弩更加能彰显当时的时代特色。其中《英雄》电影中的秦军攻城场面就有比较真实的还原了当时的战争场景。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秦朝的制式武器是相当精确精巧的,有些甚至可以媲美近代的流水线生产效果。
近战兵种以盾步兵为主,武器为青铜剑。青铜戈。
汉朝
以步兵骑兵相结合的方式来统一作战,以步兵为主。同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弓箭手。弩手。
三国魏晋
出现了一些跨时代的兵种,例如马氏从欧洲传入的步兵方阵,和诸葛弩,以及特殊的骑兵体系虎豹骑。
快下班了,回家接着回答,兵种之后是兵制体系。

中国古代各个朝代的军事制度是什么样的?哪个朝代最强?~

战国时代,历代军制的开端
战国时期,传统的贵族政治体制彻底瓦解,新兴的地主阶层走向统治地位,国君的集权制度,更加能够发挥国力的优势。同时,随着晋国北伐扩充领土,步兵作为单一兵种出现在了战场上,三家分晋后,魏国率先变法,在军队方面,大规模的步兵逐渐在战场上获得主导地位,各国开始争相改变军事制度。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普遍以征兵制为主,新兴的农民阶层成为了征兵的主体,以《睡虎地秦简》内容为依据,规定男子16岁傅籍,在官府登记自己的信息,根据国家的需要随时应征入伍,直到60岁才能免除兵役。除了征兵制外,各诸侯国也进行募兵制,提升军队核心力量的战斗力,比如齐国的技击、魏国的武卒、秦国的锐士,都是从百战的士卒中,经过严格的选拔,组成军队的核心突击力量,一旦被选中,要经过严格的长期专业训练,并且获得优厚的待遇,在作战中发挥巨大作用。


战国时代,随着战争的频繁发生,军事训练的经常化成为军事制度的重要支撑,而对居民的组织也与军队编制相结合,
《商君书·境内》记载,秦军以五人为一伍,十人为一什,五十人设屯长,百人设百将,五百人设五百主。《尉缭子·伍制令》记载,魏军在伍什之上,五十人为一属,百人为一闾。
由于战国时期,兵法战阵的迅速发展,军阵的复杂化,也对军事训练有了更高的要求,以郡、县、里正为单位的军事训练必须做到两项内容:第一是士卒能够熟练并适应各种军阵,针对敌方的军阵,具有攻击的勇气;第二是熟悉军中的各种号令,做到令行禁止,掌握各种战术动作。施行分级训练制度,以“什伍”为最基本的训练单位,然后逐层提高,直到全军,要求
“伍长教成,合之什长;什长教成,合之卒长;卒长教成,合之佰长;佰长教成,合之兵尉;兵尉教成,合之裨将;裨将教成,合之大将”,最后陈三军于野,举行“教成试之以阅”。
汉代军制,常募兵以备征伐
汉代军事制度,基本延续秦朝的军制,但是汉代作为长期的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王朝,相对于前朝的沿袭战国的军事制度,又有了很大的发展,最大的区别就是形成京师兵、郡国兵和边兵的三大组成。


汉制规定,男子二十岁要到官府登记,成为“傅籍”,从二十三岁开始服兵役,直到五十六岁为止,23岁开始,男丁开始服兵役,役期两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除此之外,如果遇到大规模的战争,还要随时应征入伍,参加战争,直到56岁才能免役。
汉军强调“非教士不得从征”,汉军的训练制度十分严格,根据不同兵种,进行射御、骑马、战阵等训练外,还坚持定期进行检阅、考核。另外,每年秋天,还要在京师举行大型实战演练,称为“都试”,根据成绩优劣,进行赏罚处理,保障军训制度的落实。在边郡,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即太守率领边军进行防务巡查,遇到烽火追击胡虏,称为边塞秋射制度,对士兵的射术进行考核,合格的奖赏,不足的处罚,这样的军训制度保证和西汉军队的强大战斗力,即使西汉灭亡,汉军依然强大。


