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投稿:邬钥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障卫生统计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卫生统计在多层次决策和管理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的整体功能,更好地适应我国卫生发展与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卫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对卫生资源的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工作及其效益,人民健康水平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实行统计咨询与统计监督。第三条 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私人开业机构和个体开业人员,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卫生统计调查资料。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有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把统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检查并监督统计工作法规、计划和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第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应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统计工作中应与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密切配合,并在统计业务上接受指导。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卫生经费计划,从经费上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事业的发展。第七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快推广和应用现代计算与信息传输技术,建立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提高卫生统计服务质量和效率。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统计机构实行统计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按照《统计法》行使卫生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任何侵犯。第九条 为了完善统计法制建设,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统计工作任务。第二章 卫生统计信息机构设置第十条 卫生部设立统计信息机构,各业务司(局)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设立统计信息机构,厅(局)各业务处(室)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计划单列市、地(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统计信息机构的设置或统计人员的配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制定。第十二条 卫生事业单位统计信息机构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县及县以上医院设立统计信息机构,充实专职统计人员。乡卫生院应配备与本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
  二、地(市)及以上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专科防治所(站)设立统计信息机构,并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适当的专职统计人员。
  三、其他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第三章 卫生统计信息机构职责第十三条 卫生部统计信息机构执行综合统计职能,负责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咨询工作,为制定全国卫生方针政策和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行宏观管理与监督、监测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卫生部领导、国家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制定全国卫生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社会统计调查的原则,制定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制度和卫生统计报表制度。
  三、直接负责全国卫生资源、医疗卫生服务、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等健康状况以及为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提供卫生部门“增加值”的常规卫生统计调查,定期的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和综合卫生管理信息监测点调查。针对全国卫生发展与改革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开展专题抽样调查。管理和协调本部其他司(局)的业务统计工作。
  四、负责发布全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统一管理、提供全国卫生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本部各业务司(局)制定的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表,审核本部其他司(局)发布的业务统计数据。归口管理卫生统计分类标准及其代码的制订工作。
  五、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科学研究,实行统计咨询与监督。
  六、指导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交流统计工作经验。
  七、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卫生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并对此实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组织并指导全国卫生统计人员和各级卫生统计信息机构计算机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部门统计、计算机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工作。
  九、开展卫生统计信息及其自动化系统的国际交流。
  十、协调中国卫生统计学会等的业务工作。

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的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数据采集、报告、汇总和分析等管理工作。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统计信息报告执行相关管理规定。第三条 网络直报遵循依法上报、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第一部分 法 律(共10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8.28)



第二部分 行政法规(共32部)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1982.2.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4.1)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1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3)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8.1.14)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7.21)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12.27)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1989.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1989.3.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989.10.24)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89.11.13)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6.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12.6)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1992.10.14)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2.26)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1996.1.29)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1996.12.30)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1998.9.22)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1998.11.28)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0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6.2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6.1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4.4)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02.8.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4.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5.9)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8.5)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11.12)



第三部分 部门规章(共92部)

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7.28)

食糖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糖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食用植物油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粮食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酒类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食用氢化油及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蜂蜜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调味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茶叶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蛋与蛋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0)

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防止黄曲霉毒素污染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食品容器内壁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搪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食品罐头内壁环氧酚醛涂料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管理办法(1990.11.26)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3.11)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3.27)

全国卫生系统荣誉称号暂行规定(1991.7.30)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8.12)

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1991.9.12)

首批淘汰三十五项临床检验项目、方法的规定(1991.12.20)

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1992.5.11)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1992.10.7)

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定(1992.10.31)

护士管理办法(1993.3.26)

鼠疫地区猎捕和处理旱獭卫生管理办法(1993.3.15)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8.29)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9.2)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1994.10.8)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1995.4.27)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6.2)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3.15)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96.4.5)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7.9)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1996.8.27)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1997.3.15)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3.15)

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997.3.17)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1997.6.5)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1997.6.19)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9.21)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1999.2.25)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7.16)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7.16)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7.23)

卫生部卫生立法工作管理办法(1999.10.25)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12.24)

卫生部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1999.12.29)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1.16)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5.15)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2000.7.10)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0.10.31)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2001.2.20)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1.2.20)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01.8.26)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1.10.23)

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1.10.23)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1.22)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3.2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3.28)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3.28)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3.28)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02.3.28)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3.28)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2002.3.28)

消毒管理办法(2002.3.28)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4.8)

卫生部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2002.5.8)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7.3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7.31)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7.31)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2002.12.13)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02.12.18)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2003.5.12)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11.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2004.3.4)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2004.3.4)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5.2)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2004.11.17)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2004.12.31)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1.5)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2005.1.5)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2.28)



第四部分 附录(共13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摘录)(1982.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1997.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1999.4.29)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1997.1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3.15)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2001.11.16)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2001.12.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简介
答:拟订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 (四)政策法规司。 起草卫生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卫生政策和标准;起草部门规章...

国家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
答: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统计调查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国家统计调查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统计调查证》是全国统计系统的调查人员在执行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时证明其身份的专用证件。调查人员在进行调查活动时,应当主动向有关统计调查对象...

谈谈怎样做好职业卫生及职业防治工作意义?
答: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的单位职能
答:调查方案、审核本部各司(局)发布的业务统计数据;归口管理全国卫生统计分类标准及其代码的制订工作;5、组织协调国家及区域卫生信息网建设、信息技术开发、与卫生相关网站及软件产品管理和推广应用工作;   6、负责卫生部网站、卫生信息数据库规划设计及卫生部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项目开发、运行、管理与...

什么是卫生生态城市
答:人民网北京3月27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近日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重新修定了《国家城市卫生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办法》并印发给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爱卫会。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一、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
答: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统计管理,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各种联合...

nchsbw是什么意思
答:nchsbw指的是全国卫生统计中心——生物领域的简称。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处、统计处、调查评价处、信息技术处、信息标准处、电子政务处、健康卡管理处、药物信息管理处。

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什么管理
答: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十七条 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院管理学会和卫生...

卫生创建工作中如何建立和整理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档案
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资料建档目录 文件起止年限3年(分总体固定卷和年度卷进行整理、红头文件为主) 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基本情况卷 1、辖区概况:含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口、行政区划、地域范围(建成区)。2、创建工作基本情况:创卫各项指标达标对照统计表。 二、爱卫工作卷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1、爱...

国家统计标准由
答: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 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3、统计资料保密原则 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法律依据《民族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九...