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关于房地产中介交易,应该注意哪些东西?本人现在是一名房产中介的业务员,好多东西都不懂? 房产经纪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投稿:犁阁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收集房源:

(一)中介机构通过上门、电话、网络等方式收集房源,了解产权形式、产权人、共有人情
况,确立房源的真实性。

(二)详细询问并登记房屋座落、小区名称、楼号、单元、楼层、房号、面积、租金、配套、
装修、以前使用(是否一直租赁等)情况、现在室内状况,对房屋进行全面了解。

(三)了解小区水、电、气、暖的运行状况,落实水、电、气、暖、清洁、物管等相关费用,
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拖欠现象。

(四)了解小区周边商业网点、医院、公交车、大、中、小学、幼儿园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
关的情况,便于向客户介绍。

(五)协商房屋的月租金、付款期限、方式及保证金额度,有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的还应
协商该项押金数额以便介绍。

(六)将收集到得房源信息登记造册输入微机,并及时地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发布
出去。也可电话告知与该房屋较近的同行,横向联合扩大信息发布渠道,提高成交率。

2.推介房源:
(一)接待租赁客户时,首先应摸清其租房原因、租期、承受租金、付款能力,利用信息库
电脑配对,选择房源后及时联系房东确定看房时间。

(二)将配对房屋情况向客户做详尽介绍,及时告知外地客户看房所乘车次,到站地名,互
留联系电话,方便看房。

(三)房源无法与客户要求匹配,可推荐就近地段、价格、套型、楼层等房屋,一时不能满
足,应留下电话继续查找,或通过横向合作促成交易。

3.现场看房:
(一)公司留有钥匙的房源属于自有存量房,是向客户首推之房源。在约好看房时间、地点、
联络方式,办理委托手续后由业务员带客户看房。

(二)无钥匙而房东又在室内居住的房源,看房前应分别与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委托书后方
可看房,防止双方跳墙。对于承租人因故不在房屋或不能到场,应让客户看到与之对应的房
屋,有个初步印象。

(三)带客户看自有存量房不能满足时,可就近选择证照、资质齐全的中介机构,说明意图
调取房源,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

(四)对于客户所提出的疑问应正确回答,客观介绍房屋优劣,以室内摆设、布局、装饰等
作出引导和设计。对于客户提出房屋的不足之处要有充分的化解和引导的方法,提高成交率。

总之租房与买房客户的心理(要求)是不一样的,买房者对房屋的要求较高,看房较细
致,对结构、采光等硬性条件比较严格。而租房是临时行为,只要能达到其要求的
50%以上
即可满足。

4.签订契约:
(一)租赁双方签定制式《房地产租赁契约》,租、赁、中介三方各执一份,中介应提醒出
租人持契约到房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产权人应留产权证(或其它房产证明)复印件,客户应留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个人留身份证复印件给中介备案。

(三)对于契约所涉税收等问题,租赁双方应协商解决。对于企业租赁个人住宅作为办公、
居住用途,需要开具租赁发票的,应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产权人、中介可以代为办理。

应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房屋的租赁,对于承租客户应仔细查阅核对身份证,杜绝违法
犯罪成员趁机钻中介的空子,逃避打击,给社会治安留下隐患,铸成大错。

二.房屋买卖

买卖: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机构,达成买房意向并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的过程。

1.收集房源:
(一)按照上述租赁收集房源的五点收集和发布房源信息。

(二)了解产权人售房原因,实地查看小区及房屋状况,查验房产手续,合理评估房屋价值,
协商房屋报价并取得出售房屋委托书。

(三)画出该房屋的平面图,有条件的应实地照相、录像,通过微机等工具让客户在实地看
房前对房屋情况等有初步了解。

2.推介房源、接受委托、实地看房:

(一)按照租赁推介房源的方式推介房源,但在实地看房前一定要与客户鉴定《购房委托书》,
载明所购房屋的具体情况,将客户的身份证号、电话登记清楚,由委托人当面签名,确立法
定委托关系。

(二)根据产证发放日期向客户介绍房屋所涉及的一切收费项目,对于房改房、职工集资建
房所涉及规费以外的税费,以及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的房屋,应提前讲明、算清,不要因
遗漏带来客户不满。