汉军在编制上分为京师兵和地方兵、边军。京师兵又分为南军和北军,北军由中尉率领,起初主要为京辅地区的屯兵,就是京师的地方兵差不多,汉武帝时代就行改革,北军增加八校,大量采取募兵制度,充实北军,成为汉军的主战力量,同时兼管长安的防务。南军是内地各郡的轮防士卒,其主要职责就是守卫京师,由卫尉统领,汉武帝时期,对南军进行精简,由原来的两万人,精简到一万人。
地方兵在汉代又叫郡国兵,主要分郡县两级进行征调组织、训练考核、武器管理等,平时负责地方治安,战时服从国家统一征集,由郡守等率领服从调遣。朝廷在征调地方兵的时候,必须凭借皇帝的“虎符”来征调,保持军权的集中性。
边军的组织与地方兵相同,由郡守统率,边军的组成相较于地方兵要负责很多,主要组成部分有边郡当地的适龄男丁的服役、内地郡县服役男丁的戍卒、还有就是汉朝开始屯田实边的屯田兵。


汉武帝开始,汉朝开始推行募兵制,随着战事的不断增加,遇到战事,经常募兵作战。同时不断扩充北军的兵力,均以募兵来充实,招募的主要对象是农民、流民、犯罪的官员百姓等,还有一些身强体壮、胆子大的“勇敢士”,李陵当初率领的军队就是勇敢士。以募兵招募常备兵力,朝廷可以对士兵进行长期的军事训练,提高军队的作战能力,所以自汉代以后,百万级别的战争就很少出现了,战争同时走向了专业化。
隋唐府兵,世兵渐成主导
隋唐军队采用的自北魏时代逐渐成形的府兵制,中央设置军府,府中的士卒从老百姓中挑选出来,这些人平时耕作,农闲时进行训练,战时召集到一起进行作战。天下各道、州、县,设置折冲府,负责各地军府士卒的训练和管理。


府兵制下的士卒来源于均田制下的农民,这些农民不是秦汉时代的普通农民,他们获得比普通农民更多的土地。同时也享有免除徭役和赋税的优待,可以说他们是北魏时期被鲜卑贵族拉拢的汉族百姓,在五胡乱华的时代,汉人是没有当兵的权力的,府兵制的实行在于扩大北方鲜卑朝廷的兵源范围,世代当兵就是对府兵的奖励。
因为有赋税和徭役的免除,相应的军府下的军户必须补足军队的缺额,而且出征的军资、衣服、轻武器、前往服役途中的粮食必须自己准备,还需准备运输马匹,这就是府兵制的特点,不同于战国的征兵制度,武器装备和粮食由政府统一提供。


唐代由府兵选拔组建的十六卫军,与汉代相似,由南衙进行统率管理。与南衙相对的,另有北衙六军,分别为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是为皇家禁卫。北衙六军中羽林军为晋阳起兵的旧部,采用世袭父子兵制度,战斗力初期强悍,之后逐渐衰退。龙武军起源于太宗时代训练的精锐起兵,初为百骑,高宗及武后时代增至千骑,玄宗时代增为万骑。神武军是从边军中选拔的精锐士兵,数量最少,战力最高,成为唐代后期的主要作战力量,唐后期的神策军即出自神武军。
唐代的府兵制是中国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项军事制度,因为府兵制极大的节省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又以世兵制度,为朝廷提供了稳定的兵源,同时一般王朝建立初期,都有强大的战斗力,所以府兵制后来又演化出明朝的卫所制,但是建立在种族歧视基础上的府兵制,必然不能长久,他的巅峰期是极为短暂的,唐代立国不到百年府兵就已经逃散一空,明朝的卫所制基本走了唐朝的老路子,所以府兵制是古代封建制的一颗毒瘤,碰者纵然有短暂的辉煌,但衰败又极为迅速。


