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包括哪几个内容,每个方面如何管理 企业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作者&投稿:陀伏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方法(Baseline Protection Approach)

基线保护方法以“商业秘密泄密和保护原理”为基础,综合了全球优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最佳实践惯例而形成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法。该保护方法包含完整的保护基线(20多类,300多个保护内容)、能力判断和风险计算模型,能够快速发现存在的泄密隐患,自动计算泄密风险,提供风险控制建议,最后形成TSBPM(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手册)。

其中,保护基线所包含的300多个保护内容根据商业秘密泄密风险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以维持其完整性和适用性。

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方法的特点是应用简单、使用方便、内容齐全,特别适合中小企业用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大型企业也可以借助该方法,快速分析判断自己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建立基本、全面的保护机制。

1. 基线保护方法的构成:
基线保护内容
保护能力判断
风险计算模型
泄密风险计算
泄密风险比对分析
泄密风险控制建议
泄密风险报告
TSBPM(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手册)

2. 基线保护方法的应用流程

注:TSBPM—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手册

3. “商业秘密基线保护”特点
简单实用,直接给出操作步骤和方法
保护内容完整,覆盖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各个方面
可以作为深度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
通用性强,应用广泛
能够根据保护能力和泄密风险状况,设计编制的个性化TSBPM
允许各企业根据实际保护效果,对TSBPM增删调整
可以反复测评自己的泄密风险,进行比对,发现变化趋势

4. 实施基线保护方法,企业可以获得的信息
通过实施基线保护方法,企业可以获得丰富的商业秘密保护信息:

自己拥有的商业秘密类别和数量
所拥有商业秘密的重要程度
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能力(综合及分类)
企业的泄密风险大小
企业自身保护能力的变化趋势(综合及分类)
企业保护能力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企业保护能力与全行业比较分析
企业泄密风险的变化趋势
企业泄密风险与同行业比较分析
企业泄密风险与全行业比较分析
提高保护能力,降低泄密风险的措施建议
综合风险分析报告
符合自己企业特点的TSBPM

5. 基线保护的优点
简单实用,无需学习了解繁琐的风险评估理论,直接给出操作步骤和方法
对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要求低
实施成本低
保护内容完整,覆盖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各个方面
风险测评结果具有可比性,能够通过比较,判断自己的泄密风险程度
测评周期短
可以通过反复多次测评校准自己的保护基线
实施过程通用性强,而形成的TSBPM完全个性化,符合企业的实际状况

6. 基线保护的缺点
对具体商业秘密资产的针对性不强
对组织架构复杂的企业适用性差

7. 基线保护的应用范围
中小企业发现自己的泄密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大型企业快速测量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发现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隐患,为建立有的放矢的商密保护机制提供依据
发现企业保护能力和泄密风险的变化趋势
与同行业的保护能力和泄密风险进行比对分析
与深度保护方法结合使用,为深度保护提供实施参考
在实施深度保护方法风险评估时,将基线保护内容作为风险参考点
IP转移实施前,对接受IP一方的保护能力进行测评,判断IP转移后的保护能力
对合作伙伴的商业秘密保护能力进行测评,判断对外合作时商业秘密的安全

8. “商业秘密基线保护”与“深度保护方法比较”
商业秘密的深度保护方法是一个动态的识别关键要素、分析数据、判断决策、落实实施、效果评估、持续改进的完整科学管理过程,按照该商业秘密保护过程,各类企业可以完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

对于大型企业,由于其具有充分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和技术能力,所以不难完成上述商业秘密保护过程,实现对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但对于中小企业,则受上述因素的限制,很难按照上述过程对自己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而不实施完整的商业秘密保护过程,宝贵的商业秘密就处于泄密风险之中。

“商业秘密基线保护”,恰巧解决了中小企业在商业保护方面所面临的两难选择,提供了一种简单、实用、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法,平衡了保护投入和泄密风险之间的矛盾,特别适用于中小企业,以及商密保护基础薄弱的大型企业。

参见: 商密卫士—中国商业秘密保护网

企业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加快研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切实保障企业利益不受侵害,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保障中央企业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中央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中央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三条 中央企业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必须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四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第七条 各中央企业保密委员会是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保密机构、部门的工作要求,研究决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相关事项。
  各中央企业保密办公室作为本企业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第八条 中央企业保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
  第九条 中央企业科技、法律、知识产权等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商业秘密的确定

