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企业的职责吗

作者&投稿:磨桑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1几个方面公安局无权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企业.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关闭非法生产经营企业
3执行关闭的是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摘要:
关闭企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对具有严重违法行为(一般是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行为)或者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及资源保护政策的企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剥夺其市场主体(民事主体)生产经营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企业关闭有两种方法、后果均不相同的方式:一种是行政许可的撤销,即撤回性关闭;一种是因违法行为而实施关闭的行政处罚,即惩罚性关闭。
惩罚性关闭企业的法律依据
1.《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各单行污染防治法也规定了限期治理未完成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责令停业、关闭。
2.《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五十一条又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无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小型企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由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设备,或者采用禁止采用的工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关闭。"
4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一些单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性关闭企业的程序如下:
  1.立案。环保部门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警告、纠正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经过调查取证,对严重违法事实查证属实后,环保部门才可以根据违法行为分类处理。
  3.分类处理。环保部门对违法行为调查清楚的单位,应当分类处置。对违反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企业,应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对严重违法企业,环保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连同全部案件材料报政府,由政府决定是否实施关闭。
  4.做出关闭的初步决定。一般由政府办公会根据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做出关闭企业的初步决定。
  5.送达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做出关闭的初步决定后,执法人员要将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并告知7天内陈诉、3天内听证权利。
  6.听证。在收到当事人听证申请,行政机关应尽快确定主持人,决定听证的时间和地点。在听证举行7日前,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在听证举行的3日前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面向社会公告,邀请第三方参加听证。
  7.正式决定关闭。经过听证程序后,有权行政机关做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8.送达并告知权利。做出关闭的决定后,执法人员要送达并告知复议或起诉的权利,但不停止执行。
  9.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在政府做出关闭决定后,同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吊销行政许可。
  10.有权部门执行决定。在关闭企业不执行政府关闭决定,各有权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1.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关闭。

有这个职责,但仅限于违反安全的生产企业,且未经公安部门审批

公安局是强制性执法机关,也就是说一切违法的行为或事情都可能由他来作后续的执行。



禁止公安人员经商有关规定~

公安部关于禁止公安机关经商办企业和公安干警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2〕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3〕8号文件)精神,防止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特作以下规定:
  
  一、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和刑事执法部门,所需经费应当由政府财政拨给。对于经费上遇到的困难,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报请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予以解决,绝不能依靠经营办企业等“创收”活动来自行解决。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要顾全大局,体谅国家的困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规定,不得非法从事经商活动。
  
  二、各级公安机关为了工作需要,以及公安机关后勤部门、老干部管理部门为了改善干警生活、安置子女就业,兴办的公司、企业(如保安服务公司、生产性基地和劳动服务公司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警企分开,在职能、人员、财务、名称等方面与原机关彻底脱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法经营,不准推销国家规定的违禁产品,禁止搞垄断经营。对所属公司、企业,公安机关可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自觉接受审计、工商、税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由原来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管理机构转为经济实体后,不再兼有行政管理职能,不准搞成“翻牌公司”或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人员不再保留原机关干警身份。
  
  四、各级公安机关的各业务处、科、室和基层股所队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经商办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不准抽调干警离岗“下海”搞创收。严禁各级公安机关的非侦查业务部门以职业据点的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打着“职业据点”的旗号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经营执照,入股分红。对侦查业务部门的职业据点,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将“职业据点”收入用于改善本单位干警的生活福利。
  
  五、严禁在职公安干警在任何企业(包括公安机关以及其他部门、单位或个人办的企业)中兼职、任职。对已兼职的,要办理免职手续,不再保留原单位所任职务;个别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兼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但兼职不得兼薪,也不得谋取其他好处费。
  
  六、严禁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在企业(包括公司、工厂、商店、摊点等)投资入股。凡已入股的,应立即撤出;不准帮助企业谈生意、签合同、推销产品,不准担任、充分企业的经纪人、顾问及保镖。不准利用公安机关的权利、条件(包括警用装备)等帮助公司、企业进行讨债、逼债和其他经营活动。
  
  七、严禁将私营企业、个体户挂靠在公安机关,收取管理费;已经挂靠的,要坚决脱钩。
  
  八、严禁公安干警从事第二职业,不准搞停薪留职、留薪留职,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从事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活动,也不能为其家属子女、亲友提供经商方便,以权谋私。
  
  九、各级公安机关不准以改革之名,将职责范围内行政治安管理工作改为有偿服务,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十、严禁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购买和炒买炒卖股票。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起表率作用,务必集中精力搞好业务工作的队伍建设。凡违反本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本规定各项内容适用于武警部队及其官兵。
  

没有,无照经营属于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

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原文
答:国发〔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事故有何具体整改要...
答: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专项行动通知》,集中力量打击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生产,尤其是对已被整顿、暂扣许可证或退出生产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监控,坚决防止非法生产。重点打击“三超一改”行为,确保高温季节过后企业复产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情节严重...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是出自哪...
答: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阐明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即除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管生产...

市场监管局烟花爆竹监管职能
答:将有关部门关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的通报中涉及的不合格产品作为市场检查重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防止假冒伪劣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将农村烟花爆竹市场列入专项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四是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强化群众...

怎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答:执行到位,非煤矿山要从严格打击非法生产,突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方面要深化重点危化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整治,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泄露、爆炸和污染事故,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品生产企业制订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各行业各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实实在在取得实效。

在企业安全生产中三违是指
答:将安全生产的标准量化到每个生产环节中、、、 企业安全生产中对防爆柜有什么要求 1、放置防爆安全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主要领导要按要求参加市交通局召开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3.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落实到位,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

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答:按照企业自查、乡镇审查、安监局复查、报安委会批准的程序,遵照证照不全不验收、手续不齐不验收、隐患整改不彻底不通过的原则,全年共同意复产(复工)企业20家(次)。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非法采矿采取高压态势,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乱挖滥采、证照过期继续从事采矿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 ...
答:深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11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打击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8项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

使用伪造的特种设备会有什么处罚,国家什么法律规定 谢谢
答: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

矿工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具体有哪些项目
答: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