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多年,工厂和我签了劳动合同,为我交了3年社保,现在工厂要辞退我,我该怎么办? 在工厂干了10年,现在工厂要裁了我,我已经签了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投稿:大季应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不知道你的劳动合同签了几年?如果合同已经到期,那工厂辞退你是正常的,但工厂要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是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补偿工资应该从2008年算起。如果合同未到期吗,而工厂要求和你解除合同,而没有理由的话,属于违约,工厂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想你补偿因为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是1-12个月的工资。另外,社保也没有缴全,你要要求工厂补齐以前的社保。
如果工厂强行解除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主张自己的权利。

1、辞退的理由是什么?
2、如果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还没有辞退。
3、如果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工作岗位或降低工资等违法原因,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赔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补充专业仲裁员的

另外如果对方给你交的3年社保是低于你当地法规规定年限的,可以要求其补足,当然,你自身要交的部分也一起要补

我在工厂呆了3年多,现在厂方要我签劳动合同,我不想签,这样对我有影响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厂上班3年多视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厂方要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想签,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是你主动辞职的,只要没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是没关系的,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一个工厂上班十年多,现在自己不想做了,能要求老板给补偿吗?_百 ...
答:我在工厂上班十年了,如果自己不想做了能向厂方提出给每年的一月工资吗? 这个适合国企员工改制为民营企业的补偿,如果你自己辞职,是没有这些的。我在一个小工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做了十多天,现在要辞工老板不给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0天,用人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

在工厂里做员工十几年了,看不到前途和希望,你说能咋办?
答:在工厂里工作中十几年,看不见前途和希望,不甘却又不知道怎么办。我相信很多在工厂里工作的人都是会这种疑惑,做为在工厂工作的人而言,为什么干的久了会看不见前途和希望,感到些茫然呢?我们一起来最先理解一下具体的缘故。正确认识自己的现实状况:工厂里边的工作中,许多归属于生产流水线性质的...

我在一家工厂干了十几年,突然叫我不要去上班了。我该如何维护我白己的...
答:您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设在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您在工厂工作,应当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工厂的错误。即使没签合同,您和工厂的权利义务也适用于签订过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辞退您,应该符合法定事由,不能无缘无故让您不去上班,这样做,单位是违法的...

在工厂里做了13年,如果自动辞职有没有赔偿?
答:作为员工,假如你不思索补偿金,随时都能够辞职,也叫裸辞。假如你主动辞职,又想得到补偿金,就要谨慎思索一下了。3、假如没有到万不得已,不倡议辞职 作为一名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多年的员工,假如没有到万不得已的状况下,还是不倡议你辞职的。由于,你在目前的单位工作了这么长的时间,阐明你可以...

我父亲在一家私人加工厂工作13年,工作环境相当恶劣,现检查出肺癌晚期...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我想问下我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快20年了,但是一直没有合同和保险,现在工 ...
答: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我在一家工厂里工作10年多了,其中有从几个地点的分工厂调动,现想辞职...
答:每个工厂不一样的,有的有,有的没有,按劳动法是有的,就看这工厂按不按劳动法程式走咯。

在一家工厂做了七八年工厂辞退你该有什么补偿
答: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

在工厂上班十多年,现在被领导说不胜任工作,该怎么办?
答:其次就是你要在工作中没有犯严重的错误的话就可以问问你的领导你到底哪做的不胜任这份工作,领导要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所在我们要虚心的解释并及时的改正错误,跟领导在好好说说你是可以胜任这份工作的条件,如果领导给你机会了就要好好表现把领导想让你走得心消掉。另外一种可能被用来暗示要自动离职的状况...

农民工在一工厂工作九年,被辞退,请问一下所在工厂有没有补偿,希望能有...
答:(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