(三)请业主配合说明房屋使用情况,使购买人对卖房成因有所了解。根据客户要求和房屋
结构,指导客户在不违反小区物业规章的前提下,如何拆改墙面或窗户以及上、下水管道等。

(四)介绍物业周边情况、小区状况、当地风俗、邻居情况;楼房建筑年代、物业服务、收
费情况;夜间查看小区公共照明、车辆停放、安防状况、门禁制度,全面掌握与房产相关的
资料。

3.签订契约:
(一)客户选定房源后应按房产价值
10%收取定金(不足
1万元的按
1万元收取),并将
50%
定金转交给产权人,置压产权证,从而形成互相牵制的局面,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二)持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到房管局核档,确定房屋有无抵押、置压、典当、查封,是
否具备交易条件,如无意外情况及可告知双方确定成交日期(核档证明有效期为五个工作
日),应保留核档收费的收据。

(三)签订制式《房地产买卖契约》、买卖双方持上述表格及卖方夫妻结婚证、身份证复
印件,买方身份证和双方印鉴到交易大厅面签《询问笔录》,办理过户手续,取得过户收
件单,交清房款,交易完毕。购房人持收件单在
20个工作日后到产籍处交纳契税领取产证。

(四)对于产权清晰而暂无产证,但持有住房证(注明全产权)或《拆迁协议书》的客户,
在确定购房意向后应及时办理公证,对能更名的房屋应尽量配合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办理买
卖房屋公证时应在公证人员的面前办理房款交割手续。

(五)对于采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二手房,应先确定贷款人资格,请评估公司、担
保公司先行看房评估,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再行过户。取得产权证后办理他相权利证,换评估
报告,然后放款。

4.房屋交割:
(一)所要交易的房屋原则上应腾空,若遇有租赁客户还在租赁该房屋时,应征得承租人书
面同意腾房(有关规定为两个月)或重新与购房人签订租赁契约。

(二)交割时原产权人应将此房之前所产生的水、点、暖、物业、收视清洁等费用一并清缴,
无拖欠费用时方可交割。

(三)购房人应查验室内留存的设施、家具,造表后双方签字以确定。对于原业主暂时无法
搬离的家什,应在该表上注明搬离时间。

(四)售房人应向购房人书写收款凭证,确定上述几项无异议时向购房人交接房门钥匙、电、
气卡,物业收费清单等,至此交割完毕。

房屋买卖中办理过户和房屋交割可同时进行,也可提前协商好先过户后交割。需要注意
的是房屋腾空是前提,如果房屋正在租赁,应提前与承租人协商好,或提前解约或重新签定
租赁契约,从而减少横生枝节保护善意购房者权益。

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流程一般大致如此,除一些外来大规模中介连锁机构进驻(加盟)
时,随身带来原有业务流程与之有些区别外,传统中介基本按此流程运行。不论什么经营方
式,只要能够起到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促成交易,并且能够充分保障交易安全就是可取的。

..房产中介相关名词
1、房产
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
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2、地产
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与土地的根
本区别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3、房地产
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
(所有权、管理权、转让权等)。
4、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
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5、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6、土地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
7、土地所有制
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
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
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
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
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

是不一致的。
8、集体土地
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9、征用土地
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10、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
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
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
年。

想必你公司有人有房地产经纪人证吧,他们考经纪人证的时候,有3本书,房地产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经纪实务。借过来好好看看,再结合实际,加以运用。

同时,多观察老经纪人的电话销售方法,多和老经纪人外出(别说话),学习实战经验。

结合理论与实践,加上自己总结出的经验,你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

这一行很简单,就这点知识,反复的用,慢慢的就会熟练了。

切忌坑蒙、骗人,把客户当做你的朋友,用你的真诚及专业打动客户,促其成交。

祝你成功

首先:你要找到一家好的中介公司(不一间越大越好,主要还是看老板的经营模式及实力等)
2,你要将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清楚.
3,你要懂得如何让客人信任你~(这要看你言行举止,专业知识,沟通能力等方面)
4.要锁定一个方向或片区比如你区域里那些东西是好出,是商品房,别墅,土地,厂房等~定好一个主打的产品.
5,努力去做~