唐代中后期,因为战事的频繁,有限人群的轮番服役已经难以满足战争的需求,造成府兵的番休无法实现。同时因为土地兼并严重,本来属于府兵的土地被侵吞,府兵失去经济支撑,沦为贵族官僚的家奴,所以府兵大量逃亡,这是任何一种限定身份的政策无法避免的结果。
从玄宗开始,唐朝开始募兵制度,但是因为战事的持续大规模展开,募兵制被执行成了征兵制度,但是因为府兵制的遗祸,唐代的征兵制度要比秦汉残酷的多,对于百姓的征发,强制要求自备武器、衣服粮食,对本就不宽裕的老百姓造成了更加沉重的负担,后世历代征兵大多延续这种措施,这也是为什么安史之乱后,唐朝再也无法恢复雄风的原因,百姓厌战惧战情绪严重啊。所以唐朝是封建制度的巅峰,因为巅峰只能到它了,他给历代起了一个很坏的头,把武风和强兵的路全给断了,后人还有啥路可走呢。


从汉唐两朝的军事制度的对比,我们能够看出,战国至秦汉的兵制,是建立在长期作战条件下的一种为了提高战斗力的改革。而唐朝的制度就相对要差不少,其继承的府兵制度,是一种种族隔离的制度,发源与鲜卑人作战,汉人务农的政策,之后迫于形势,吸收部分汉人加入军府,这是一种带有浓厚的歧视色彩的制度。有些制度形成在后面,未必就一定先进,而汉军保持了近三百年的战斗力,一直压迫着草原民族,就说明了制度的优越性。


而唐军安史之乱后战力掉到了泥里,还要依靠异族的兵力进行作战,我认为唐军强悍的战斗力,来源于武器技术的发展和战术战法的提升,唐军以轻重步兵为主力,配备大量的轻重起兵进行侧翼保护和迂回分割,战术的先进性使得唐军无往而不利,随之后期国力的衰退再也无法支撑武装大规模的轻重骑兵和步兵,甚至前期为步兵配备马匹,提升机动性也成为了奢望,唐军也开始走上了挨揍之路。所以,中华文明的巅峰在百家争鸣的战国时代,很多优秀的东西传承千年都不过时,这才是先贤的高明之处,可谓为万世立基业!

中国历史上有很多的朝代,每一个王朝都有其特点,我们在对比朝代的强弱,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对比,不能忽略时间去对比,毕竟时代在进步,后面王朝的武器要强于前朝,尤其是出现了热武器之后,如果抛弃时代特点,单纯对比军事实力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们需要将朝代至于当时,来看军事实力,看中国历史上哪个朝代的军力最强。

以上面的条件作为对比,我认为中国历史上军事实力最强的王朝应该是汉朝,为什么是汉朝了,我们可以来分析一下。汉朝分为西汉和东汉,中间有短暂的新王朝,但是整体军事实力都是非常强悍的,尤其是作为当时来看,汉朝是不受外族威胁的。

汉朝期间,如果说受到外族威胁,也只是在汉武帝之前,匈奴鼎盛时期,汉朝甚至要称臣来保证本国的休养生息,积蓄对抗匈奴的力量。不过当汉武帝强硬态度下,汉军不断的进攻匈奴,不断消耗匈奴的力量,终于将匈奴击败,汉朝北方再也不受到匈奴的威胁,从此汉朝基本没有外患,因为自身的军事实力是在是太强悍了。

汉朝的军事实力强悍在末期体现的更加明显,即使汉朝都要亡国的时候,其军事实力都对外族形成碾压,周边国家根本没有能力进攻汉朝,即使后来军阀林立,不管是公孙瓒、袁绍、董卓、马超,在面对北方名族的时候,随便一个军阀都能对其形成碾压,更不用说整个大汉的军事实力了。
有人会说唐朝和秦朝也很强,确实不错,但是唐朝和秦朝不如汉朝的地方在于,不能对周边国家形成碾压,甚至长期受到北方民族的威胁。虽然秦朝让匈奴不敢南下牧马,但是统一后的秦朝,衰败的实在太快了,所以中国历史上军事实力最强的王朝,应该是汉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