  第十条 中央企业依法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管理方法、商业模式、改制上市、并购重组、产权交易、财务信息、投融资决策、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客户信息、招投标事项等经营信息;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诀窍等技术信息。
  第十一条 因国家秘密范围调整,中央企业商业秘密需要变更为国家秘密的,必须依法定程序将其确定为国家秘密。
  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及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由产生该事项的业务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根据泄露会使企业的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程度,确定为核心商业秘密、普通商业秘密两级,密级标注统一为“核心商密”、“普通商密”。
  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自行设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预见时限的以年、月、日计,不可以预见时限的应当定为“长期”或者“公布前”。
  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标志。标志由权属(单位规范简称或者标识等)、密级、保密期限三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根据工作需要严格确定商业秘密知悉范围。知悉范围应当限定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并按照涉密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七条 商业秘密需变更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的,由业务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保密期限已满或者已公开的,自行解密。
  第十八条 商业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变更后,应当在原标明位置的附近作出新标志,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保密期限内解密的,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解密”的字样。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中央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含有保密条款。
  中央企业与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限、违约责任。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涉密程度等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
  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因工作需要向各级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商业秘密资料,应当以适当方式向其明示保密义务。所提供涉密资料,由业务部门拟定,主管领导审批,保密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涉及商业秘密的咨询、谈判、技术评审、成果鉴定、合作开发、技术转让、合资入股、外部审计、尽职调查、清产核资等活动,应当与相关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在涉及境内外发行证券、上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要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密审查程序,规定相关部门、机构、人员的保密义务。
  第二十三条 加强中央企业重点工程、重要谈判、重大项目的商业秘密保护,建立保密工作先期进入机制,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当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对涉密岗位较多、涉密等级较高的部门(部位)及区域,应当确定为商业秘密保护要害部门(部位)或者涉密区域,加强防范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对商业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过程实施控制,确保秘密载体安全。
  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涉及商业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及办公自动化等信息设施、设备的保密管理,保障商业秘密信息安全。
  第二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纳入风险管理,制定泄密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发现商业秘密载体被盗、遗失、失控等事件,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查处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保密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对侵犯本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依法主张权利,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第二十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保证用于商业秘密保密教育、培训、检查、奖励及保密设施、设备购置等工作的经费。

第五章 奖励与惩处

  第三十条 中央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对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中央企业发生商业秘密泄密事件,由本企业保密委员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认定责任,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中央企业员工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商业秘密,情节较重或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依据本规定制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施办法或者工作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之后,应当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商业秘密的标志方法以及商业秘密载体管理办法等。
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事项的依据和标准,由于企业、单位经营性质和领域不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事物也不尽一致。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 依据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自己的商业秘密范围,明确哪一类事项是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这是《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中必备的、首要的内容。本企业商业秘密范围要在一定范围公布。
确定商业秘密的原则:在国家秘密范围以外确定的原则;严格按照“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构成要件确定的原则;由基层单位申报,企业保密委员会或负责人审批的原则;随时产生随时确定,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等。

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答:2、经营信息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 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 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 它是...

企业订立《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央企业与涉密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中,应当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期限、违约责任。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涉密程度等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协议中应当包含经济补偿条款。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因工作需要向各级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提供商业秘密资料,应当以适当...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
答:”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个方面。 所谓技术信息,是指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技术知识(包括产品工艺、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措施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技术秘密持有人一般是出于独占的考虑而不申请专利避免其公开。技术秘密通常包括制造技术、...

商业秘密保密制度主要包括
答: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商业秘密保密制度主要包括: 1、商业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2、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3、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4、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 5、涉密会议、涉密活动管理规定; 6、对外接待管理规定; 7、对外合资、...

商业秘密权的内容包括什么
答: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本规定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

商业秘密包括哪几项
答: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非专利技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编辑本段]商业秘密的特征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商业秘密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商业秘密包括:技术设计、程序、源代码、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工艺流程、设计图纸、试验方式和试验记录、技术诀窍、产品模型、关键数据、战略规划、商业模式、产购销策略、资源储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财务资料、投融资计划、调研分析报告、招投标文件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参考:商业秘密判例数据...

什么是商业秘密
答:商业秘密的密级对商业秘密进行分级管理是提高保护效果,控制保护成本的有效方法。商业秘密的密级划分的原则是保护充分、易于实施和降低成本。在适用的前提下,划分的密级越少越好,当然还是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数量、重要度、保护要求等实际情况来划分商业秘密的密级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哪些内容1、经营信息经营...

商业秘密的范围是什么,商业秘密包括哪几类
答:①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称为Know-How.②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