注意事项只能在实践中学习 你现在应该多学习学习行业知识 比如房源 客源 小区周边设施 其余的就看你口才了

作为房地产经纪人,我应该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应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和房地产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熟练实务操作技能;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以及一定的外语水平。
一、合格房地产经纪人应具备的知识素质。
( 一)基础知识方面
经纪人要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特别是市场和市场营销知识。要懂得市场调查、市场预测的一些基本方法,熟悉商品房市场,特别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和发展的基本规律、趋势,了解经济模式、经济增长方式对房地产活动的影响。在文化知识上应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有的甚至要求能很快看懂电子屏幕上的国际英文传真。就普遍现象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对业务的适应能力越强,成为合格出色的房地产经纪人的可能性越大。
(二)专业知识方面
由于不同类型房地产商品有着各自的特定使用对象和流通渠道。因此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掌握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房地产经纪知识、城市规划和环境知识、建筑工程知识、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市场营销、物业管理、房地产测量、会计、统计等方面的知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对知识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随着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经济的出现,一个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必须掌握计算机知识等现代科学技术,如数据库技术,办公软件应用,网络技术等。
房地产经纪人员还必须掌握至少一门外语,才能更好地为各类外籍人士提供经纪服务。
房地产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要有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要依法开展经纪活动并依法维护自己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纪人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如民法、合同法、商标法、广告法、税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法、经纪人管理办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与房地产经纪有关的法规。
房地产经纪人的工作是频繁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社会及心理方面的知识也是房地产经纪人所必须掌握的。从基本方面来讲,主要包括人口、家庭等社会因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国家的社会发展形势和政府的主要政策,大众心理、消费心理等。
(三)其他辅助知识
这些知识主要包括:社会学、心理学、历史学、人际关系学、传播学、广告学、演讲学等方面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会直接表现为具体的业务技能,但它可以使专业知识的运用得心应手,恰到好处,使经纪活动更具吸引力和艺术性。在房地产经纪活动中,除了要懂得如何评估房地产的价格、质量、折旧、维修,以及税收、抵押、信贷、保险、未来的升降值趋势等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应当对地理知识、民俗风情、社区文化、家庭结构、人口变化和邻里关系等社会学、民俗学的知识有较多的了解。此外,房地产经纪人还必须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应尽可能多的阅读和欣赏文学、艺术作品,提高自己的艺术品味和鉴赏力。 二、合格的房地产经纪人应具备的能力素质
(一)一般能力
1.创造能力。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业务,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独立解决和分析问题。解决特殊的问题需要特殊的方法,当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难题时,杰出的经纪人就充分展开自己的想象力,对以往的经验和概念加以综合,从而构建出全新的解决办法。
2.理解能力。理解是对事物的明察,是对事物的内在机理的顿悟,是对人类情感、行为以及社会运行达到深刻认识的途径之一。经纪人随时处于人、财、物的交叉、失衡、重新平衡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之中,不具备深刻的理解力是不会有所成就的。
3.判断能力。房地产经纪人要具备根据经验掌握的各种情报和信息,对环境和形势作出冷静的、客观的、全面的分析,进而作出明智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行为方式的能力。
(二)处理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能力
由于房地产商品具有个别性,每一宗房地产都是与众不同的,这就要求房地产经纪人准确把握买方的具体要求,并据此选择恰当的房源供其考虑。它在实务操作中,常常表现为经纪人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供需搭配,从而尽可能实现每一个交易机会。如商品房销售代理经纪人在售楼处接待了一组来访客户,经过十几分钟,甚至几分钟交谈,经纪人就必须能准确了解并把握他们的需求,并推荐恰当的房源。在实际工作中,处理房地产经纪业务能力强则成交量高,每笔业务的进展速度也快,工作效率高,而处理业务较差的房地产经纪人则常常劳而无功,工作效率低。
(三)其他相关能力
房地产经纪人除应具备一般能力和处理经纪业务活动能力外,还应具备与经纪活动密切相关的其他方面的能力,如表达能力、交流能力、公关能力、谈判能力、广告宣传能力、权衡价值得失能力,解决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等。一句话,房地产经纪人要优化自己的能力结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条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
(二)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三)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十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十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三)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符合以上条件,并通过相关职业认证考试,即可成为房产经纪人。

扩展资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